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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灵壁玉

“你是外地人,不要过问本地的事,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外地人怎么了?你敢把我怎样!”

魏方士收下项羽为徒,为在栎阳能立住脚,又收了别的几个孩子一同教习。日常讲解的,无非是识些字,立志做人的道理,还有先人的智慧故事。起初项羽还感兴趣,过了不到三个月,便开始捣蛋起来。

同学中有个叫童山的小孩,学习比较认真,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项羽本身不学习,却也容不得别人超过他。这天下了学,他和几个小同学一叽咕,说要做游戏,玩瞎摸,规则是先通过比剪子石头布确定最后一名,然后用一块黑布把他的眼睛蒙上,其余的小朋友转着去摸他,他抓住了谁,下一个就把谁的眼睛蒙上。时值初冬,他们又在河边不远的地方,本来是小朋友在一起耍闹,谁也没提防谁,没想轮到童山被蒙上眼后,刚玩几下,项羽一下把他推到了河里,当时棉裤棉袄湿个透,好在水不深,没有淹死。

童山哭着回家,家长一问,知是被别的孩子欺负,第二天告到老师那里。方士本着脸问他们:“是谁干的?”

大家都说:“是他自己滑下去的。”

方士知道小孩最怕饿,说:“不说也可以,中午都不准回家吃饭。”

项羽在这些孩子中最有力气,其他的人都怕他,他向大家一挤眼,谁再饿也不敢说。

眼看日头偏西,有的家长找到学堂,老师和家长们一分析,一致认为,这样的事只有姓项的小子能做出来。方士拿起戒尺向桌上一拍,大声喝道:“项籍,是不是你干的?”

项羽抗辩:“大家都参加了,怎么单说我?”

方士固知项羽顽抗,也不再问他,抓起小手用戒尺“啪,啪,啪”连着打了十几下,当时红肿起来。

项羽也不叫喊,一双大眼睛里愤怒地流出了眼泪。傍晚放学,待老师一离开,他抱起童山习字的石板狠狠地向桌上砸去,石板摔得粉碎,桌面上被砸出几个坑。其他同学见状都吓呆了。

大概隔了有十几天,外面刚下过雪,天气奇冷,方士夜里小解,把夜壶拿到被窝里,一通呼呼啦啦之后,顿感畅快。谁料把夜壶拿下去,刚要睡下,才发觉褥子被他尿湿透了。他以为可能是刚才光顾畅快了,以致把鸡仔放偏。至天明才发现,原来夜壶底被人钻了个洞!

方士这一气非同小可。他就一床被褥,自从下过雪后,天气又一直阴着,估计没个三四天,褥子干不了。为此他可要受几天罪了。此事又不能升张,他怀疑除了项羽,别的没人敢干这样的事。

学堂外面有一个重百多斤的石臼,项羽念不会老师教的课程,就被罚抱着石臼在院子里转圈。起初还有些抱不动,抱了一冬天,项羽竟能抱起这个东西在院子里走上十多圈,须知项羽这时才十岁上下,但他的手也因此冻烂了。

方士看项羽小小年纪有这般体力,感其不是常人,从此也不再为难他,反而用些英雄烈士的故事刺激他,更助长了他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

周原把项梁、干晴抓去,因贪恋干晴的美色,在驿馆盘桓起来。起初干晴宁死不从,周原吓唬她说:“你不从也可以,你们都是朝廷重犯,我先把你那个野男人杀了,然后再到会稽,把你全家杀了。”

干晴这时正和项梁处于热恋阶段,一百个不愿意项梁因为她死于非命。至于周原怎么知道她的老家在会稽,不得而知。最后因受不住周原万般强迫,不得不委身于他。

忽一日周原接到朝廷敕令,问他承旨办理的事,进展怎样了,再没消息,提头来见。

这下周原着了忙,来不及处理狱中的项梁,带着美人就上路了。路过蕲县时,顺便送给县令邬统一个立功的机会,让他到栎阳提取项梁,押送到咸阳领赏。

邬统原本要袒护项梁,因上次去送信的人回来说,此项梁非彼项梁,就把这事放下了。现在看这个项梁就是自己的恩人之子,他当时不承认,想是对自己不信任。为善而欲人知,虽善不赏。想到这,也不管项梁看上看不上自己,遂写了一封信送给栎阳县令司马欣,说是故友,务求放人。

司马欣很快将项梁开释,并告诉抓他并不是本县的主意,是有人见有钦差路过,把他告了,钦差亲自所为。现钦差已去,本县念你过去多有善行,决定放你一马。项梁问干晴的下落,司马说:“她是楚宫里的王妃,按秦律规定,六国灭亡后,凡过去宫里的女人,都要递解到咸阳,研习百戏,供皇上取乐。她现在已被押走了。”

项梁当时脑子像炸了一样,稀里糊涂地来到干晴住的地方,揭开官府的封条,进门搜寻干晴留下什么东西没有。最后见干晴养的狗死在床下,像是护着什么,遂将狗移开,掘地三尺,挖出一个坛子,里面有干晴的包裹。打开看了,原来干晴早有安排,在一块素绢上写道,她是会稽人,若有人发现此包裹,望能帮她送到老家,让父母知道她的下落。他决计替干晴完成这件事。又想是谁告发了他,一定是邻县的邬统那狗官,狼心狗肺,恩将仇报,此仇不报,何以为人!

邬统得知项梁获释,从内心里感激司马欣,心想纵放朝廷重犯,这可是夷灭九族的大罪,司马公仅凭自己的一片手扎,就马上放人,可见义重如山,改日一定登门重谢这位同僚。同时亲自拜访一下项梁公,如有可能,诚邀他到蕲县小住,以让自己稍尽报恩之心。

秦朝的建立,是以杀伐屠戮取得的,所以一统之后,全不理以德以仁治国的狗屁主张,而施以严刑峻法治理社会,很快让天下黔首(老百姓)不敢乱说乱动。有这个大前提,邬统再把他做强盗的经验用上一些,管理一个小小的蕲县,真的如老子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好不顺手。他自己都奇怪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

邬统做强盗期间,曾从楚王宫中窃得一块灵璧石。其他人们常见的灵璧石多为灰色或深灰色,上有天然花纹,敲之有金属声。此石却通体乌黑,呈半透明状,烛光一照,有如被天狗吞下的太阳,半隐半现。形状像一只凌空疾飞的乌鸦,因称金乌,又称灵璧玉,自古有得之可得天下的说法,更有说凡是太阳照到的地方都属于拥有该玉的人。此玉在楚宫期间,楚国在当时的七国中,地盘是最大的,纵横五千里。自从此玉失去后,楚国很快完蛋。因此说这块玉的价值比和氏璧要珍贵得多。

秦始皇不知从哪儿得到消息,这块玉在邬统手里,二话不说,限期要他献上来。邬统当然不想献,但秦始皇是什么人物,那可是两眼一瞪,东海不敢起浪,五岳为之变色,别说不献,就是献慢一点,姓邬的也要考虑他活得是不是不耐烦了。强盗自有强盗的逻辑。邬统一道奏折上去,让秦始皇认为他是大大的忠臣:“楚王失宝,本是上天要灭亡楚国。此宝之所以落到微臣手中,是上天要借微臣之手献于真主。现国家一统,我皇圣明,及时将天下至宝收于朝廷,实乃让此宝归于当归之处,金乌幸甚!微臣幸甚!然此宝过于贵重,臣虑由卑职亲自送去,长途跋涉,危险太大,必欲皇上派得力能员率精武之师押运,方可保万无一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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