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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流浪骑士

这是一条崎岖的泥土路,左边是山,右边是河。

显然,这并不是什么要道,如果你有闲心坐在山坡上对着这条路观察一整天的话,可能你就是今天踏上这条路的唯一一人。

但是今天不同,这条路上来了个人,不仅如此,来的还明显不是个一般人。

这人带着一顶草帽,可草帽下却是一挂链甲头巾一直盖到肩部。身上穿的是一件的皮甲,下身一条有些破烂的裤子配上同样有些磨损的劣质皮靴,腰间还配着一柄长剑。

看着打扮就知道,这是个能打的家伙,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似乎不该出现在这里。

“淦,这叫什么事啊。”卡洛斯闷着头在烈日下行走着,尽力的让草帽能遮住更大的面积,免得自己的头巾被太阳晒得足以烧掉自己的头发。

如果有人现在能让卡洛斯倒倒苦水,那他绝对能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你说他好端端的天朝公民,怎么就突然跑到这中世纪一样的地方来了呢?这也就算了,来都来了,而且大小父亲是个男爵,还算是个贵族,虽然家道中落,但还是比那些贱民强上不少的。

可谁想到,自己还没长大呢,父母二人双双染病,一前一后驾鹤西去了,留下的这点家产倒是能吃上一阵子,可坐吃山空也不是个事啊,无奈之下,卡洛斯找到了父亲的领主,斯诺伯爵大人,几经周折之后将乌尔男爵领变卖给了另一位有钱的男爵,自己则是拿上了一笔钱,带着祖传+自己手制拼凑出的一套甲胄,独自出门闯荡去了。

现在算一算,自己在这片土地上闯荡也有三四年了,不算很长,但从在父母庇护下成长到靠自己讨生活的转变却让他这几年间的成长远比之前的十几年来的更多。

这几年间他当过佣兵,也自己组建过佣兵队。虽没上战场但也干了不少需要动手的杂活,加上刚来这世界时对剑术武术之类还是很好奇的,跟着侍卫长学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的身手可以称得上是不错了,而这份武力也是他在这片土地上安身立命的资本。

路还很长,赶路的过程也很无趣。卡洛斯只能不停地发散自己的思维来打发时间。说实话,那个男爵领如果不卖,在自己的经营下保自己一辈子衣食无忧是没什么问题的。可身为一个现代人,谁甘愿在穿越后一辈子只做一个小小的男爵,运气好也许能混个伯爵,然后了却此生呢?

所以当年的卡洛斯毅然决然的卖掉了领地,想要干出点事业来。

然后被现实摁着头摩擦了四年。

在这种时候,他的贵族身份非但没有给他提供助力,反而拖了他的后腿。有些事情身为贵族显然是不适合去做的,而适合的他又做不了,或者说不想做,只能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水准。

就在上个星期,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加入一名领主的麾下。

以他的身份和身手,必然不会被随便打发走或是干些杂活,领主肯定会给他一定的待遇和地位,毕竟大小他也是个人才。

而有了身份地位,很多事情就好办的多了。先前忘了介绍,这片土地并不和平。大陆不小,但显然容不下人类的野心。就卡洛斯所知,他生活的这片土地是佩奇大公国的领土,而领主则是在这片大陆都小有名望的弗拉德·卡佩大公。

这位大公可不一般,他凭借着祖先三辈攒下来的基业,硬是从先前效忠的国王治下独立了出去,在这片三国交汇之处,成立了自己的公国。同时又凭借着高超的外交手段,在这片土地上将他看似三面环敌的公国延续了二十多年,一直到现在。

卡洛斯的父亲的男爵领并不在这位大公的治下,而是这位公爵独立出去的那个王国——卡加西王国,但是这个国家,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已经是在下坡路上一去不回头了。

剩下的两国虽然没有明显颓势,但和佩奇公国相比,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太稳定了。

稳定很好,但对卡洛斯来说可不是。和平年代的将军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和战争年代相去甚远,同理,分封的贵族也是一样的。

然而这毕竟是决定一辈子命运的大事,佩奇大公虽然雄才伟略,但年事已高,五十多岁的年纪在这个年代已经是随时死去都不奇怪的年纪了。而公国的继承人,公爵的大儿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谁都不清楚。

所以卡洛斯专门挑了这个时间,如果短期内佩奇公爵真的死了,而他的儿子是个废物,或者说不够强的话,那时的卡洛斯肯定还没有陷进去太深,想要抽身而退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到时候再另谋出路就是了。

而如果继任的佩奇公爵也是一个雄主的话,那就更好了,跟着他打拼,荣华富贵是肯定少不了的。风险也并非没有,只是已经值得去拼一把了。

另外,卡洛斯并没有直接去找公爵,请求加入他的麾下。首先他的身份只能说是能入门了,但并不是什么大领导写的介绍信。如果直接去找公爵,身份地位是会有,但肯定也不会重用。毕竟公爵不缺他这级别的人,而在多年老臣和他之间做出选择是一刻都不会犹豫的。尤其公爵年事已高,更是得防着不稳定因素。

所以卡洛斯的目标,是沃斯伯爵的领地,这块伯爵领东边就是大公的地盘,离大公的城堡也就二十英里左右的距离。而要是跨过西边的勃根伯爵领,就得直面卡加斯王国的领地了。

佩奇公爵若想扩张,必然是拿卡加斯国王开刀,而一旦开战,可以说沃斯伯爵就是整个公国里功勋最近的一批人中最安全的那个了,到时候进可率兵出击,退可防守城堡,算是可进可退。

一路走一路想,连太阳也渐渐斜了下去。等卡洛斯回过神来,沃斯镇的木墙也出现在了眼前。

卡洛斯打量了一会眼前的镇子,便径直走向了镇子的木门。

门口站着两个守卫,身形还算壮硕,只是卡洛斯一眼就能看出他们都是没见过血的雏儿,想必是沃斯伯爵是直接从当地选了青壮来当镇子的卫兵了。

两个卫兵一见有人接近,眼神立马都聚集了过来,看着一身装束不由得都将手中的木枪紧了紧,只是并不会上前阻拦。

卡洛斯就这样走进了镇子。一进镇子,便能感受到一股繁华气息,让他这在人迹罕至地方辗转了几个月的人产生了一丝不适感,好在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很快就适应了。

辨认了下方向,卡洛斯朝着人群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这里是集市,商铺商家最密集的地方。

卡洛斯大致了解了下当地的物价,便朝着铁匠铺走去。

这间铁匠铺还兼着皮匠的活,老板是个孔武有力的中年人,话说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就只见过孔武有力的中年人和孔武有力的年轻人这两种铁匠铺的老板,进去没有客套,卡洛斯直接将链甲头巾取了下来,放到了工作桌上,对着老板问道:“老板,把这件头巾修好,再补下这件皮甲,一共多少钱?”

老板闻言放下了手中的活,捡起头巾翻看了一下,又打量了一下卡洛斯身上的皮甲,开口道:“这头巾有不少铁环都坏了,皮甲倒是成色不错,算上材料一共收你十二个银格朗吧。只是我这里现在没有铁环了,现做的话你恐怕得等上几天。”

卡洛斯闻言皱了皱眉,说道:“那这样吧,你把这件头巾拆了,只留下肩部,拆下来的铁环补到上面,多出来的就抵工钱,这样要多少?”

铁匠算了算,随即给出一个价格:“那你给十枚银格朗吧。”

痛快的递给铁匠十枚银格朗之后,约定好明天来拿,卡洛斯又走向了布料店用五银格朗的价格买了一双新皮靴和一条新裤子,又找老板送了块烂布当包裹将旧的打包带走了。

说实话他本来连新的都舍不得买,但是没办法,如果旧的放这里补得话,他就没裤子穿了,总不能这样上街吧。

行头解决了,接下来是住的地方,这个也好解决,卡洛斯直接来到了镇上的酒馆,一枚银格朗租了五天,这样就有个安身之处了。

天色已暗,卡洛斯直接在酒馆解决了吃喝,早早地便上床睡觉了。

一夜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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