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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由宿醉产生的失意

嗯,我又喝了酒,虽然喝的量不是很多,但也算不上少。于是,在酒的催化下,我开始透过钻石去看世界,心里头自然而然地就开阔了起来,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寻常事。借着这股劲,脑子又保持着清醒,我不再打算喝酒,比起这个,我更原因出去散散步。

南城区的水城古坊是那种古典风气十足、环境优美的地方,而且不会让你迷路,因为这儿的风景都不尽相同,至少能让你随意闲逛。这也是我动身前往那里的原因,我听说那里准备举办灯展,因此会有很多人慕名来参观,或许到了那里我会记得我是来散步的吧。

那里的确适合散步。

然后,我看到了她。

我承认我自己起先并没有太注意到她,因为这里女人到处都是,漂亮的也不少。另外,南城区并不是那种经常出现漂亮女人的地方。女人当然有,但大多数都是那种女人,例如像男人的女人,再例如像女人的男人。不是我有意去指明什么,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个。我看到的那个女孩却和她们不太一样:她很年轻,年纪与我相仿。而且最要命的是她的穿着,如果是在外地人看来,兴许这是在拍外景。

不过我注意的可不是她的衣着,也不是出于女孩的样貌。当然更不是因为这个女孩的原因,也和气质无关,那是另一回事,嗯,过后再说。

首先,那两个人很惹眼,这既是出于他们的动作显得十分可疑,也是因为我认出了他们。在人群之中,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试图融入其中,在人们不注意的情况下偷走几样值钱的东西,这也是常有的事情。小偷嘛,没钱的时候就会出手,那种心情我也有过,出于心情差,钱包空瘪。而且有趣的是,他们我认得:两个男子,打工的工友。只不过是两个街头无赖罢了,平时我会和他们聊上几句,要不然就是打上一架。他们那种人从没把我放在眼里,因为他们认为我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因此我讨厌他们,这时他们俩正身子前倾,正观察着那女孩的挎包。

她将包放到了地上,此时正在拍照。

我猜那两个人肯定要高兴坏了,毕竟包里肯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正是他们想要的。你看他们的样子,贪婪的眼神中透露出更加不堪的意图。我指的是偷东西,不是劫色。

那两个人越走越近,兵分两路,一个负责去偷取挎包,另一个则以拍照为借口以吸引注意。他们的做法很简单,也十分有效,在女孩被人拉去拍照的同时,那一个负责偷包的家伙就趁着机会将挎包拎走。如果他没有碰到我的话。

我历历在目,不是吗?况且我也不是那种热心帮助别人的人。但那女孩的确吸引了我,所以,我跨步挡在小偷面前,脸上尽可能表现出凶恶的样子,然后,我说。

“嘿!伙计!瞧瞧你都干了些什么”?

那小偷将包抱在胸前,脸上划过一丝焦虑,但又转瞬即逝。只见他露出了那种厌恶的神情,佯装镇静地回答:“收起你那口气!我只是来这里拍几张照片的!知道吗?混球!别挡着我的道!”

他欲抢先一步绕过我的视线,但我用胸膛再次挡住了匆匆离开的他,“可是你包里的东西可不太像相机,嗯?依我看,这包也不太像是属于你的。”

他咬着牙,抬着头看向我,“嘿!你这混蛋,别妨碍我!让开!”

“如果你把包放下的话!”我说。

“该死的!”小偷抬起了拳头,“你认为你自个比我们都要厉害?对不对?你个狗娘养的杂种!”

“噢?你打算拿我怎么办?如果你打算一直这样拖下去,恐怕那位女孩迟早会发现她自己的包在你的手上。或者说你单纯是想找我聊天?”

“我警告你!别捣乱!你个一无是处的家伙!赶紧让开!你我生活都不容易!井水不犯河水!别难为我!让开!”

“是啊!我抽了抽鼻子,脸上露出了毫无喜悦的微笑,接着,我补充说:“但不会像你这么一个品行不端的样子活着,成天靠偷着偷那来维持生活,而且还很有优越感。”

“住口!闭上你的嘴巴!我还轮不到你来说教!”

“所以把你手里的包放回原地,不然我可管不住我的舌头”。

他撇了一眼后方的女孩,咧了咧嘴,然后从抬起的拳头里伸出一根食指,然后指向了我脑袋。“如果你再多管闲事!我就打碎你的鼻梁骨!”

我虽然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但我绝不是一个懦夫,也不是临阵脱逃的那种人。

“如果我说。不。呢?”

他愤怒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同时鼓起胸膛。挥动拳头,朝我额头上打去。我承认我经常打架,也很喜欢打架,但以前打架完全是出于有人帮助我我才大打出手,更何况还有酒给我提供了勇气,因此动起拳头来我大多都不必考虑后果。既然打都打了,为什么还要考虑后果呢?话说回来,我为何要想这些?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不同,我的本意仅仅是在那名女孩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而且我爱出风头,又有酒来壮胆,乐施正义又有何不可呢?

就因为我的自大,那袭来的拳头还是直直地砸在了我的额头上,一时间两眼发晕。我有些蹒跚地转过身,面对他的攻击,我毫无防御,甚至拳头来得要比我预想得要猛得多。

“来啊!你个狗杂种!”他朝空气挥舞了一下拳头,“让我看看你究竟有多厉害!”

“呸!”我用手背擦去嘴角的唾沫,摆出了格斗的姿势,然后仇视着他。

“你非要斗就是了?”

这个时候,人群开始关注我们这边发生的事情来,我的眼角余光撇见了人群朝我们投来了目光,他们希望看到一些热闹场面,包括打架,另一方面,他们更原因看到有人流血。对,我还看到了那名女孩,她也注意到了我,当然,这会儿我没办法不引入注意。但,她看了过来,这才是关键。而且她看的人多半是我。

老天。我承认这一会她的的确确吸引了我,有那么一小会,我的目光完完全全地停留在了她身上,因此,我看得入迷。

她尽管长得并不出众,但也不是说相貌普通。我指的是那女孩的那双眼睛,她的眼睛很有特点,对于这里的人而言,她是最特别的。其眼角微朝两个不同的方向撇去:即右眼角向右边延伸,左眼角向左边延伸,这就像丹凤眼一样,但又略微不同。我从这里看去,湖面泛起的粼粼波光就如同她一般光彩照人。那水波上反射着的星星点点与她一并揉入我的视线里,犹如隔着钻石看着她似的。那幽邃的眼框加上她那顺齐而下的短发,更加增添了女孩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另外,她不高。你若看见她穿着高跟鞋的话就会认同我所说的了。而她身上穿的衣服也很吸引人的目光,对于我这种宅男来说更能称得上是“诱人”。但对于现在,还是把其他的看法放到一边吧。眼下,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我面前的男人吼了一声,向我冲来。先攻击的是他,这挥拳的动作并不难预判,难就难在如何做出反应。但是我打架本来就不讲究,也没有什么技巧可言,我还能指望什么呢?没错,运气,靠着运气就足够了,而且我的运气取决与我自己。

你瞧,他正面莽冲了上来,先挥出了右拳。我轻而易举地躲过了这一招,并且还以颜色。但我的攻击力度远远不够,一拳头打在他身上,不但没有遏制住他的行动,反而让他抓住机会,挥动了另一只拳头向我打来。然而这一攻击也如同前招一样好回避,可如果我这么一直回避下去,旁人会觉得我是一个胆小鬼,换作是我,我也会觉得这场打斗实在是无聊至极。所以,我打算还手。但,别误会,我还手的目的,无非就是想好好表现一下自己,仅此而已。

我挥动手臂,将他的攻击抵了下去,然后双手猛地抓住对方的双臂,右脚顺势往他腹部上一踹,使得他蹒跚后退。接着,我不打算给他喘气或者休息的机会,而是抡起拳头,照面朝着他脑门上打去。

“咚”地一声闷响,小偷硬是重重地挨了这一下,身子旋了半圈。然后他痛呼一声,用左手去捂住受伤了的部位。此时,人群爆发出一阵欢呼,缘由是我的这一拳打得实在是漂亮,力度又恰好合适,动作自然到位,我理应得到呐喊。而现在,他支持着站了起来,双眼通红,脸上写满了愤怒。这就是惹怒别人的下场,我说的是现在,因为人群中开始有人大喊着“打他!打他!”之类的话来,其他人也都纷纷附和。

我就这样保持着攻击的姿态,夹在人群的呐喊声和愤怒的对手中间,这可不妙。

“揍他!揍他!”“打啊!快给他点颜色看看!”“痛扁他!伙计!”

小偷终于蓄足了力气,这一会又朝着我攻了过来,他吼了一声,快速一扫腿,将我拌了个曲身。紧接着,他又竖起手肘,将来不及作出反应的我一拳打翻在地。这下可好了,人群的欢呼声迅速倒向了另一边,这群该死的混蛋。

眼看他就要一击结束这场打斗时,我猛地曲腿朝着他踹了过去,虽不清楚踹到了什么,但他再次大声痛呼时,我才明白自己踹爆了他的卵蛋,力度之大,疼痛感可想而知。

“停手吧!你打不过我的!”

我站起身,朝他丢去一句讽刺的一句话,可他现在可说不出话来,直到我把那女孩的挎包拿走时,他仍然还沉浸在疼痛之中。谢天谢地,我并不想惹太多的麻烦,嗯,这个惩罚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我拎着这个包,将它递到了女孩面前,亲手归还了给她。

老天,真的,她可真漂亮。

我压根无法转移视线,她的容貌犹如磁石一般吸引着我的眼圈,以至于时间一度停留在w与她的对视之间。这会儿,她正看着我,上帝啊,我的心,不是我夸张,它都快跳得和发动机机一样了,活塞上下抖动个不停,一股莫名的感觉涌遍了全身。这滋味可比美酒更令人兴奋,这样我有一种我与她之间已经认识很久了的感觉。

没错,和我之前所描述的大致相同,女孩的容貌可能会被别人说成是很一般或者很普通。但是我的审美观念和其他人截然不同,她让我对她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感觉,一种无法用语音表达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我之前没有过的,关键是,我想我迷上她了。

这么和你说吧,她z的不高,尽管是穿了高跟鞋只勉强高到我的肩膀。目测只有一米五的身高吧,但这并不能成为女孩的缺点,也恰好是这一点,让我觉得她比任何人都更具魅力,也更可爱动人。没有更加委婉的说法了。

之前我也强调过,女孩的的眼睛很有特点,那是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而且“深邃忧郁”,如果让描写得更为详细一些,那就是“朦胧迷离,就像黑洞一般吸引着我,问题在于,她正看着我。

“呃………”我努力表现得像个绅士,同时也在努力地组织着语言。“我想我有必要给您解释一下您的随身包丢失的原因。”

她笑了,“朦胧迷离”,不是吗?这简直令我陶醉,女孩朝我露出那一种很不自然的表情,看上去也只不过是为了缓解一时尴尬的场面罢了。接着,她饶有兴趣地说:“你还不如好好解释一下包会在你的手上?嗯?”

“啊,这是……”我朝小偷看去,这时他刚好能站起来。于是我用拇指指向了他,说:“有一位无业游民刚才试图劫走您的包,女士,您瞧,我刚刚阻止了他。

“是啊,我看得出来”,女孩耸了耸肩,歪着头看着我,但脸上可没有什么感激的神情,依我看,她多半是在疑惑。

此时小偷恍惚着走了过来,“你给我记着,下次你就没那么走运了!”说完便转身离去。

“你应该感谢我没有指出你的恶行!”我对着他的背影喊道,但他已经融入人群,找不到了。也因为这场打斗的结束,聚围起来的人群也就一哄而散,很快,场地上就只剩下了我和那位女孩。

“小心点”,我吱唔地,“特别是在人多混杂的地方”。

“以后我会注意”。女孩抬起头来,眼神里充满了迷离般的忧郁。

“呃……你一个人来的这里吗?”我问她。

“你能把包还给我了吗?

我真是一个笨到不行的智障儿,对于搭讪女孩,抱歉,我不会,我既没那魅力也没那情商。所以常常会令别人厌恶,但这和个人品行无关。可现在呢?有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正在勾搭一位漂亮的女孩,而且他说话还语无伦次,全世界的都巴不得要看他的笑话,哦!天啊!问题在与,我就是那个笨蛋。

“哦!哦!当然,当然”。我强颜欢笑着说道:“也许是我太紧张了,抱歉。给,这是你的”。

女孩接过包,面部毫无表情地回应着:谢谢。那是毫无感激之情的意思,事实上,她只不过想拿回她的包,但问题在与,有一个蠢货正好拿着她的包。之前我也说过,许多人对我都会产生一种难以言语的厌恶,无论是我的说话方式,还是我的个人品行,它们都不会给别人什么好印象,至始至终都是这样。

但这次截然相反,她弯了弯腰,抱着感激的态度对着我说了一声:“谢谢”。好吧,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然后,她便转身离去。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留在原地,可我并不想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远去,我也明白,我自己的脸皮非常地厚,厚到连.50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都打不穿的那种程度。所以,我再次鼓起了勇气,叫住了那名女孩。

“嘿!请留步!女士!”

她很是迷茫地回了头,用那种疑惑的神情看着我。这时的我用力吸了一口气,借助着酒精的那种劲,我再次表达了我的意图:

“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女士,我感激不尽,为表达今天我对您的歉意”。

“噢”?她看着我,再次露出了微笑,“下次吧,也许是在下一周,我可能会在这个时辰出来散散步”。

女孩对着我挥了挥手,面带微笑着转过了身。她走远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我在湖畔,我那时看得发呆,以至于灵魂迸出躯体,欲要追上她的脚步,追上她的身影。

黄昏,我仍然站在那而且,凝视着泛着红晕的天空,注视着闪着粼光的湖面,看着它们在我的眼里闪烁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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