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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静吧

提里昂在吧台后面。正忙着把沾在兽人头骨上的麦酒擦干净。这时候,一个陌生的矮人走了进来。

“踢兽人的屁股”旅店在深夜里很少有生人光顾。常常是忙活一整晚也难得见到一张生面孔。由于来的都是些老主顾,提里昂差不多记得每个人的长相,只是叫不上名字:他从不在乎谁来光顾,他在乎的是客人有没有钱,是不是又饥又渴。

但作为少有的具有强烈的种族歧视的酒吧,它的名字在整个洛丹伦城都属于比较“拉风”的。

那人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看上去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找什么东西,反正肯定不是在看漆黑的木头墙壁。当然,即使他想看也未必能看得清。旅店没有窗户,唯一的灯具就是几根火把。他也不像是在看零星散落在地板上的小圆木凳。提里昂从不为桌椅的摆放白费心思,客人们爱坐哪就坐哪,只要他们愿意。

过了一会儿,矮人站起身,走到木制吧台旁,问道:“有人招呼吗?”

“没有。”提里昂说。花一大笔钱请服务生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如果客人们要喝酒,可以自己来吧台点。要是喝得太多,连吧台都去不了的话,他也不希望他们再喝了。醉鬼特别喜欢打架。提里昂经营的可是一家静吧。

矮人把一枚银币“啪”地一声拍在了吧台上:“你这儿最贵的酒是什么?”

“奥特兰克产的高山烈酒。精灵酒,酿造于……”

陌生人皱着鼻子,说道:“不,不要精灵酒。”

提里昂无奈地耸耸肩。人们对酒的偏好总是千奇百怪,他曾亲眼见过有人为了啤酒和玉米威士忌哪个更可口而争得不可开交,激烈程度绝不亚于谈论政治和宗教问题。不过,眼前这位绅士到底喜不喜欢精灵的酒可不关提里昂的事。“那就来一杯玉米威士忌,上个月刚刚酿成的。”

“成交!”矮人粗暴的甩了一下自己长长的胡子,用手猛地一拍桌面,把堆在上面的果壳、果仁和一些碎屑震得乱七八糟。提里昂一年才清理一次吧台——那就是“踢兽人的屁股”的特点——来这儿的客人看都懒得看一眼。提里昂觉的花时间清理一个所有人都无视的地方实在没有必要。

一位常来店里喝麦格尼酒的士兵——也是一位老主顾——转过身来,看着陌生人问道:“能谈谈是什么让你这么讨厌精灵酒的吗?”

矮人耸了耸肩。提里昂费劲地把装着奥特兰克精酿的瓶子从橱柜上取下来,往一只还算得上干净的杯子里倒了些酒。

“我并非讨厌这种酒,伙计——我讨厌的是精灵。”矮人吹了一下自己的胡子,“要知道,喝酒本身就得有些……气氛,你懂得,所以我们必须要来点有劲的东西,而不是精灵那种婆婆妈妈的作风。”

士兵既没理他,也没介绍自己。“这只能说明你没怎么和精灵打过交道,要知道,她们的味道……感觉好极了。”

矮人觉察到他言语中的敌意,把手放低了些,顺势端起那杯烈酒。“伙计,说的就跟你尝过女精灵的味道似的,实话告诉你,精灵我见过不少,可她们那种高冷范我真是受够了,你如果娶一个精灵做老婆的话,我敢保证你会体会什么叫不举是晴天。若不是其他地方找不到乐子,我才不上这儿来呢。”

坐在矮人另一侧的商人嚷道,唾沫星子飞到了他面前的麦酒里:“找乐子?很好!你来这儿是为了‘踢兽人的屁股’咯?”

矮人点点头:“我相信大部分人来这儿都是这个原因。我本以为可以凭借自己的嗅觉可以在洛丹伦找到点给劲的东西,但是——根本不可能,那些该死的精灵酒几乎霸占了所有的酒馆。”

提里昂深有同感,但他并不同意矮人的结论。精灵酒的确现在盛行,但他自己就是那种非常不喜欢精灵那种调调的人。但,事实证明,精灵的酒不仅胜于口感,而且其包装也格外有品位。即使它的价格十分的可观,但提里昂知道,就是那种喜欢假精致的醉汉,有那种以为自己喝了精灵的酒就好像亲了精灵的嘴一样的YY能力。而且提里昂深信,精灵酒的出现,一定会让居住在洛丹伦的人们趋之若鹜。而且,提里昂开这件酒馆本身就是为了纪念自己的兄弟,因为旅店的名字象征着兽人的溃败,这对城邦的幸存可是意义非凡。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

“我不赞成这种观点,”士兵说,“矮人,你既然见过精灵,就该知道精灵其实在大战中为我们做过些什么,人类和精灵是世代友好的……”

“问题在于,我并非对精灵的所作所为感到不满,伙计,”矮人说,“而是仅仅看到他们那种神情就觉得不爽。”

“他们很高傲。”说话的是位船长,就坐在士兵身后的一张桌子上,“哪怕在洛丹伦也不例外。那些官老爷总是乐于把驿站和码头留给精灵。就在上个月,为了等个空位,我足足等了半天。而比我晚到两小时的精灵竟然马上就轮到了。”

士兵转过身来,对船长说:“那就换个地方,别去那儿了。”

“这可不是想不去就不去的。”船长讥讽道。

“就像他们有时候也不得不去维修。”坐在船长身旁的男人发话了——提里昂觉得这个人是大副,因为他俩的衣着十分相似,“他们从不在我们这里买东西,而仅仅是把他们的一些边角料,不要的破烂货扔给我们,就有大把的蠢货像狗一样的争抢。瞧他们留给我们些什么?不中用的布料,首饰,还有那些淡的像特么水一样的酒,如此而已。他们把金币都带走了,就是这么干的,真得感谢那些软沓沓的垃圾,我们的船迟早要漏个底朝天。”

几个声音在小声地附和。

“看来你们都希望精灵从这里消失掉?”士兵把拳头朝吧台猛地一砸,“当年如果不是他们,我们早被兽人吃个精光了!这是事实。”

“没人否认这个。”矮人呷了一口玉米威士忌,“但是,精灵从没把我们当成同类看。”

“别忘了,精灵的支援说破天也就几个小队。”声音是从吧台的另一侧传来的,提里昂站的位置恰好看不到那人是谁,“我们拼死抵抗了这么久,死了这么多人。而他们只是射出几只无关痛痒的箭罢了,如今,他们竟然要高高在上,难道不该受到谴责吗?”

“当然应该。如果他们再敢加塞,我一定会给他们点颜色看。”船长说到。

商人点点头:“精灵不属于这个地方。他们来自另一个大陆,很久以前也是索拉丁大帝帮助他们一起搞定了巨魔才有了他们的和平。”

大副咕哝道:“或许,是时候让他们滚回老家去了。”

“不妨想想泰瑞纳斯国王的决定。”矮人说。

提里昂眉头紧锁。旅店里顿时鸦雀无声。刚刚人们还在对各人的观点小声地发表评论,对参与讨论的人评头论足。

可是这一刻,当矮人提到泰瑞纳斯的名字——而且,还是用一种轻蔑的口吻,大家都不出声了。

太安静了。在经营旅店的三年里,提里昂发现血拼通常是在两种情形下发生的:旅店里太吵的时候;或者是,旅店里过于安静的时候。而且后者引起的麻烦往往更为棘手。

坐在前一位士兵身边的那位士兵站了起来——他肩宽体阔,虽然不怎么开口,但开起口来声音就像打雷般骇人,踢兽人的屁股也被震得在托架上嘎嘎乱颤。“有人敢说泰瑞纳斯国王陛下的坏话?看来他的牙齿是不想要了!”

矮人咕咚咽了一口酒,赶忙接道:“我对国王陛下,向来是毕恭毕敬的,伙计,我发誓。”他又灌下一大口威士忌,由于喝得太猛,眼睛瞪得溜圆。他拼命地晃了几下脑袋。

“国王陛下待我们不错,”商人说,“兽人军团失败后,他帮我们建立起了自己的生活。你说的那些没错,但这不是国王的责任。我一生当中认识不少大人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给我提鞋都不配,但是国王不一样。如果有人胆敢轻视他,会失掉人心的。”

“我绝没有轻视国王的意思,伙计。”矮人说,刚才那一大口威士忌让他的声音有些大条,“但是没有人就几位绅士提到的木材去与精灵协商,你们不觉得奇怪吗?”他沉思了一会儿:“或许他已经想到了,只是精灵不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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