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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话 造化弄人

吴知秋会意,配合地大声附和道:“哦,对!差点忘了还有小宝呢!幸亏有阿轩提醒!小宝呢?一直没看见他……”

我眼观鼻,鼻观心,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我把他藏在衣柜里了……”

吴知秋瞬间傻眼了:“衣柜里?亏你想的出来!要是把他憋坏了怎么办?!”

他火急火燎地冲进了内室,我也紧随其后,关门时因为紧张而不小心用力一推,“砰——”木门重重地合上了。

吴知秋直奔大衣柜,拉开柜门却见小宝一动不动地躺在隔层里。

“小宝!”我们异口同声地惊呼。

吴知秋立刻将孩子抱出,轻轻放在榻上。手指轻颤着去探小宝的鼻息。

我紧张地屏住呼吸,吴知秋突然一声叹息,随即垮下肩膀,哭笑不得地瞪我一眼。

看他这样子,小宝应该是没事了……

我也松了一口气,走过去摸了摸小宝莹白光洁的额头,感觉到一片微湿,他的小鼻子上也有细细的汗珠。

听着小宝均匀的呼吸,我不禁轻笑出声,自言自语道:“睡得真香啊……你说是不是?知秋?”

良久没有听到回应,我抬头,却看见吴知秋正站在门边,耳朵紧贴着门缝,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

我放轻脚步靠近他,猛地一拍他的肩膀:“喂!你干什么呢?!”

吴知秋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颤了颤:“你小点声!我不过是想听听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我笑着揶揄道:“没想到你吴知秋也有听墙角的时候!”

“你要不要一起听?”吴知秋一脸纯良无害地“好心”建议道。

“我才不要偷听……”

然而,事实真相是这样的——

一分钟后……

吴知秋笑嘻嘻地向站在他身后、一只手扶着墙、耳朵贴在门上的我眨眨眼,用口型说:“口是心非的家伙……”

“哼,彼此彼此。”

接下来的两刻钟里,我们俩静静地听着门外那两人的对话,偶尔互相对视一下,皆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复杂又凝重的神色。

原来,自从孙弼昌的祖父——当年铁面无私、名噪一时的大理寺卿遭受牢狱之灾、孙家人被流放后,孙弼昌的父母受到了空前的打击,又因为路途颠簸、水土不服而一病不起。

作为孙家独子,赡养双亲并替其寻医问药的重担便落在了从小就养尊处优、少不更事的孙弼昌身上。

然而,孙弼昌除了学富五车之外一无所长,只能通过摆摊卖字画勉强维持生计。

在边境邑城,天高皇帝远,官府对不平之事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孙弼昌也因此受尽了欺凌——他的满腹经纶和横溢才华不但不能给他和家人带来温饱,反而遭人嫉恨,成为他将近一年如过街老鼠般苟且偷生的开端。

那条欺压他的地头蛇正是邑城守将之子。

作为一名三品参将的嫡长子,那人在邑城横行霸道,但他似乎不仅仅满足于此——这个将门少爷的最大志向竟然是步入仕途。

一次偶然的机会,那位少爷发现了孙弼昌的绝伦逸群,心中赞叹钦佩不已,但同时又不免生出隐忧——他的才智如何能比得上孙弼昌这个后来居上者?万一孙弼昌也要考科举,有他始终压自己一头,自己想在朝堂上一展身手的青云之志可就要半路夭折了……

于是他想到了“化敌为友”——将孙弼昌这个最强劲的对手“招安”,令其倾囊相授,助他在会试上脱颖而出。

但他无从得知的是,荣华富贵、滔天权势于孙弼昌来说皆为过眼云烟。

当时的孙弼昌年轻气盛,尚且心高气傲,不止一次地严词拒绝了对方的威逼利诱。

那位大少爷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对孙弼昌的欣赏也渐渐转化为妒忌。那莫名其妙的滔天恨意就好像一旦没了孙弼昌,他就能平步青云似的……

那位少爷无所不用其极——不仅一直派人砸孙弼昌的书画摊,还禁止各个医馆为孙家二老诊治开药,又对整个邑城的百姓放出狠话,若有人敢多管闲事,便是与穆参将作对。

久而久之,孙弼昌穷困潦倒,又时常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孙家二老所患顽疾的发作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走投无路之下,孙弼昌只有带着父母背井离乡,远赴北国边境朔京——与南国邑城相接壤之地,在此隐姓埋名,继续以卖字画为生。

然而,自认为看淡名利、大隐隐于市的孙弼昌却忘记了,那个对他始终如一的痴心少女——姜明珠。

姜明珠乃南国丝织业第一商户——姜家次女,她国色天姿、兰质蕙心,被江城子弟如众星捧月般争相追求,可谓是“姜家有女百家求”。

似是上天注定一般,正值妙龄的姜明珠与风华正茂的孙弼昌一见钟情,二人情投意合,很快便坠入爱河,孙弼昌更是向她立下海誓山盟——那年惊鸿一瞥,从此非卿不娶。姜明珠同样坚定地回应——此生非君不嫁。

但,天有不测风云。孙家一朝倒台,有情人不得不分道扬镳、天各一方。

寒来暑往,姜明珠到了出阁的年纪,姜夫人不顾她的意愿擅自做主,将她许配给已经年近知命的少保作继室。

姜明珠作为庶女,从小受尽冷眼,自然不愿成为姜家用来进行官商联姻的工具,更因为忘不了孙弼昌而心痛煎熬,便佯装心甘情愿地奉父母之命嫁人,在姜家人放松警惕后,于某个月夜顺利出逃。

少女行走在深夜里的长街上,一心期待着早日到达邑城、见到孙弼昌。她满心都是即将与爱人团聚的羞涩甜蜜。

可是,少女却忘记了回头看看——她的身后有匹饿狼正在慢慢靠近,凶相毕露,尖利的獠牙在泼墨似的夜色中泛着骇人的冷光……

少女只觉得后颈一痛,下一刻便失去了知觉……

那匹狼正是对姜明珠的美色垂涎已久的许煜竹——三王妃嚣张跋扈的同胞弟弟。

一念之差,姜明珠逃婚不成反倒羊入虎口,被许煜竹囚禁起来,成了任其肆意狎.玩的禁脔。

许煜竹平日里派人监视着,姜明珠多次自尽未果,像行尸走肉一般苟活于世,生不如死。

但这许煜竹却是个惧内之人,他的正妻出身名门又善妒,因丈夫多日不归而生疑。

追查到丈夫的行踪之后,许氏顺藤摸瓜,寻到许煜竹用来软禁姜明珠的别院。

真正见到这“金屋”所藏之“娇”的花容月貌时,许氏醋意大发,将姜明珠卖至花楼,令其受尽凌辱。

造化弄人,孙弼昌的昔日好友江临风——江寺丞(孙弼昌祖父的同僚)之子,恰好与几名同窗相约去花楼饮酒作诗,与被强迫“接客”的姜明珠不期而遇。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相遇……江临风震惊不已,钳口挢舌;姜明珠羞愤难当,痛不欲生。

震惊之余,江临风也没忘了先替姜明珠赎身。

在得知姜明珠令人唏嘘不已的遭遇后,江临风实在不忍见到好兄弟的挚爱之人沦落至此,便决定以游学为名向书院告假,陪姜明珠去邑城投奔孙弼昌。并许诺,若孙弼昌对昔日爱人情义已不再,便许给姜明珠一个自在逍遥的未来。

半个月后,当他们抵达邑城时,孙弼昌早已携家带口前往北国朔京。

两人多方打听,孙家人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

江临风无计可施,只得先带着姜明珠返回江城。

江临风在江城买下了一处小宅院和几个丫鬟婆子,安顿好姜明珠之后便回了书院。

姜明珠本以为自己会怀着和孙弼昌的美好回忆孤独终老,然而,一个新生命却在她看起来仍旧平坦的腹中慢慢孕育着……

某个清晨,一次猝不及防的妊娠反应如投入平静心湖的小石子,引起粼粼波光,经久不散。

“恭喜夫人,您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令姜明珠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孩子……如此肮脏不堪的她也可以有个孩子陪伴左右吗?

那一刻,姜明珠并没有产生放弃这个孩子的想法。她非但没有因此焦虑不安,反而有些淡淡的欣喜。因为她觉得,这是上天的恩赐,是神的旨意,给她一个赎罪的机会——赎的是不孝、不贞之罪。

事已至此,她深知,此生与孙弼昌已经不可能再毫无芥蒂地相爱相守,倒不如亲手将这个孩子扶养成人,与他(她)相依为命,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然而,自古红颜多薄命。或许是姜明珠的美丽过于动人心魄,上天安排她经受了这么多苦难,却仍旧不愿意让她得到善终……

抚育子女,这个对普通女子来说最简单不过的愿望却也不让她如愿以偿——许煜竹寻来了……

江临风是个志虑忠纯的年轻贵公子,他毕竟少不更事,容易行事不周。原来,从他当初置办宅院时就已经引起了许煜竹手下的注意。

后来,江临风不曾久留,匆匆离去。许煜竹轻而易举地买通了几个丫鬟婆子,得知姜明珠已有两个月的身孕。

膝下一直没有子女的许煜竹大喜过望,决心要迎娶姜明珠为妾,将她们“母子”接回府里,认祖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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