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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 本地人和外地人

霍尔顿用吃奶的力气在自己的大脑里面搜寻着他那些地理知识。

这座叫做蕾尔的位面主要分为东西两片大陆还有无数大岛,而少年一直以来就生活在西面的大陆上——事实上,由于古代的地理学家和博物学家并不知道大秦的存在,西大陆也被命名为蕾尔;至于东大陆,在秦人近百年来与他们通商的过程中,被简单明了地称为秦陆。

少年知道自己的祖国——名叫埃科斯的魔导帝国——处在西大陆的中部。他敲着脑袋,想着埃科斯东部都有什么国家。

红袍们统治的西山术士王国?这个沿着安布尔山脉以西建立的国家可是靠海的,绝对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雪原。

矮人的国度,莫利亚?不对啊,虽说矮人和蛮族世代交好,但是矮人都住在地洞里面,这里肯定是莫利亚境外——要知道,那些石洞都是打穿了山体才建筑出来的。

至于坠落的白城——那是法师的国度。到目前为止,虽说那些羊肉汤和烤饼给他带来了魔法般的效果,但是这可不是说他眼前这对蛮族夫妇是法师——他们和法师怕是八竿子都打不着。

巴库人……他有一些印象,但是他不是很能确定。毕竟他只是个吟游诗人而不是博物学家。

事实上,这对巴库人夫妇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跋涉至此的旅客,他们也并没有急着去询问二人的来意和来这里的原因。三碗羊肉汤下肚之后,霍尔顿觉得自己已经从低温和冻伤中恢复了过来。他扭头看着一小口一小口喝着汤的琴,发现她已经喝了四碗。

在地洞里面的时候,霍尔顿就不止一次地感慨过少女吃饭的速度比他还快。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项链里面的东西,那套破旧的行李还在,不过也沾满了墓地的尘埃和恶臭;而少女压根就没背行李,她那把足以称为宝物的巨大重弩也埋在了墓地下面——不过她显然并不介意。说的也是,少年想,琉璃王座的杀手,怕是拿把叉子都能轻松杀人。

交谈中,霍尔顿也知道了这对夫妇的名字,男人叫巴图沙,女人叫苏吉,女人压根就不会说通用语,一直满脸微笑地给他盛汤——说实话他已经有点喝不下了;而男人也不怎么健谈,说的通用语带着一种特殊的口音。

不过就算以他作为诗人对语言的敏锐程度,也完全判断不出来这是哪。

帐篷里面还有一个小娃娃,看起来大概有四五岁,和她的母亲一样沉默。霍尔顿对于这个民族的第一印象就这么确立下来:寡言,行动力强而淳朴热情。

他放下大碗,呼出一口热气:“谢谢您,巴图沙先生,如果没有您的款待,我和我的……朋友怕是要冻死在这片雪地里面。”

“不用客气,”男人连忙摆手:“谁还没有个陷入困境的时候呢?冬狼都会在雪堆里面埋着食物让受伤的同伴享用呢。”他笑了笑,看着一边给小女孩擦嘴的琴:“而且你俩也不像是坏人,俺家里又没困难到那个地步。”

杀手少女许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呆呆地抬起头,费力地想从脸上挤出一个微笑。巴图沙理解了女孩的想法,开怀大笑:“俺明白,俺明白。”

“所以,巴图沙先生,这里是哪啊?”少年及时地转移话题:“我不记得埃科斯东部这个季节会有这么冷的地方啊?”

“啥?你俩是怎么过来的?”男人瞪大了眼睛:“这……这是白藏苔原啊?俺们巴库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然后他似乎找到了问题的解释:“你们是坐那些矮人的飞艇过来的吗?”

霍尔顿恍然大悟。

对啊,在莫利亚的北边,整个蕾尔的最北部,确实是有这么一块土地的,它紧邻着整个星球的最北端,也就是所谓的冰海,水元素界域在陆地上最大的投影——少年只能想到这个地步。

他在心里狠狠地骂了那个死老头几句。

要是换个人来,这个时候都冻成冰棍了——要知道,在雪地里面那最后的几个小时,他是开着狂化状态硬抗过来的,而即便是沸血带来的燥热,也仅仅只能让他的四肢保持灵活。

就像他在埃科斯雪山里面度过的那些日子一样,在那些夜晚,他之所以不用担心他的病,也是因为这种异常的高热只要被抵消就不会让他失去神志。

所以这其实是谋杀吧?

琴倒是没什么反应——霍尔顿估计就算他们被那老头丢到元素界域上,这丫头的表情也不会变一下。

“那些矮人的飞艇就是容易出岔子,俺家亲戚坐过几次,大牙差点没磕掉咯。”男人看他的表情,连忙补充了一句:“哪有你们人类的飞艇那么靠谱。”

霍尔顿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带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点了点头——开玩笑,他还能告诉巴图沙“我们两个是被一个毫无节操的老头直接从埃科斯丢过来的,而且那个老头还是亡灵的大贤者”吗?

吹牛也不是这么吹的啊——

——虽然那确实是事实就是了。

他不想在矮人飞艇上多做解释,说道:“那么,请问这里离大秦有多远?”

“啥?大秦吗?”男人皱起眉头:“怎么说也得有好几百里吧?”

少年现在只想骂娘——哦他刚才在心里骂过了。

是的,这确实比埃科斯近——这里距离大秦大概比埃科斯近那么一千多里?

“那么我应该怎么才能去大秦?”他再次问道。

“从这里往东走大概二百里左右,有个港口,你们还得至少坐两周的船。”巴图沙挠挠他的光头:“再说了,雪化开之前,风向都不对,要花更多的时间。”

霍尔顿一个头两个大。

“你们要去大秦?”男人大概是看出了他的顾虑:“不早说啊,”他对女人说了一句方言,名叫苏吉的女人笑着放下怀里的孩子,冲琴点了点头,拉开门帘出去了。

“要说大秦啊,俺们村子里这几天正好有个本地人,你不如问问那位老爷子再说?”巴图沙搓着手:“毕竟我也就是个放牧的,最远也就陪我们部落的少主子去过莫利亚。”

少年满怀谢意地点点头,他旁边的小娃娃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他扭过头去,琴正在逗弄那个小孩。真是不知道,这一顿饭的时间,三个根本没说过话的人怎么就这么默契了。

没一会,被火熏的发黄的门帘呼地被掀开了,女人在门外说了几句什么,随即进来了。随着她的身影,一个披着大皮袄,穿着大皮帽子的人走进帐篷。他坐到了男主人的右手边,摘下帽子,露出一头银色的短发,头发根根直立,让人怀疑他那顶帽子是怎么撑住的。

“王师傅,您可算来了!”巴图沙用通用语喊道:“俺家今天来了两个小客人,非要说去大秦!”

霍尔顿这才注意到那个人的相貌:那无疑是个老人,裹在一件宽大的破旧的皮袍里面,看上去像根竹竿。他戴着一副黑边的眼镜,留着长长的胡子,脸上有一个像是烙铁留下的伤疤。那胡子也是雪白的,简直和少年的头发不相上下。

“哦?”苍老的声音从长髯下迸出来:“这倒是稀罕事。敢问小友姓甚名谁?”

“王……王先生您好,”少年用通用语说道——他毕竟学过秦文,又在埃尔德隆那里待过一段时间,基本的交流还是可以的:“我叫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埃科斯人,这位是我的朋友,她叫琴·简格拉,”

老人大眼镜之后的眼神扫了他俩一眼。

“我的朋友不能说话,”少年急忙回复道:“抱歉。”

琴和老人针锋相对地瞪了几秒,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啊……”老人的眼神柔和下来:“我叫王明,表字尊德,叫我王尊德也可以。”他自嘲地笑笑:“平常时候叫我老王就行。毕竟,”他看了霍尔顿一眼:“像你这么尊重老人的人可不多见了——即便是有求于我。”

琴在旁边无言地看了老人一眼,又恢复了平常那种能冻死人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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