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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不想做小偷啊!

内衣大盗的风波终于在第二天平息掉了,那个小偷百口莫辩,虽然他只是进女生宿舍偷了一个钱包,但是从身上搜出的那几十件内衣实在是成为了铁证。当晚就被老师们扭送到警察局了。

不过除了小月去认领了自己那套所谓很贵的内衣以外,其他的基本都无人认领。

索性溪瞳这边倒是完全没有了嫌疑,毕竟,偷内衣这种事,谁会怀疑到一个女生头上来呢?

……

自从梦蝶现了原型,溪瞳时刻告诫着梦蝶,不准偷东西,不准手痒,什么时候都不行。

所以这几日,溪瞳身边自然是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还有三天就快要圣诞节了,这些日子,咲咲忙着学生会的事情,倒是没怎么来找溪瞳玩,而溪瞳的生活也基本走入正轨,除了还没有找到兼职。

“梦蝶?梦蝶,你听得到吗?”

“嗯。”

“你怎么了?你的声音怎么听起来这么的虚弱?”

“我……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好想偷东西,感觉那事情带着无数的诱惑,还有生机,这几天没下手,感觉我一点力气都要没有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溪瞳听着梦蝶的话,好像有点听不明白。

“获取,我能从‘偷’这件事情中,获得能量,继续的‘存在’下去,不然,我就会……”

“就会消失?”溪瞳揣摩着梦蝶说的话,思考着她可能想表达的意思。

虽然这意思也只是梦蝶的猜测,但是从各种迹象来看,好像真的有可能。

梦蝶没有回答溪瞳的话,溪瞳看了看周围。

“梦蝶,那边有个水果摊,看到没有,我们先去试试怎么样?你试试拿个苹果看看。”

“嗯,好。”

溪瞳慢慢的向水果摊靠近,这是溪瞳第一次,主观上有感觉的第一次做小偷。

水果摊的老板也不是吃素的,溪瞳在这边鬼鬼祟祟的,老板一眼就看出来了。

老板往溪瞳这边靠了靠,“小姐,你想要买什么水果呀?”

“不……不用了,谢谢。”溪瞳自然不敢当着老板的面让梦蝶出手,那不是找死咩?

“梦蝶,怎么办?我……我想到偷东西,心里总是怕怕的。”

“别担心,我没事的。本来,我……就是准备要……消失的。”

“梦蝶,对不起,我,一定不会让你消失的。”溪瞳下了决心,不管了,梦蝶怎么说也是救命恩人!豁出去了我。

大不了,我劫富济贫!只偷那些坏的流油的!

不是有很多贪官吗?不是有欺男霸女的富二代吗?不是有拖欠工资的包工头吗?我就偷他们!

正说着,溪瞳就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好的目标了!

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胖子,正搂着一个看起来像大学生的妹纸在招摇过市。

那女的,溪瞳有点眼熟,没猜错,应该是学校的学姐,看来又是一个被包养的学姐呢。

很好,就他了!

溪瞳已经决定了,就找他下手,管他身上有什么,让梦蝶‘活’过来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溪瞳没干过这事儿,不过为了梦蝶,她也壮起了胆子。

胡大发今天特别的开心,因为前两天又搭上了南中经大一个大二的妹子。

这可比前阵子找的那个懂事了不少,之前那个每天就一个腔调,“哈尼~人家看上什么什么了。”胡大发玩了几次就没了兴趣。

这次搭上的这个倒是乖的不行,根本不跟自己提钱,不提衣服,不提包。在床上什么都听话,胡大发可是开心的不行。

要说啊,这男人呢,就是贱货,你越不提,他反而还越想要给你,不然,他怕你转头跟别人跑了。

“乐乐啊,这件衣服怎么样?”

“哎呀,人家不要嘛,走嘛,我们去吃饭吧,饿死了呢。”

“好好好,我们吃东西去。呀~走路没长眼睛啊!”溪瞳就在这时,撞上了胡大发,伸手在外套上胸口位置一摸,暗里叫了梦蝶一声。

“啊~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故意的。”谁知溪瞳这毕竟是第一次出手,经验不足,撞的角度太正,胡大发倒是没多大事儿,那吨位在那摆着,溪瞳可是反被撞到了地上。

“到手了,赶紧溜。”一得手,梦蝶似乎就有了一丝生气,而且催促溪瞳赶紧走。

溪瞳也想赶紧溜,可是胡大发是什么人?别的不会,整人就一个色字就能完全概括了。

溪瞳出现在他视野里的时候,他身边那个虽然这几天给他感觉很好,可是跟溪瞳这还未经人事的雏儿一比,完全就是东施效颦了。

何况溪瞳现在这紧张的表情,落在胡大发眼里,就成了娇羞。

乐乐看到了溪瞳脖子上的校徽,心里一惊,自己被包养的事情可不能露了馅儿。这还啥便宜没占到,倒贴了好几个晚上呢,这时候传出去,脸也丢了,还没占到便宜,这生意可不划算。

所以乐乐抢在胡大发发火之前,走上两步,挡在胡大发与溪瞳中间,“哪里来的小裱砸,还不快点滚开。”

溪瞳一听乐了,这学姐怕是故意的吧?嘿嘿正好,赶紧溜。

胡大发可就不开心了,乐乐这防范意识太明显儿了,此女留不得啊,什么要求都不提,现在看来是别有所图啊,怕是想上位?

跟胡大发要钱,他不会吝啬,只要你乖,可是你要盯着他家里那位置,胡大发自己都没那个胆子。

家里还有头母老虎呢,而且自己现在的生意,全靠丈老爷子那点关系支持着,自己屁能力没有自己还是清楚的。所以甭管是谁,想上位,那是绝没可能。

胡大发留心了一眼溪瞳的脖子,倒是也看到了校徽。虽然自己不是大学生了,可是南中经大的校徽自己可以经常看到,乐乐之前脖子上也有一个呢,现在是跟了自己,不好意思戴着出来。眼珠子咕噜噜转了两圈,胡大发心里有了谱。

当天晚上,当乐乐睡着之后,胡大发直接就离开了酒店,顺手把手机卡也丢了。问我为什么?因为钱包被偷了啊,偷笑。

胡大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溪瞳的样子,现在这样可爱清纯的短发女生可是不多见了,那娇羞的模样,胡大发想起来就激动。

……

“梦蝶,你感觉怎么样现在?”

“感觉,好多了,谢谢你溪瞳,其实你不需要这样的。”

“你好点了就好,我没事的,反正那胖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来,看看,你拿了些啥?”

溪瞳的荷包里感觉到多了一个重物,溪瞳明白那肯定是那胖子的钱包,但溪瞳可不敢在外面打开,七拐八拐,溪瞳到了红梅姐那里,正好红梅姐不在。

哇哦,这胖子看起来还蛮有钱的咧,但是钱包里居然没几张票票,全特么是卡。

不过溪瞳倒是不怎么在乎这个,把现金拿出来数了数,不到两千块,嗯,放到自己包里。

溪瞳,你怎么就这么堕落了?不可以啊,真的不可以!

又拿过一张纸巾,把钱包里里外外擦了一遍,料想肯定不会留下指纹了吧,就把钱包往楼道的垃圾桶里一甩。

大功告成。

出了楼,溪瞳打开手机,搜了下附近孤儿院的地址,拦了辆出租车就朝着孤儿院去了。

溪瞳并不想用偷来的钱过日子,毕竟初心只是想让梦蝶好受一点,不至于消失。

至于顺手牵来的这些钱,溪瞳想,死胖子,就当是我帮你积点德吧。

梦蝶和她师姐,也算得上是孤儿了,不如就都拿去捐给孤儿院好了。

但是现在卡上没钱,不能汇款,只好亲自前往,顺便,看看风景吧。自从变身之后,溪瞳其实还没有放松的看过这个世界。

此时坐在出租车上,溪瞳以一种特别平和的心态去看待周围的事物。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转变而产生什么不可理喻的变化,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活着的最终意义,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天,还是这么的蓝,太阳依然用他无比耀眼的光和热孕育着地球上花花草草每一个生灵。

也许,活着就只是为了活着吧。

“溪瞳,你要去孤儿院吗?”

“对啊,梦蝶,偷来的钱,我不会去花的,不如都捐掉好了。”

“你真善良,明明自己也穷的都快揭不开锅了,还要把钱捐给别人。”

“这不是善良,我怕我一旦有了第一次,以后会喜欢上用这些不义之财,或许,我对生活就没了激情。钱可以去赚,我有手有脚。嘻嘻。”

孤儿院不远,三十分钟的车程就到了。

溪瞳付了车钱,下了车,抬头看去,却发现,孤儿院门口,停了两辆车,一辆奥迪,一辆宝马。

孤儿院门口,有不少人围在那里吵吵。

一个中年女人,穿着像贵妇样子,貂皮大衣从脖子拖到地上,脖子上的貂毛挂在那,像一条巨大的毛毛虫,但是真的很胖,横看成猪侧如桶。

她左右各站着两个男人,一个戴着墨镜,背手立在那,似是司机。另一个,提着公文包,在那口沫横飞的叽里咕噜不知道讲些什么。

“老院长,你看,这是政府的文书,这一片肯定要拆的,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您这赖着不走,影响政府工作,回头怪罪下来,谁也没好果子吃啊。”

“熊凯红,你这个吃里扒外的白眼狼,这声院长亏你还叫的出来!院长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现在你就是这样来报答院长的养育之恩的吗?”

贵妇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身子似有点站不稳,一脸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神情。旁边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少年搀扶着,此时说话的正是少年中的男生。孤儿院的院门关着,栏杆里面,好多小孩子还在那里伸出头来观望,有几个小点的,还在哪里抽泣。

“清明,我跟你讲,你别给脸不要脸,念在兄弟一场的情分上,我告诉你,蔡总已经很生气了,我费了多少功夫才拦住蔡总让她没直接给你们拆了你知道不?”

“我呸,谁特么跟你是兄弟!熊凯红,你别以为整个孤儿院就你读了博士你就了不起了。是,我们书读的是没你多,但你别以为我们就不懂法律。你们为什么到这来三番五次的逼院长签字?不就是因为如果没有院长签字,这孤儿院你们就拆不的吗?哼,有种你就直接拆啊?签不签字有区别吗?你看看你拿来的这文件上写的什么?自愿出让阳光孤儿院所属土地所有权?啊呸?这跟直接拆了有区别吗?熊凯红,你敢不敢再狠心一点?”清明一边说着,一步步的像熊凯红走过去。

清明虽然才二十岁,但清明比熊凯红高了一个头,熊凯红看到清明的表情,心里只打颤。

整个孤儿院,就属清明最能打,附近有人欺负孤儿院的孩子,都是清明罩着他们跟人打架打出来的。

清明扬起手,那架势,一巴掌绝对能把熊凯红扇的自己都认不出来。

熊凯红吓的往后一躲。

预料中的巴掌没有落下来,熊凯红睁开眼的时候,只看到院长的一只手,拦下了清明。

院长含着泪,对清明摇了摇头,清明回头看了看院长,也只好含着泪,放下了手。

熊凯红看到这一幕,气焰又上来了。

“你打啊,有种你打啊!我跟你讲,你这一巴掌下来,哼,别说孤儿院要拆,你还得进去待个三年五载你信不信?”

清明没有说话,他的眼睛直直的瞪着熊凯红,喘着粗气。

并没有人注意到,溪瞳此时,已经出现在了他们周围。

“哟,好大的口气啊,法院你们家开的吗?”溪瞳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这伙人一看就不好惹,而且这明显上演的就是明抢的戏码,不远处还有几个人在看热闹,但都离得蛮远的。

刚才他们的对话,溪瞳听的个七七八八,也知道了个大概。

无非就是这熊凯红,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如今成了人,当了律师,帮着开发商来强拆,想夺了孤儿院这块地儿。

刚才似有一句,自愿出让?乖乖,那真的是明抢了,一个子儿都不肯给?

众人都扭头看着溪瞳,一时也没反应过来这姑娘哪里来的。

清明和芯儿自是不认识她,凯红也没见过,但菜芬芬,就是那个穿着貂皮大衣的胖女人,也是凯红口中的蔡总,先入为主就把溪瞳当成了孤儿院这边的人,毕竟,谁愿意趟这浑水不是?而溪瞳年纪看着像是已经出了孤儿院读书的样子,跟面前这小青年清明一样,得到消息赶回来了?

菜芬芬往溪瞳这边走了一步,伸手拦了一下正要开口的凯红。

菜芬芬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漂亮女人,更讨厌的就是年轻的女人,最最最讨厌的,就是比自己年轻,还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还要出现在自己周围!

无他,溪瞳哪样都占的全了,菜芬芬顿时火就不打一处来,“哪里来的小裱砸,怎么滴?想帮你们院长出头?”

我们院长?好吧,溪瞳一听就知道,她肯定是误会了。

不过这时候也不需要解释什么,解释说自己不是,反而像是怕了谁,撇清关系似的。

而且自己本来也就算是孤儿院这个阵营的吧?

虽然素未谋面,但溪瞳就是觉得,自己算这边的,这个肥猪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让自己喜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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