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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情

十六岁那年,我在校园里爱上了一个叫尹的女孩。

而当我手捧着鲜花,站在她班级的门口,向其表白的时候,却是遭到了她果断的拒绝。

她的话很直接。她对我说,“就你这种长相,说话又口吃的人,还学人家送花。你也不回家照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德性?!”

我当时很木然。直到女孩尹抢过我手上的鲜花,并将其扔在地上,用脚踩碾,我才意识到自己到底有多么的丢脸。

当时,门外,有不少围观的同学,听着他们的嘲笑声,我甚至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自那以后,我整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受到这件事的影响。甚至,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得了抑郁症。

我害怕在同学的面前,提起自己的初恋,更害怕与陌生的女孩交流。我害怕,我恐惧,我觉得,她们就像是一个个的魔鬼。她们不但会蚕食我的肉体,还要吞下我的灵魂。

就这样,在我刻意疏远别人的同时,渐渐地,我也失去了自我。

当我最后一个朋友,对我说,“你根本就没有瞧得起我,我们根本也算不上朋友了!”

那个时候,我很无助,也觉得心烦意乱。

而在最后一个朋友,转身离去后,我就决定了,自己要放弃学业。可父母不同意。但,我还是做到了。我用我的死去威胁,他们妥协了。

没错,我离开了校园,过早地步入了社会。而那时候,我才仅仅十八岁。虽已成年,可在父母的眼中,却还是个不听话的孩子。

之后的二、三年间,我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如意。最后,我在汽修厂找了一份工作,成了一名维修汽车的学徒工。

那个时候,身为一名学徒工,一个月下来,也就能赚到七、八百块钱。因为就自己一个人,也没什么大的开销,所以这些钱对我来讲,还算充裕。相较于,现在上班族几千元的收入,我那点微薄的工资却是显得有些可笑了。

可就是那七、八百块钱的收入,却一直维系到,我交往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

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吗?

没错,是这样。

因为在那之前,我有过一个“女朋友”。不过,更多的时候,我会觉得,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却只是维持在朋友的层面上。

她在洗浴中心工作,做的是“皮肉”生意。

那时候的我,也只知道她的化名。

她让我叫她香子。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姑娘。

与香子第一次纠缠在一起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晰。她很主动。

而那是我的第一次。

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原因嘛,不说也罢。尽管我知道她并不清白,她也曾说过,等赚足了钱,就会嫁给我。但是,当我撞见她与一个老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恶心,觉得心里难受。

分手,是我就主动向她提出来的。

我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很淡漠,还吸着烟。

她好像早就知道我们的结果会是这样。

而那时的我,在与她分手后,竟然在她面前,哭得泣不成声。

她还安慰我说,“没关系,你走吧!也不用为我伤心。因为你并不是第一个伤害我的男人。”

我哭着问,“为什么?”

她却并不避讳,侃侃而谈,对我说起了她以前的一些过往。

那时候的我,是香子最为信赖的人。

香子说,第一个伤害她的男人,叫杰,是一名酒吧的服务员。当初,他们就是在酒吧相识的。初次见面时,两人彼此就心存好感,还互留了电话。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一起了。

她说,当初的她,还以为杰会是她这辈子唯一的男人。因为她深爱着他。她要把自己最好的青春,都给这个男人。按照香子的说法,当时的她,还很纯洁,还在相信爱情。

可谁曾想过,最后,就是这个叫杰的男人,却是在香子怀有身孕差不多四个月的时候,偷偷地带着香子的全部积蓄,跑掉了。

香子在痛苦中,流了产。

之后的几年里,香子堕落了,她也没有再找过杰。

在洗浴中心,香子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男人。年轻些的,年老些的,开公司的,破产的,好心的,蛮横的……她与他们纠缠,他们付给她钱。就这么简单。

她倚靠这些钱,养活着自己,却还在承受着别人带给她的,精神上的,还有肉体上的伤害。

说起这些的时候,香子开始喝起酒来。那是她自己带过来的伏特加。这种酒更适合男人,而她却喜欢喝。

在她有些微醺的时候,她又说了好多。

她说,她有一次,竟然遇到了一个变态。那个变态,按着她的头,向墙上撞。

香子眯着眼睛,问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头。

香子很淡然地告诉我,“因为那个臭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哈哈哈哈……”

她还笑得出来。

那一夜。那个臭男人把香子折磨得死去活来。临走的时候,还在香子的身上吐了口水。

香子说,要不是那个臭男人扔下了一千块。她早就报警了。

她说,她知道自己是个不要脸的人。但是,她也有自己的尊严。她觉得,她出卖自己的“皮肉”,来换取一定的钱财。这并没有错。可那个臭男人为什么还要对她动粗?

她不知道。

香子还说,直到我的出现,她对男人的偏见,才有所改变。她说,我是一个可以对任何女人都好过自己的男人。

当时,我不假思索地,问她,“你不觉得,你对我的评价过高了吗?”

她说,“我不会看错的!”

分手的那夜。我们又纠缠在了一起。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或许,香子已经离开了这座令她伤心的城市。也或许,她还在这座城市中做活————身披着浴巾,右手夹着烟,靠在洗浴中心的长椅上。

而我真正意义上的那位女友。她是一名文员,叫姗姗。

第一次见到姗姗的时候,是在一次面试中。她是面试官。那时候,她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她是一位不苟言笑的女子。可等到真正与她接触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性格当中有着极其火辣的一面。

那次面试很成功。

这预示着,我们会在同一家公司里面工作。

至于,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我还记得。

事情是05年。公司年终照例会举办聚餐晚宴。餐后,就有些同事去到了附近的KTV里面去唱K。就是在KTV的包房中,我见到了姗姗。但是,那KTV的名字我已然记不清楚了。

那次,姗姗的着装十分惹火。原本我以为她很文静,会很踏实。可当时,她的着装还是让我觉得眼前一亮,并吃惊不已。

不过,她以前的同事,却都好似习以为常。

有一个男同事对我说,“有的女人啊,真是怪。白天一面,晚上又一面,就像只变色龙。你看没,那位。”他指的正是姗姗。

“人家就很了不起呢!”

我笑着问,“为什么?”

他回话,说,“没有原因。要是有,只能说是,这女人令所有的男人都为之着迷!”

听完这话,我也只是点头微笑。

那一晚。

姗姗唱了好多首歌曲。现在,我已记忆不起,她所唱的大部分歌曲的名字了。而我们交往的开始,却是在那次唱K的最后。

当时,她就站在点唱机的前面,手里拿着话筒。她有点微醉。她说,她想邀请一个人,与她同唱。

很出乎意料,她竟然邀请了我。至今,我还记得,我们共同演唱的那首歌曲,叫《一生所爱》。那是我们彼此心仪的开始。

第二天晚上。她还给我打来了电话。

她问我,“你也单身,我也单身。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着相处一下啊?”

我当时有些语塞,但还是应了下来。正如,那晚,那个哥们所言,“没有原因。要是有,只能说是,这女人令所有男人都为之着迷!”

与姗姗在一起的日子,大多是在公司里面。

而不在公司的时候,多半的情状,也和普通的情侣一般无二。吃饭、逛街、看电影……当然也少不了在一起纠缠。

而每当我抱着她的时候,她总是喜欢将头贴在我的胸口。

我问,“为什么?”

她说,“这样做啊,就可以听到你的心跳,还可以知道你心底的秘密。”

我问她,“那你在我的胸口处,听到了什么?”

她说,“这是个秘密。”

而这个秘密,我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因为在我们相处一年后,她在一次乘车出差的时候,不慎出了意外。

当时,我并未在现场。不过,新闻报道上说,是桥梁坍塌,造成了客车车体侧翻。据说,车中,无一人生还。

知道这消息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好似死过了一回。

我想起了,我与姗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想到了我们生活中,最为朴实的点点滴滴。包括,与姗姗有关的,所有细微的琐事,都在我的记忆之中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

没有姗姗的日子,真的让我倍感煎熬。我辞掉了我的工作。把自己关在了家中。我想忘记这一切,可回忆却仍旧那么真实,那么清晰。

那时候,我已经有二十五岁了。

对于一个出生于小县城的孩子来说,这个年纪,早该结婚生子了。而我那个时候,还尚未有对象。除了姗姗之外,很长时间,我也没再交往女朋友。

再后来,我还是扭过母亲的死去活来,就开始一段言不由衷的相亲之旅。

没见到杨欢前,我已经相过三次亲了。说来,那三次的相亲过程,还很滑稽,就像是黑色幽默。

第一次相亲。

要与我见面的,据说是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

当时,我提早就去了约定好的那家咖啡店,并且选择了一处靠近角落的座位。目的嘛,自然是想,远远地观察观察那位女大学生。

时间是上午的十点多钟。

女大学生推开了咖啡店的玻璃门。比约定好的时间,晚了十分钟。

我看到了她。

说是大学生,可她脸上所涂抹着的那层惨白惨白的粉底,还有手指甲上那墨绿色的指甲油,以及她那花里胡哨的红黄色衣装,还是让我不感冒。

之后嘛,之后,自然是我直接付账走人啦!把人家放了鸽子。

第二次相亲。

相亲对象是姨妈家的姐姐,给我介绍的。

然而,等我见到了那个女孩后,我才发现她有眼疾的毛病。她叫刘红,眼睛很大,但却是对谁都眨个不止。这让我有点忍俊不禁。

当然啦,这也是人之常情,算不上是“歧视”。

第二次相亲失败后,我强烈要求母亲,要找也得找个靠谱点的。可我们母子的审美差距,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第三次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母亲拉着我,说,“人家啊,那可是个大姑娘。人长得那叫一个标致,又踏实、肯干,最合适做老婆不过啦!”

可当我见到了那位姑娘后,就发现不对了。那是个喜欢贪小便宜的姑娘。

照样约定,我们是在一家饭店里见的面。

我们面对面坐着。姑娘显得有些扭扭捏捏。

我心想,大概是初次见面,还不熟识的缘故。可等饭后,我们熟络了,我才发现这姑娘的口才,着实好得惊人。

那时候,我就在想,母亲是不是被骗了?很大程度上,证明我这一猜想的是:这个姑娘竟然在离开饭店的时候,偷偷地把人家饭店里面的一包上未拆封的纸巾,塞进了自己的包里。

她还以为我没看见,其实,我都看在了眼里。

自第三次后,我就再三嘱咐母亲,不能什么人的话都轻信。而她总是说,是我不想找,所以才三番五次地挑人家姑娘的毛病。

母亲说,“你都老大不小的人啦!找个对象,还挑东挑西的。这也不行,那个也不中!我看呐,上次的那位姑娘,就很不错。”

当时,我无语凝噎。

不过,还好,在第四次相亲时,我遇见了杨欢。

初次见到杨欢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世界上竟然还真有如此纯情的女子。不过,从当时杨欢的反应来看,她对我却并未产生多大的好感。

那次见面后,我们仅算是相识。

相识对于我来说,已然是很不错了。

再之后,我们就渐渐地熟络,并成为了朋友。

而朋友,再发展发展,就有可能成为情侣。这个也可以例证。就是,我和杨欢。

没错,我和杨欢成为了恋人。

可人都是复杂的动物。

开始时,我与杨欢的相处还算融洽。然而,日子一久,我就发现,我们之间的关系,却是有点反常。

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顶点的小事,就吵个不休。就像见家长这件事,我觉得是时候了。毕竟已经相处近两年了。而她却总是说,“还不是时候”。之后,我们就又开始了争执。一闹就是几天。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

我对她说,“我们还是分开吧!分开对我们都好。”

杨欢幽怨地望着我,说,“或许我们真的只合适做朋友!”

这样,我们就又变回了朋友。

什么样的朋友呢?

就是那种,我们或许真的很了解对方,但却终不能走近对方的心里。

而令我感到恼火的是,在我们分手后的数周,杨欢,她竟然与另外的一个男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前些天。

母亲告诉我,说,“就你以前的那个女朋友啊。那个叫杨欢的。人家都已经生娃啦,还是双胞胎。看人家多幸福!长辈也开心。你可得抓点紧呐……”

是啊,她多幸福啊!

现在的我,孤孤单单。走出房间,去便利店是一个人。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还是一个人。

——————本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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