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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玉骨城

萧晓九对上秦科担忧的眼轻轻一笑,“秦大哥放心,我自有主意。”

秦科见萧晓九胸有成竹的样子,点了点头,“即如此,我便不再多说,只是他若敢有什么歹心,我必饶他不得。”

秦科说罢象征性的挥了挥大斧,惹得那人一阵颤粟。

萧晓九很不满的皱了皱眉头,对着他说道,“你既跟了我,便收起你那畏畏缩缩的样子。若真有人为难你,本姑娘自会替你做主。”

“对了,你可有名字?”

她突然想起还不知该如何称呼他,便随口问道。

那个带着青铜面具的男子闻言一愣,眼神却明暗变换十分精彩,可见,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名字。

他迟疑了好一会儿,眸中光亮一闪而逝,他几步上前,捡起地上散落的麦穗,金黄的麦芒在他黝黑粗糙的手上格外显眼。

萧晓九再三确认后,欣然说道,“那我以后就叫你阿麦!”

阿麦激动的点了点头,眼中隐隐有泪花浮动。

从今以后,他不再是任打任骂的囚徒,而是那个在田野间长大的少年,阿麦。

阿麦也是跟了萧晓九才发现,这位鼎鼎大名的萧神女,竟是意外的好相处。

大部分时间她并不叫他,他基本还是一个人,可是那些士兵对他的态度却明显发生了变化。

他享受这种改变,这让他觉得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可是当一个被踩入淤泥中的人重新站起,他的贪婪也会随之放大。

穿过连绵不断的山丘,他们终于抵达了一座繁华城市,玉骨城。

传说玉骨城建立于玉脉之上,此地盛产七星弧光翡翠,远近驰名。

玉骨城很大,朱红城墙延绵数百里,他们一行人刚刚抵达城下,便见一器宇轩昂的青年男子在城门下翘首以盼。

一身青色长衫配以质地清透的九州曲佩,轻轻朗朗,笑意盈盈。

清风吹过,隐隐传来禽鸟低鸣声,萧晓九觉得这声音似曾相识,抬头望去,却发现这低鸣声是从他束发的白玉簪上传来。

那只玉簪通体流畅、润滑无痕,上面有一缕湖蓝纹络,宛若漂浮不定的流云,故此簪又名青海云簪。

这支云簪傅明宇也有一支,原本他也万分喜爱,可是后来听说这支云簪原是一对,可那工匠师父偏偏将它做成了两支男簪,他得知后瞬间就嫌弃的将它丟至一边了!

当时他为此事闷闷不乐了好几日,萧晓九当时还为他出谋划策,让他将另一只也买来,毁掉,那么这青海云簪便剩下独此一个了。

而后来,听说到青海云簪的另一个得主后,此事也便不了了之了!

萧晓九咬唇轻轻一笑,她猜到这是谁了!

玉骨城少城主谢熏。

萧晓九一顿回想,才发现她听过玉骨城的故事真不算少,其中最稀奇的一件便是铁血将军凌皓天与这温润儒雅的谢城主有着过命之交。

谢熏与凌皓天一阵寒暄后,硬着头皮说道,“我知道我很出名,但也不必这么一直盯着我看吧!”说罢,眼睛朝一侧努了努。

见周围的视线频频朝自己射来,萧晓九才发现她已经目不转睛盯着他走神许久了!

林绯儿快步上前对上他冷冷一哼,一身金铃伶仃作响,“萧姐姐看你一眼是你的福气,就凭你,连我孔大哥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谢熏好奇的望了她一眼,拱了拱手不耻下问道,“敢问姑娘所言孔大哥是何方神圣,谢某如何就比不上?”

“你可知道夜国机巧阁阁主孔冉?”林绯儿反问道。

“当然。孔阁主大名如雷贯耳,九州诸国无人不知。”谢熏再次谦逊的拱了拱手,继续不耻下问,“却不知这位姑娘与孔阁主有何渊源?”

林绯儿还要继续去说,却被萧晓九一把拉了过来,凌皓天几步上前,一本正经的介绍,“这两位是萧神女和林家幺女林绯儿。”

“林家?”谢熏思量片刻抬头追问,“可是久居林家?”

“那当然!”林绯儿昂首挺胸,明眸灿烂如星辰,“这九华大陆还有哪个林家?”

谢熏再次朝二人拱了拱手,开口说道,“今日得见两位姑娘,谢某真是有幸。两位可愿赏脸,到舍下饮薄酒一杯。”

林绯儿被恭迎的十分开怀,一张脸笑若繁华,不过她还是故意撇了撇嘴,朝他说道,“虽然你这人不太讨喜,但难得你盛情相邀,本姑娘就勉为其难答应了!”

林绯儿跟着谢熏蹦蹦跳跳走远了,凌皓天才黑着脸,命令重军进城。

此次东征,他所带不过一万兵马,谢熏早早安排了众军下榻之所,使其免却露宿山野之苦。

而后,谢熏以资助粮草尚未备齐之名,又留众人在玉骨城多住了几日。

傍晚时分,漫天红霞下,诸将酒足餐饱尽兴而回,谢熏手持杯盏悠悠上前,凌皓天依旧一身黑衣不苟言笑,清清冷冷站立在一株银杏树下。

他抬眸,眼角挂上迷离笑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大哥又不是不知那老皇帝安了什么心思,何必这般风尘仆仆赶着去那苦寒之地,倒不如在兄弟这里多住上几日。”

凌皓天冷冷开口,眸眼间皆是正色,“皇令如山,不得不从。”

谢熏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懂什么皇命,只懂在这天高地远富贵之地乐得逍遥。”

“话说,”他转过头朝凌皓天看去,嘴角弯起一抹轻笑,“你军中那两位姑娘倒是很有趣。”

“这两个人,我还有他用。”凌皓天眉宇间突然多了几丝警告。

谢熏拾杯而笑,“你放心,这两位我可得罪不起。”

谢熏又举起杯子,轻飘飘远去,凌皓天拿起桌上另一杯酒,一饮而尽,他明白谢熏最后一句话是对自己说,可是,那两个人当真如此招惹不得吗?

他偏要试一试。

那一万大军驻扎在城西军营里,而凌皓天、林绯儿、萧晓九、秦科与阿麦被安置在城主府。

肖如兰自动请缨去了城西军营。

城主府并不在玉骨城城中,而是在西北的山脚,依山而建,而不远处便是含有玉脉的翡翠峰,西北两侧各有士兵驻守。

远远望去,翡翠峰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一座小山丘,山上多青松,四季有常青。

林绯儿见终于有了栖身之所,兴高采烈的跑回房踩着又软又香的被子跳来跳去,在隔壁都听得到声响。

她隔壁住的正是萧晓九。

萧晓九又一次扶了扶晃晃悠悠快跌到地上的茶具,无奈的叹了口气。

阿麦走进来的时候,萧晓九正坐在一把楠木椅上聚精会神的看书,看到他很是惊讶的问了句,“有事?”

因为在她印象中,这个人从来没有主动找过她。

听到询问,他直愣愣的杵在了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萧晓九抬起眼,看见他手中冒气的水壶,才回过味来,“你是来添水的?”

阿麦点了点头,低着头快步上前,朝茶盏中加水,慌乱中水溅了出来,落在手背上,烫起一个大包,他却一丝呼痛也没有。

萧晓九翻了翻背包找出治疗烫伤的药膏递给他,可是他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连动都没有动。

“其实你不必这般怕我,我这人最明事理。”见他不再抗拒,萧晓九用手指沾了药膏轻轻抹在他的手上。

青色的药膏在手上漫开,散发出一股青草的气息。

“对了,你可识字?”萧晓九将药膏放好突然转身问道。

阿麦又一次摇了摇头。

“过来,我教你。”萧晓九从桌上拿起一本粉红面的小书来,朝他招了招手。

这就是凌皓天当初扔给她的那本,她如今可以心平气和念着上面的文字,宛若那上面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不过她拿这本书却是别有原因,毕竟这是一本纯白话的小说,比那些生涩难懂的古文学起来通俗易懂的多。

阿麦就这样安静的站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她手指着字一个个念去。她的手很漂亮,骨节均匀,纤细,像是只要大点力气便可揉碎一般。

阿麦走了以后,隔壁的动静也停了下来,萧晓九将散落的东西一一收起,无意间打开刚刚看过的文章,竟发现书上有茶水浸染的痕迹。

这边离茶杯很远,根本不会溅到这里,除非…有人有意为之。

她重新将书拿起,对着烛光一一查探,发现有两个字有被浸染的痕迹,“元…剩…什么意思呢?”

她拼命想着跟这两个字相关的消息,却想不出所以然。

不过她并不着急,而是缓缓将书册合起,这个阿麦比她想象的聪明,他明白他必须证明他的价值,她才会保住他。

所以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决不简单,而这个叫阿麦的少年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她越来越好奇了!

萧晓九突然想起她当初朝凌皓天提起阿麦的时候,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残虐,看来这个人便是凌皓天心中的一根刺。

而她,却想把这根刺拔出来瞧一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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