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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不与旧时同?宁笙(一)

宣明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寅时,腾蛇部落郊外草原。

草原的尽头,一缕金光点燃了地平线。

宁笙穿着白色斗篷,带着兜帽,坐在马背上,安静地看着远方的日出。

她背后,便是白虎族古老的腾蛇部落,被癸虎部劫掠过的伤痕,依然刺眼。

草地上盛开着大片大片的浅紫色小花,在东边,这些小花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紫苜蓿。而西边的人们,并不热衷于用华丽的词语赋予草原上万事万物名字。在她们的语言里,叫做波尔花,就是紫色的花的意思。

宁笙从未见过这样的花,可她胯下乌黑油亮的马似乎很喜欢这种小草,宁笙在这里等了多久,马儿就低头吃了多久。

地平线上,一匹马疾驰而来,黑色斗篷在风中翻飞如一只蝙蝠低空掠过。

“王妃,久等了。”白垠勒马止蹄,说。

“宁思栩,有消息了吗?”宁笙冷冷地问。

“几个时辰前,被朱衣卫丢到穆兰达河上游,虎娲的人找到,打算将她送到蔷薇那里。”白垠回答。

宁笙解下手套,活动了一下手指关节,那是一只满是褶皱无比粗粝的手,就好像百岁老妪一般,她看着自己的手,说:“不能让她碍事。”

“没有必要,她对我,依然有用。”白垠说道。

“我不能失败。”宁笙显得有些激动:“我给了她自由,她愿意用任何事回报我,包括性命!”

白垠点点头,说:“我清楚。”

“三姓屈居玄氏之下几千年,这一次如果成功,你们白氏就可以统治玄武族,问鼎蓬莱。这话,我说过几千几万遍,可如果无法实现,白沙城永远都是荒芜沙漠下的贫瘠之地。这个孩子,要在这样险恶的地方长大,我还不如带回琉璃沙城。”宁笙说完,闭着眼睛,抚着自己的小腹,平复情绪。

回忆对她来说,不是久远的事,而是件件桩桩宛如昨日。

现任白沙城的城主白宴,是个傻子,每天只知道对着月亮流口水,太阳升起的时候呼呼大睡。不认识六亲,却十分好色。

宁笙记得往事的每一个细节,宁氏没落破败,琉璃沙城濒临千年难遇的风暴,宁笙的父亲只得答应白氏的条件以宁笙与宁思栩两姐妹送往白沙城联姻,换取白氏所有觉醒神脉的人共同施展息绝术化解风暴。

琉璃沙城保住了,父亲将两姐妹送走后,溘然长逝,她们唯一的亲姐姐留守城中。

而她俩则在白沙城长大,从父亲的掌上明珠,变成了那个又胖又丑傻子的玩物。一到及笄之年,姐妹俩便被做主嫁给白宴,婚礼当夜,思栩痛哭不已,宁笙搅乱了婚宴,放走了妹妹,自己一个人嫁了。

所谓嫁,与不嫁并无区别。

她早就被白宴强暴了一次又一次,甚至在流血的时候,从血污里捻起过一个拇指大的小肉团,隐约像一个孩子的轮廓。

一年又一年过去,直到白宴的父亲去世。

白沙城,终于落到她的手中,她想杀谁就杀谁,将白宴关在深宫里,送无数女人供他淫乐。好几年,她都没有去看白宴一眼,那个给她带来屈辱的傻胖子,这辈子都不想再见。本以为,这就是熬到了头。

突然有一天,白宴出现在她床榻前。

“宁笙,你不害怕报应吗?”

她至今记得那一幕,因为她根本没有认出来床榻前的男人,是白宴。

他变得很瘦,眼神灵动。

“你是谁?”宁笙警惕地问,风沙在她掌心旋转,她随时可以摧毁面前的男人。

“你把自己的丈夫,丢在别的女人堆里,自己独守空床,真是贤良淑德,大方风范。”白宴阴阳怪气,说完用指头轻轻一弹,宁笙掌心的风沙便烟消云散。

宁笙哆嗦地向后挪动了几下,她打死也没有想到,一个傻胖子,竟然可以变得比自己还要强大。曾经被白宴凌辱折磨的恐惧感浮上心头,一时间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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