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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商业巨头

直到那两人从自己面前经过进了内堂,彩萱才回过神来,抬眼见陈叟一脸忧心的盯着她,轻声问道:“小姐?”

彩萱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无事,然后貌做不经意的问了句,“叟,那人什么来头?”

陈叟朝沈言背影望了一眼,俯身在彩萱耳边低声道:“那个公子,可是为大人物呢?常行沈家听说过没?百年的老字号,商业的第一龙头呀!”

彩萱疑惑了,“那位公子,难不成是沈家的嫡子不成?”

陈叟听了哈哈一笑,继而道:“他可不是嫡子,他就是现在常行的大当家,巨头沈言!”

“啊?!这么年轻?”彩萱有些不可置信。

“当然,这个大当家很有手段的,可不要被他那温和的外相给骗了。”陈叟伸手捋了捋胡子,抬脚朝内堂走去。

“小姐,一起进来,不管这位大东家来咱们这干什么,这都是个机会呀!”

彩萱眼前一亮,点头应了,跟在陈叟后面跨进了屋门。

如今的沈言,这般身份,可真是多少人巴结都巴结不上的,她不认识沈言,却不代表她不知常行商家。

那可是每一个商贾的憧憬之地,家业之巨,纳财之广,怕是就连那高坐名堂的九五之尊,也要为之侧目。

即便是他父亲所创的锦缎庄,在常行商号面前,也是排不上号的。

父亲生前与常行合作较少,所以彩萱根本就没有见过沈家的人,之前一直以为沈家的大当家,一定是那种脑满肠肥,大腹便便的中年商人,再不济,也得是个眼中精光四射,狡猾腹黑的男人才是。

可是屋里坐着的这位……

不管怎么看,那温润如玉,翩翩公子的气质,都更像一个儒堂的书生吧?

这样的人,是怎么做到一统商界大业,年纪轻轻就站在巅峰的呢?

彩萱再次看向沈言的时候,之前的悸动的慌乱就渐渐平息了。

至于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曾经她以为面前这人,不过是哪家的公子,虽然气质非凡,却因为两人间并不存在谁低一等或高一等的问题,她也是在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自然不会对他有什么距离感。

但是,在得知两个人的身份差别如此之巨后,这份淡漠无疑会被打破。

没有人能接受自己身边的人和自己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就像没有鱼能离开水到陆地上去生存一样。

彩萱默默的站在一旁,听陈叟跟沈言寒暄着,为自己之前心中喷薄的欲望感到羞愧。

沈言的目光淡淡略过一旁垂头不语的彩萱,微笑说道:“彩家小姐,沈某今日受家弟之托,来像小姐讨要一物。”

彩萱抬头,目光已然平静:“是那只银狐?”

沈言点头,温润的眸子依旧盯着她,那双眼像一汪深潭,静静的,却能叫人忍不住窥伺其内部的波涛汹涌。

“那只狐狸就在里房,我这就将它抱出来送还公子。”

彩萱回了一句,起身便朝门外走去,沈言看着她转了个弯,推开一扇朱红色的木门,身影消失不见了。

眉头皱了一下,显然是没有想到这少女竟如此好说话,弟弟他可是碰了个冷钉子才回来请她的。

不过,想了想沈珂做事一贯的态度,也不难猜出为什么会被姑娘拒绝,况且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想必之前在百衣纺之际,就已经遭人讨厌了吧。

想到这里,沈言弯唇微微笑了一下,对面的陈叟还当是他听进了自己的话,也高兴起来,殷勤的倒上茶水,这些尊敬和恭维沈言是见多了的,所以也不觉别扭,只是敷衍般的应付着。

不一会儿,彩萱推开门出来了,怀里还抱着个雪白的狐狸。

沈言定睛一看,正是自己弟弟养的那只,前几日无缘无故失踪了,找遍了府中都没寻到,不想竟是跑到了城角这家老铺子里。

看那皮毛光滑的样子,看着也没有受什么苦,况且这样漂亮的小东西,女孩子一般比较喜欢,都会小心对待。

见自家宠物没有受到什么委屈,沈言语气也愈发的温柔,那少女怀里抱着银狐朝他款款走来,近了才发现,原来也是一名俏佳人,双颊上的胭脂粉还眉宇褪去,小嘴紧抿着,没有抬头看他,乌黑的双眸静静盯着怀里的狐狸,似是有些不舍。

”姑娘,这只银狐是前些日子府中不慎跑丢的,本以为寻不回了,没想竟辗转到了姑娘手里,你肯归还在下,沈某便替家弟谢过了。“

言罢,微微作了揖,一双眼睛含笑望着她。

彩萱径直走到他身边,将怀里的小家伙递出去,伸手的刹那,小狐狸黑漆漆的眼睛忽然睁开,静静盯着她,像是无言的质问,又像是临别的一眼。

彩萱心中一酸 ,伸出的手犹豫了一下,这时一旁的沈言已经站起身来,伸手接过了她抱着的狐狸。

他的手指温热,触到彩萱的手时让她一惊,慌忙放松了力道,任由那光滑的皮毛从自己的指尖滑落,重量也从臂弯转移。

她压抑住自己心中的不舍,不再抬头看小狐狸,收了手垂头站在一边,沈言看她异常沉默,也知自己此举不是很好,心中有愧,便开口道:“姑娘若是喜欢,我便叫下人明日送上一只来,只是此狐为家弟小年幼在野外所拾,一直养着,很是稀罕,所以,劳烦姑娘几日照料了。”

彩萱没什么情绪的摆了摆手,连话都没答,只是示意自己好意心领。

沈言看了,心中也明了,于是抱着银狐起身,交到身边侍从手里,给陈叟作揖告辞,抬脚出门,两人再次从她的身边走过,然而她却已经没有看见他来时的激情了。

彩萱不觉得自己此时有什么值得这些大家公子驻足的地方,也不认为自己算姣好的容貌会为自己提升多少成功性。

但是,在百衣纺第一眼见到沈言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一向平淡的内心掀起了一丝波澜,那波澜微小,却不可忽视。

不同于在旁人面前的从容举止和侃侃而谈,在沈言那温柔的目光中,她总是会变得僵硬,变得畏缩和羞涩。

她不知道这种现象是不是好的,但是她知道,从现在开始,她会把这份悸动掩埋。

掩埋在心底最深处的地方,不能站到和他匹配的高度,就让它一直沉寂下去,直到消失为止。

门外响起车马轱辘远行的声音,陈叟去光上了大门,彩萱自己回到堂中坐了下去,拿起杯子到了一盏茶,静静的坐着。

陈叟送走了客人回来,看彩萱这幅模样,微微一愣,随即猜到自己小姐大约是因为玩宠被抱走了心情不好,便开口安慰了几句。

彩萱应了,也知陈叟所说的一切皆属实,也都是为自己着想。

毕竟那是常行的商家,大东家都找上门了,若他们只是平头百姓倒还好,即便不还,找个借口赖掉,也不会对两人生活有太大的影响,可偏偏两人都在心里打着东山再起的旗帜,早晚要进入商行,龙头老大又岂是可以轻易得罪的?

这狐狸给了,不仅能为自己在沈言心中留下个好印象,说不定对以后的锦缎庄的生意,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简而言之,有百利而无一害。

只是她心中有些地方,还是免不了淡淡的失落。

到了下午,彩萱还在屋子里绣那副凤凰图的时候,彩月已经推门回来了。

彩萱抬起头看了这小丫头一眼,脸上红扑扑的,也不知是热的还是闷得,想起早上看见绣娘们做工恶劣的环境,心中又有几分担忧,遂开口问道,“怎么样?还适应吗?”

彩月扬起小脸一笑,“怎么会不适应,那些老妪们人都极好,很多人给我这个新手教缝绣的技巧呢。”

听她这样说,彩萱也是放心了些,本以为像她这样的新人,还是拖了如意的关系半路插进去的,弄不好会受到绣娘们的排挤,想来这些绣娘都是苦命人,不欲为难别人。

彩月过来告知彩萱一声后,便跑去给陈叟帮忙了,本来她想叫彩月休息一会儿的,可一想陈叟在这,若是叫他看见了,月儿反而会受到斥责。

这样一想,也就作罢了。

忙活了一下午,总算将那件衣裳上的图案完成了小部分,如果明日无事,不浪费时间,那么应该是可以完成一半的图案填色的。

之后再三五天,这件衣裳就可完工了,据如意说,这件不用配华丽的勾勒或装饰,因为这是放在天字阁一间的,一间的衣裳,的确是天字阁里最普通,最平凡的。

但那样的衣裳却也适合一部分人,比如说……

早上那个男人。

脑中一热,彩萱迅速将那人的声影从自己脑海里驱赶出去,专心坐起了手上的活儿。

快到傍晚,彩月跑来叫自己吃饭,她匆匆做完了手头儿剩下的最后一点,起身走了出去。

在屋子里做了针线,一站起来觉得自己眼前都是黑的,脑袋也昏昏沉沉,更别提腰背的酸痛了。

一边轻轻揉着自己的纤腰,一边心中暗道,一定要早些攒够银子,为铺子拉几个绣娘来,好早些开张,摆脱这暗无天日的生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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