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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馒头和刀

帝都,四方城内。

对于最近江湖上流传的故事,这里只会流传的更盛,说法也更多。即便骑士团的总部便在这里,仍是阻挡不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这些事的热情。这就是这片江湖吸引人的地方。

四方城方方正正,四边全是高达数丈的城墙,是江湖七十二城中最易守难攻的城池,当年选址此处做帝都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而四方城的最中间,是一座城中城,真正意义上的帝都——京城便在此处,所以江湖上都说,要入京,先入四方!

今日刚过寅时,天色尚未破晓,便有官员陆陆续续的从四方城入京,准备参加那热火朝天的早朝,而朝堂之上,最具势力的七人却是告假不朝,他们七人互相看不顺眼,此刻却是不得不聚在一起商讨大事。

任天行,公认的骑士团第一人,此刻的他脸色有些难看,那样的阵仗,仍是让龙瑛过了秦岭,入了北方,他最不喜欢骑士团的一点就是,需要各种瞻前顾后,需要帝国利益至上,若是昨天真放开手脚战斗,邪帝来了又如何?一起杀了便是!

而且,他不爽的不止这一点,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雷帝竟然也是铩羽而归,说来还是贪心了一点啊,分开行动,原本计划两件事都完美完成,想不到两件事都落了空,这么一来,骑士团再也不复昔日威望,怕是今日朝堂之上,又有诸多狗屁朝廷命官要来弹劾我们了。

第七骑士团团长,晏天润打了个哈欠,缓缓说道:“你们四个人任务失败,你们四人反省便是,拉着我们三人做甚,若是没什么要事,我先走了。今日还有诸多研究要做。”晏天润说完就要离座,往门外走去

任天行脸上阴霾更盛,他大手一挥,一把剑凭空出现在晏天润眼前,晏天润也挥了挥手,众人身前茶杯里的茶具是成了墨绿色。一个胖子连忙站了起来,脸上的肉有些颤抖,他只是站了起来,整个房间仿佛颤抖了一下,只见他眯着眼睛笑道:“都是自家兄弟,分什么你我?我们失败了,便是骑士团失败了,天润,听我一句劝,你便是在这里睡着,或者画你的研究图纸,大家都不会说什么,但是若真这样出去,那便有些说不过去了,天行你也是,剑是拿来对着自家兄弟的吗?赶紧收咯!”

那两人同时哼了一声,各自毁了挥手,那把剑不见了,茶杯中的茶也恢复了本来颜色。本来按规矩,这种级别的会议该是任天行主持才是,可是他不擅长这种事情,倒是每次都是那个胖子王天炝站出来主持,其余几人互看不爽,但是每个人跟王天炝总能说上些话。

雷帝道:“天玑珠的事情,全是我的责任,上头要怎么罚,都是罚我一人,我无话可说。可我丑话说在前头,我失去的东西,我自己拿回来。你们若是谁要多管闲事,可你怪我的天雷不长眼,分不清是敌是友!?”

炎帝哼了一声,办事不力还这么嚣张?

王天炝咪起了眼睛,本来不大的眼睛,被脸上的肉挤的更小,他道:“这事也不能全怪你,龚顺林一人已经够棘手,再加个银月侯,你选择退也是合情合理,听说龚顺林已经高调的走出了夜弦城,往青州方向去了,不少门派闻风而动,不自量力的去找他麻烦去了,都是有去无回。天玑珠的事倒是不慌,等他们争个你死我活,我们再去不迟,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全心全意对付五个月后的暴君才是,神枪龙瑛已经跟他汇合了,而且我收到花剑阁情报,之前受过暴君恩惠的游侠团也好,宗门也好,都准备前去帮忙,他们汇聚在一起的越多,我们越不利啊。”

第五骑士团团长罗天道:“已经放宽了入骑士团的条件,同时提高了俸禄,光昨天一天来报名入团的便是上个月的一倍多,五个月之后,若论兵力,我们应该占优。”

炎帝道:“乌合之众聚的再多,还是乌合之众,这种级别的战斗,还是要看顶级高手吧。”

天鸿子一向不爱说话,此刻也跟往常一样坐在角落,只见他手往茶杯里沾了沾,往前一点,水滴便在桌面排列成几个字:龙虎山。

道教祖庭,龙虎山,当世九大门派排名第二,仅次于少林,而且,光论顶尖高手,龙虎山还在少林之上,七个摇光境界高手,十一个开阳境界高手,龙虎山现任掌门不光是武评榜排名第六的顶尖高手,更是和天鸿子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兄。

任天行阴晴不定的脸上终于难得的露出一点笑容,他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罗天点了点头道:能打的城守也都紧急召回,还有不少战力,前天我与范胜权的十二神将也接触过了,他们开价不低,不过我相信上头会同意。”

………

风餐露宿。

冬天的夜晚绝不好受,更何况是在野外度过的冬夜。

所以第二天龙煜便早早醒了。

龙煜睁开眼,只觉得眼前白茫茫的一片,骂道:“卧槽!难道我得了白内障?怎么眼前一片白?”仔细瞧了瞧,这才惊道:“卧槽,这雾也太大了!”

陈晓晓也已经醒了,他笑了一声,双手抱头,靠在一棵树上,左脚搭在右腿上,不停的上下晃动,悠闲极了,只听他悠悠问道:“你说这是雾?”

龙煜骂道:“你爷爷的!这不是雾,难道是雨?喂喂,晓晓,你不是没见过雾吧?”

陈晓晓神秘的笑了一声,说道:“我跟你打个赌怎么样?如果这不是雾,今晚逛窑子的钱你出!如果这是雾,今晚逛窑子的钱我出!”

龙煜咬了咬牙,不敢轻易答应。他从家里带出来两千多两银子,现在有一半在陈晓晓身上,陈晓晓很能赌,所以他轻易就把自己的银子赢去了。

陈晓晓却是另一番心思:我很能赌?拜托,是你太无知了好吗?跟我打赌这树叫什么树,这花叫什么花!这有什么好赌的!我是这屯子里土生土长的人,这些花草都是我用尿喂养大的,你赌的赢我才有鬼了。

龙煜说道:“兄弟!拜托,你说过的!因为,我是……我是那个!所以你说请客的!你怎么可以反悔?”

陈晓晓突然想狠狠的嘲笑龙煜,十六岁了还是一个处男。对普通人来说,这没什么,可是陈晓晓在风月场打滚的人来,这的确是最能嘲笑龙煜的一件事了。陈晓晓仔细盯着眼前白茫茫的一片看了看,眼前的当然不是雾,而是霾,也叫灰霾,或者烟霞。霾与雾的区别在于发生霾时相对湿度不大,而雾的相对湿度是饱和的。只是,这里还是南方,霾是极少出现的。

反常即妖啊!

陈晓晓说道:“不说了。肚子有些饿,我们还是先找个城镇落脚,再找个酒楼好好吃一顿,晚上再去嘿嘿嘿。喂,不用像小孩子一样闹脾气吧,我请客就我请客!”

龙煜面色一喜,说道:“好!一言为定!你请客!既然你付钱,我就多叫几个!哎,谁叫我能力强呢。”

陈晓晓两眼一翻,小处男懂个屁!多叫几个?你那叫纯属浪费钱!你以为你是韦爵爷呢?

霾越聚越多,两人消失在霾里,不见了身影。

龙煜跟陈晓晓走了半天,终究找不到下一个城镇的位置。龙煜觉得自己闯了祸,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路痴,所以经常迷路。何况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雾霾,更容易迷失方向。路痴就不应该带路。可是,龙煜偏偏不肯,他非但在前面带路,而且走得很快。陈晓晓在后面跟着,因为能见度很低,陈晓晓不敢跟龙煜拉开距离,便被龙煜带着走。

所以,他们理所当然迷路了。

陈晓晓居然看到了昨晚露宿的那棵树,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asxs.,他张嘴骂道:“龙煜,你他娘的知道哪边是东吗?”

龙煜心虚,低声说道:“太阳从哪边出来,哪边就是东。”

废话,废话!这我他娘的也知道!现在要是有太阳,我还问你做什么?陈晓晓拉住龙煜,以命令的口气说道:“你,给我去后面跟着,我来带路!”

龙煜哦了一声,耷拉着脑袋跟在他屁股后面。

陈晓晓方向感极强,虽然走了很久,但终于来到下一个城镇。城门森严雄壮,城墙高不可攀,城门上方赫然写着三个字:姑苏城。

陈晓晓道:“姑苏城是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可以说是南方的京城。你知道里面最著名的行当是什么吗?”

龙煜想也不想就答道:“妓院!”

“……”。

陈晓晓觉得一阵无语,这小子还想着这一码事,说道:“这里最有名的东西就是美酒!你也别叹气,有一个词语叫繁荣娼盛,意思就是繁荣的地方娼肯定很多。等到了晚上我带你去开开眼界。”

龙煜点头说好,突然肚子叫了几声。两人露宿一宿,又起了个大早,还迷了这么多路,自然是滴水未进,肚子难免会饿。陈晓晓说道:“我们先去吃饭吧!”他突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明明龙煜才是游侠团的团长,但事事都是自己说了算,自己看起来更像个团长。陈晓晓看了龙煜几眼,这小子除了脸皮厚点,不会没其他本事了吧。

突然人群涌动,一大群人开始往一个方向跑去,龙煜几乎被人群给挤得摔在了地上,只听人群中有人轻声喊道:“快走,马上就午时了,那杀了张员外一家七十三口的恶贼马上要被当众问斩了,听说那人满脸刀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又有人说道:“那可不是,他要是好人,能杀了人家七十三口吗?我可听说了,男女老少,全杀了,哎哟,那小的才不过刚过满月,那最老的,张老员外的爹,可足足九十高龄,得亏他下得去手,我要是他,一看见小孩子的脸,手都软了。”

又有一人说道:“可快走吧,城守大人说了,有空的都去瞧瞧,对付这种心狠手辣的狡诈恶徒,帝国向来都是铁血手腕。哎,自从冷大人五年前来到姑苏城,我们也算过上不错的日子了,不过,那青衣……”

那人喝到:“你不要命了?那个名字也敢提?”

那提了“青衣”二字的人饶是大冬夜,仍是冷汗直流,不停的擦汗,只听那人说道:“是是,咱也不多说了,去的迟了,可占不到好位置了!”

陈晓晓道:“龙煜,有热闹看啊。”

龙煜摇头道:“我想吃饭。”

陈晓晓道:“没出息,你去吃饭,我自个去,一个时辰后,咱们这里汇合。”陈晓晓说完便跟着人群去了,龙煜知道自己是个路痴,不敢乱走,思考再三,也跟着人群而去。

人群走得不快,所以陈晓晓没走远,所以龙煜很快就跟了上来。

法场,姑苏城法场。

这里已经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两个高大刽子手站在法场中央,手里各托了一把大刀,他们的面前跪了一个犯人,那犯人长发散落,看不清长相,只是已经有不少人朝他扔些臭鸡蛋,烂番薯之类的东西,大伙儿骂骂咧咧,说些他该死的话。而法场之上,则坐了一个面目冷峻,不苟言笑的年轻人,身着城守服,威风的很。

那犯人原名曹胜,后来学刀,希望自己的刀胜过别人一头,便改名刀胜!这实在是大不孝的行为,可他从小父母双亡,教他使刀的老师傅去世之后,他便再没一个亲人,又去孝顺何人?他现在内心一点也不慌,甚至一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他不后悔,只是有些可惜,那个小娃娃的脸一直在自己脑子里挥散不去,这十天来,那小娃娃临死前的那句话也一直重复到了现在:

“为什么,叔叔,你不是说保护我们的吗?为什么会这样……。”

十天前,暴雨。

姑苏城外的一座破庙内,刀胜觉得自己倒霉透了,未出门时,阳光普照,怎么一出门,这老天爷的脸色说变就变,非但下了雨,还是暴雨。他浑身湿透的入了一座那座破庙之内。

这破庙原本不破,唤作寒山寺。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从建寺开始,寒山寺便香火鼎盛,可大莽王朝建立之初,这座数千年历史的寺庙却毁于战乱,若是其他原因,自会翻修,可是大莽王朝开国皇帝亲手烧毁,谁敢翻修?

死了那么久的人,仍是对后世影响深远。

刀胜进去也就进去了,可好死不活的,里面原本就有人,一个妇人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娃娃,刀胜知道自己面目可憎,便不上前打招呼,只是远远说了一声:“都是避雨的苦命人,你们放宽心,雨小一点点,我便走了。”

那小娃娃一直躲在自己母亲怀里,不敢说话,离得很远都能感觉到他的羞涩,那妇人也没说话,只是将他眼前的一堆柴火生的更旺了一些。

要命的是,这暴雨一直不停,刀胜几次想走,都被这大雨给拦了回来。大概过了半天,刀胜有些肚子饿了,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那妇人好像听到了,便远远的扔过来一个馒头,刀胜道:“讨生活的人,不至于这么吃不了苦,这馒头您这个留着,小孩子饿着可不行。”

那妇人终于开口说话,道:“不打紧,馒头还有许多,你若不嫌弃便吃吧,嫌弃的话,那便当我丢了。”

刀胜不再迟疑,捡起馒头便吃,问道:“你不怕我?”

那妇人笑了几声,反问道:“为什么怕你?”

刀胜道:“他们都说我面目可憎,一看便不是什么好人,我从小到大也听习惯了,很少有朋友。”

那妇人道:“我看不见什么面目可憎的恶人,只看见一个赶路躲雨的饿肚子的人。”

刀胜不再言语,只觉得这辈子吃过这么多馒头,嘴里这一个,却是最好吃的一个。

没多久,雨仍未停,却是听到一阵脚步声,浑身青衣装扮,手握大刀,说些他听不懂的话,那妇人也不知道答了什么,那些青衣人挥刀便砍。刀胜想都没想,刀便出鞘了,他不想在孩子面前杀人,可那群人却是刀刀致命,刀胜只好将人引到破庙之外,也一发狠,便把所有人给砍了。他不是第一次砍人,但他却是第一次知道了自己握刀的意义。

等到回到破庙的时候,妇人竟然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妇人虚弱的说道:“大侠,我求求您,求您……。一定要把这孩子送到夜弦城刘家。”刀胜还未答应,那妇人便咽气了。

刀胜摸了摸那泣不成声的小娃娃的脑袋,说道:“小子,你放心,你这条命,我刀胜保定了。”然后便好生安葬了那妇人。

一路上,刀胜跟小孩子也渐渐熟络起来,知道了他是姑苏城四大员外张员外的嫡长子,那妇人是张员外的原配夫人,可后来张员外纳了几房小妾,便逐渐冷落了那妇人,那也不要紧,可最小的那个妾室一心要做最大的,设计陷害了他,张员外早就看不惯糟糠之妻,一纸休书就把人休了。那妇人也刚强的很,不反抗忙不斗争,拿了自己嫁过来的微薄嫁妆,就往娘家赶。

可那小妾心狠手辣,仍是重金委托青衣楼的杀手来杀人,这嫡长子,不除不行。后来的事情,不说也知道了,小孩子仍是被青衣楼的人给杀了,临死前说了那句话:“为什么,叔叔,你不是说保护我们的吗?为什么会这样……。”

那一日,刀胜提了刀入了张员外的府邸,一直杀到刀开了卷,一直杀到府邸都在流血,一直杀到整个府邸没有一个人才丢下手中的刀。

直到城守带人来抓,他都没有跑,看到那城守之后,刀胜只是微微一笑,问了一句:有馒头吃吗?

世人敬我,我回敬之,世人伤我,不打紧,习惯了,但是这事,刀胜也说不上为什么,当时的身体好像不受控制,拿着刀便去了。

法场上,即将人头落地的刀胜舔了舔自己的嘴巴,仍是有些想念那个馒头的味道啊。

PS:还在老家,每天都赶的写作~还好赶在12点前写完

大游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同人小说,哔嘀阁转载收集大游侠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