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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柳三爷

又指着手臂上烧伤,“你们这要么歪瓜裂枣,要么就是病的,卖不上好价钱。”

“别啊,不过就是公的,当苦力还在乎什么长相,刚才那几个小姑娘不是货色都不错?”

“那几个啊?干瘪得要命,人家风月楼可看不上,要去也只能去那市井暗房,真真天生上不得台面。”

那人挑三拣四,剩下七八个都是男孩子,最小的只有五六岁。

那人竟然一时难以抉择,人牙子也不催,转转眼睛招呼着院子另一边,“张妈,不是说还有人来看,都带过来啊。”

这处院子,地处偏僻,不知道到了哪了,说话的音调都和京城不同。

任伯中烧的稀里糊涂,但这一路官兵不断,也不敢下车。

现在对于他们来说在这辆车上远比自己行动来的稳妥。

司庭不敢冒险。

正说着,那个张妈引了个老人进来,花白的头发,却无分毫胡须,干瘦,穿着一件蓝布袍子,走路带风,和这一院子的佝偻八相全都不同,尤其那双眼睛,游鱼似的,让人不敢对视,抬起手捏着兰花指,“就这些?”

“您先挑。”

老者在车里来回看着,眼神落到任伯中身上,“这个有点意思。”

手指在额头划过,任伯中浓眉大眼,即便此时倦容仍盖不住少年英气。

司庭想把伯中往后拉,可这一动作在笼子车里异常显眼,“呦,一起的啊。”

那人眼神如刀和司庭对视上,微一愣,“这眼睛不错。”

伸手过来,修长的手指布满褶皱,点着,司庭往后靠。

露出了藏起来的半张脸,后者皱眉,“可惜了。”

“我也说是可惜了,那双眼睛真是不错,可惜那张脸,真是作孽啊。”

刚才发福的买家笑着,他其实早看中这个了,一个病着一个脸花了,可以少花块银子,这么大了回家做苦力也行,那眉目清秀的要是不死,病养好了,送去小馆,多少显贵青楼去腻了,就喜欢藏娈童在家里。

两人一并,价钱也不会高。

可那个兰花指老者却提高了声音。“不过也不碍事,油彩在脸上一涂,看的不就是那双灵动的眼睛。”

说着伸出手来唱了一句,明明是个老头,唱出来却带着几分妩媚的女戏腔,“谁知道花好月圆,奴家空枕月色,了了寂寞。”

张妈眼睛放光叫着好,“不愧是咱们柳三爷,当年可是一绝。怎么,看上了?”

“就是价钱方面。”

“好说好说,这两个要是到了别处,别说一双好眼睛,最后人都留不住,不如去柳三爷的院子里,也是个好出路。”

胖子显然没想到杀出个戏子和他抢人,但又不愿多出钱,最后只得领走了两个五岁小童,眼馋那柳三爷,啐了一口,“一个病一个伤,我看都活不了,还柳三爷,不过下三滥的臭戏子,一辈子只能吃人家的冷饭,我呸。”

被弄上了单独的板车,手上的铁链子拿掉了,司庭也发了烧,他几天没怎么吃东西了,抢来的偷得吃的都给了伯中,此时体力不支,看着赶车的老者,想着好对付,要是跑肯定能跑的掉。

可是,又能跑到哪去呢。这些日子不是不能跑,是无处去。

两块饼子扔在眼前,“吃吧。”

柳三爷声音尖细,和形象很有违和感看着就别扭。

司庭没动。

“怎么,被人毒大的啊?还能害了你,你俩可是我真金白银买来的。”

司庭拿起饼,先是送到伯中嘴边,可惜他已不清醒。

柳三爷赶车没回头,“想跑啊?我劝你还是算了,你俩能跑哪去?要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公子,能入的厅堂,娶娇妻美眷,说话多少人答应着,可要是平白人家的孩子,早就下地干活。

在咱们戏班子,你们这么大的要想干这行,都不知道要吃多少苦,也就是现在势头不好,没人愿意送娃出来吃这个苦,又挣不了多少钱,都是那孤苦无依的,可就这,有人愿意要饭,都不愿意唱戏,我只能省吃俭用出来买人,不然戏班子都搭不起一台戏。”

司庭抬头没说话,柳三爷回头看了他一眼,“既无容身之处,不妨和我走一遭,将来要唱出名头,也是大把银钱荣华富贵,就是过程苦了点,你们年纪又大,压腿开蒙的,好在身子骨不错,不然啊,我都不会买你们的。”

司庭低下头,听老者絮絮叨叨的,说大院子大师兄四五岁就练功,他们现在也不晚,十三四岁,唱个六七年,就成角了,现在达官显贵都不喜欢干瘪的小戏子,从小养大费心。絮絮叨叨时不常又唱两句。

那声线低沉稳,像有安抚人心的作用。

司庭靠在板车上,这七八日第一次安心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脸上一阵清凉,像羽毛似的,他半眯着眼,看到一张稚嫩脸孔倒着在自己面前,好奇的盯着他,小心的涂药,他恍惚,仿佛第一次看到的任伯中,伸手去抓,“伯中。”

后者却躲开了。

这才看清,陌生的清秀少年,不是伯中。

“他醒了?”旁边冒出一个脑袋,看起来才七八岁大的男孩子,干瘦还黑,抹着大鼻涕,窜上来,“你终于醒了,你睡了两天知道吗?”

司庭猛地起来还头晕,看着四周,破旧的房间,一张大通铺,横七竖八散落着发黑黏腻的被褥,远远地床脚还有两三个黑瘦的孩子集中在另一端,他慌张的,“那个和我一起的人呢?”

给他上药的少年淡淡一笑,“你放心,他烧都退了,醒过一次,问了你,你们似乎舟车劳顿,大夫说他还要再睡几日。”

这个少年似乎比其他孩子都大,看起来十七八岁,揽风俊秀,虽穿粗布麻衣,举手投足间却尽显一派风流,当真如装进了破瓦罐里的好酒。

“你脸上的伤,最好不要碰水,会烂掉,大夫说,你脸上旧得疤是掉不了了,可新的如果好好调养,慢慢会好的。”

他比划着。

司庭下意识去摸,对方却一把抓过他手腕,“别碰。”

司庭茫然点头,从床铺这边爬过去,任伯中就在那头,其他孩子散开来,好奇的打量他。

“他醒过一会只问了你,你醒了也只问他,你们是一起的,兄弟?看着长得并不像啊。”

一个七八岁男孩说着。

司庭张张口,可惜嗓子还是干哑,“我们是兄弟。”

郎峰俊秀的少年递过一个破瓷碗里面装着清水,司庭直接喝了,瞪着眼睛还想要,又给了他一碗。

“这里是梨园戏班,咱们虽还没名头,可师父是柳三爷,当初在京城给大官唱过戏的,师父说好好练,将来都是能去京城当名角的。”

“是啊,别看咱们戏班子小,大师兄很厉害的,给知府唱过堂会呢。”

小孩子一脸崇拜的看着那少年。

司庭打量,给自己上药这个便是园子里的大师兄吧,怪不得。

少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只道师父去人牙子那边买人了,不然咱们戏班子真的要喝西北风,我叫梁欢,师父说要真正成角了,才能给我起名字,这名字是我本家姓名。我在这里最大,你可以叫我大师兄。”

他又拉过调皮的黑瘦少年,“这是豆包,这里年纪最小的,只有七岁。”

“我也不知道自己以前叫什么,只当时偷了豆包,师父抓我来,就叫我豆包了。”

“那边的是阿饭,狗子,小嘎。他们虽比你们岁数小,可论资排辈,你们都要叫一声师兄的。”

“我们这是到了戏班子?”司庭还是没反应过来角色转换。

“对。”

梁欢把水壶放在桌上,整理着被师弟们弄乱的练功兵器,花铃服装,一边说,“来这的都是不情不愿的,除了我,我看你们到不如认命吧,与其在街上偷东西吃被人打,不如堂堂正正,学戏,挣个正经名字。”

“你不就有名字?”

司庭看着大师兄脊背挺直,后者眼神淡然却没丝毫冷漠,“对,你看,因为我是唯一一个心甘情愿的,所以我从一开始就有名字。这世间之大,师父说了,没名字不怕,最重要的是,自己给自己挣个名字。”

司庭眼神微颤。

“你叫什么?”

司庭犹豫的看了一眼还在睡着的任伯中,“他叫子华,我,我叫苑生。”

梁欢饱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最后笑着,“那大家以后就都是梨园班子的学徒了,好好练,师父很看好你的。”

“可我的脸。”

“涂上油彩,谁又看的清是谁呢。”

看着支起来的破纸窗,深秋欲浓,萧索凉枕,果然映人心。

司庭适应能力快,他本身就是随遇而安的类型,但因为身体还没恢复,戏班子里他只做一些杂活,梁欢人不错,就是永远和人隔着一道墙似的冷冷清清,但大家都是少年气质,也没什么值得费心的。

豆包年纪最小最有趣,就是爱抱怨,而他抱怨的主题都是那个司庭素未谋面过的千婉,师父的独女,和司庭同龄,虽算是师姐,可戏班子就这一个姑娘,众人宠溺,便都戏称师妹。

她前几日进城去换绸线,戏班子的服装太老旧,又无多余银两,只好拿绸线回来缝补,至今为止,还没看到真人呢,司庭却听到很多关于她的故事。

都是豆包叽叽歪歪,什么千婉长得第一好,做菜第一好,练功第一好,仅次于梁欢。这个设定太完美了。总之这个第一好的姑娘,在豆包嘴里神乎其神,以至于司庭第一次见,都没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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