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凌霄想起的是高一那件事。
那时候自己刚喜欢上蒲苇不久,还在跃跃欲试策划着表白。如果有表白成功的机会,谁愿意默默无闻当个暗恋三年的傻×啊?
蒲苇是班里的文娱委员,还入选了学生会文娱部干事。
学校每年十月的运动会期间也会举办艺术节,这是树城中学几十年来的传统。艺术节包括学生美术作品展、校放映室的经典影片展播等等。
但最让学生期待,也是作为学校招牌的,是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开幕式晚会。
为了接近蒲苇,没有半点文艺细胞的小白自告奋勇加入了班级的节目筹备组,帮蒲苇打杂,忙前忙后。
他们四班的节目,是和高一年级的其他两个班一起,演出话剧《海的女儿》。
蒲苇自然是演小美人鱼了。
剧组成员围在一起讨论时,有人说:“这个故事太老土了。谁都知道剧情,还有什么好演的。”
蒲苇撅着嘴:“我就喜欢这个故事嘛!嗯,太滥俗的话,加点新鲜元素进去好了。”
“有什么新鲜元素可加呢?”
“要不然让美人鱼最后跟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好啦。”说这话的是王子的扮演者。
白凌霄感受到了他话里的暧昧,非常不爽地赶紧反驳:“这怎么行!这……这样一改,故事就一点儿都没深度了。”
蒲苇站在了小白这边:“是啊,这个故事的高潮就在于小美人鱼投海化作泡沫。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她看了王子一眼,“虽然也很好,但就不感人了。”
“那就算不改剧情,也要有让观众觉得新鲜的东西。”
“也有道理。”蒲苇咬着嘴唇思索,突然露出一抹坏笑。
白凌霄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知道了!”蒲苇兴高采烈地说道,“找个男生演巫婆,既不影响剧情,又会很搞笑的!现在不是最流行反串吗?”
其他人七嘴八舌地附和:“哎,这个好!”“哈哈,光是想想都很好笑了。”“问题是找谁来演呢?”
蒲苇的目光落在白凌霄身上。
“小白,怎样,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吧?”
“我……”
“就这么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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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上。
蒲苇穿着洁白的、点缀着绸缎花朵的鱼尾礼服,款款走上舞台。
在后台的小白看得都呆掉了。平时穿着校服,只觉得这个女生可爱,换上礼服化上妆,才发现竟像电视上的明星般熠熠夺目。
第一幕是小美人鱼在海面游泳,看到王子的场景。随后她陷入了单相思。
很快,剧组的同学捅了捅小白,“发什么呆呢,该你上场了。”
“哦,是哦。”
白凌霄穿着黑色斗篷,照排练的那样到舞台上指定位置坐下。射灯亮起,追着小美人鱼的步伐,慢慢照到自己这边。
蒲苇说:“海巫婆,我、我想去岸上。您能让我长出两条腿吗?”
白凌霄尖着嗓子回答:“为了什么?让我来猜猜……哦,为了爱情。真蠢!你知道吗?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效果比预期的还要好。他的嗓音一出来,台下的观众们就笑得前仰后合。掌声、嘘声响成一片。
白凌霄知道自己看起来没法更白痴了。脸涂得比面粉还白,面颊上打了两团青色。一顶乱蓬蓬的长假发披散在斗篷上,不男不女。还有那双——网眼丝袜。
并不是巫婆应该穿网眼丝袜,只是这样混搭更奇怪更搞笑罢了。
“我愿意。”蒲苇说。
有那么一瞬间,白凌霄晃了晃神。但很快,观众的笑声提醒了他蒲苇说的“愿意”指的是什么。他接着背台词:“我可以给你煎一副药。喝下去,你的尾巴就会从中劈开,变成两条腿了。不过,哦呵呵呵呵,你需要用你的嗓音来交换。”
“我愿意。”蒲苇低着眼睛说。
白凌霄在心底叹了口气。
他扮演巫婆的这幕戏掀起整个晚会的第一个高潮。
很快,他的戏份结束了。他重新回到后台,看着舞台上。蒲苇换下了鱼尾礼服,穿上欧式复古公主装。她跪在地上,吻了“落海窒息”的王子。观众席再次炸裂。
哪怕知道是借位,心还是像被堵塞的马桶一样郁闷。
靠,为什么本大爷要答应演巫婆啊?把所有人的快乐建立在一个人身上,很好玩吗?
也许……他们真的觉得很好玩吧。
最后一幕,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过上了幸福生活。白凌霄再次登台,对蒲苇说:“你可以把王子杀死,”他说这句话时是真心的,“这样你就可以重新回到海底的宫殿,变回一条快乐的人鱼。”
蒲苇流着眼泪,挣扎一番后,选择了跳海,化为泡沫。
真凄美。小白觉得自己几乎要被煽情的剧情弄哭了。他第一次感受到,原来安徒生的童话如此悲伤——他在后台一边换衣服一边想,我才他妈的该演美人鱼好吧?!
谢幕,蒲苇回到后台,站在小白身边,一起看接下去的节目。
她没有换衣服,似乎很享受穿着公主装。她对小白说:“今天辛苦你了,效果超好哦!”这个语气,和刚才那条悲伤的小美人鱼判若两人。
因为得到夸奖,白凌霄的郁闷一扫而空。
本来,他就在沈放的怂恿下,打算跟蒲苇表白。
沈放说的是,蒲苇有什么事都找你商量吧?蒲苇不高兴时,都找你倾诉吧?再不表白,算不算男人啊?
小白觉得有道理。
他想了半天,最后决定用一支LAMY的钢笔作为礼物。他花了两百多块钱,还选择了礼品包装。他想,这个礼物应该不算寒酸。现在,那只笔正躺在精致的绒布笔袋里,静静揣在小白裤兜。
舞台上正进行到歌唱节目。一个看起来很臭屁的男生在唱流行歌。他打扮成嘻哈风格,熟稔的台风引得台下女生一阵阵尖叫。小白握着礼盒的手心出了汗。
怎样,就现在吧?
他吸了口气:“蒲苇,那个……”
蒲苇双眼放着光:“那个男生好帅哦!”
“啊?嗯……”
“哈哈,我想象中的男朋友就该这样。小白,你知道吧,我喜欢发光的男生。”
发光的男生。白凌霄在心底重复着这个短语。不懂。
“就是那种有王者风范的男生了啦。”蒲苇比划着,“在舞台上,就好像是舞台之王,所有观众都是他的臣民,被他调动起情绪,为他疯狂,随他摇摆。”
反正不是我这样的。小白暗自拿自己跟蒲苇说的那种男生做了对比。
“量你也不懂。”看着小白迷茫的样子,蒲苇想了想重新比喻道,“超级英雄漫画,看过吧?他拯救了全世界,是全人类的偶像,但他只喜欢女主角一个人。”
你偶像剧看多了吧?小白在心底吐槽。
蒲苇掏出一个首饰盒。
咦?
她指着盒子上的标签:“看到了吧,Tiffany的,一条手链。十班的周曦送我的。”
周曦就是扮演王子的那个男生。白凌霄捏着拳头,演王子了不起啊,早就看出你对蒲苇打歪主意了!
“你、你答应了?”
“才没有嘞!”蒲苇做了个鬼脸,“谁会喜欢他啊?唯唯诺诺的,连个舞台剧都演不好,居然紧张到背错好几处台词,一点儿王者风范都没有!”
那我还有机会,豁出去了。小白试探着问,“那我呢?”
“你?”
“嗯,如果是我……向你告白呢?”
“哈!哈!哈!”蒲苇捂着肚子,“就你?哎哟,小白你别逗我笑了。你可是愿意演巫婆的妇女之友啊!”
就这样,也不知有几分认真地,被拒绝了。
那支LAMY的钢笔,最后也没送出去。小白生气地留下自用,但没用多久,笔尖就掉到地上摔折了。又过了一阵,小白在百货商场看到Tiffany专柜。他觉得这个英文单词很熟悉,像在哪儿见过。等他想起是在哪儿见过、然后过去看了一下手链的价格后,他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告白,终于以彻头彻尾的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