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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韩世忠论兵

程洲因为身在残酷的淘汰制‘游戏’之中,生存压力让他常常急于求成!

他很想快点上战场,轰轰烈烈的打一仗;体验一下挡者披靡、大杀四方的感觉。这样也能迅速建立功勋积累威望,升官发财;自己就更有能力去改变华夏厄运。

可是,事物总有它自己的规律。你一个现代**丝,怎么跑到古代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了?领兵打仗的学问,可太有讲究了。这回他临时想到把军中老炮韩世忠搞来顶雷,简直自己都要夸赞自己太急智了,这才是典型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啊!

可是想走“军武路线”出头,总不能在军队里混日子吧;程洲就每天跑去请教韩世忠。

韩世忠真是直爽汉子,他就说了:“我看程金童你性子很急,不耐得烦;你又不爱读书进学,想必兵法战阵之术你学不来的······”

程洲:······您可真会夸人。

“那有没有比较浅显易懂,适合初学者上手的启蒙‘兵法’?”程洲还是不甘心:难道我争霸天下救国救民之梦就此破碎?

“倒是有一部《吴子论兵》适合你,是我最佩服的战国名将吴起的遗作。”韩世忠拿出一部“竹简”给他。程洲翻了翻,这繁体字文言文看的他直犯困······

程洲的现代灵魂,实在是没法钻研“竹简”这种宝贝。韩世忠见他这样,也犯了难,“这已经是最容易看明白的兵法了!”

韩世忠只好在《吴子论兵》里面挑出几条他认为最重要、最急需的,给程洲讲解起来:

“若法令不阴,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摩,虽绝成陈,虽散成行。与之安,与之危,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名曰父子之兵。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每变皆习,乃授其兵。是为将事。”

这个就是说的为将者怎么带兵。首先就是法令森严、赏罚分明:如果手下兵士在敲锣的时候不知道收兵回营,在擂鼓的时候没有及时进攻——你就算拥有一百万兵将,结局也只能给敌人送人头······

怎么算把队伍训练好了呢?平时休息的时候有礼有节,作战行动起来又威风八面;行军的时候,前后左右的距离、队列节奏都能控制的很好;知道部队什么时候战斗力最佳,什么时候疲累了······有张有弛。

打胜仗的诀窍无非就是:我们抄近路,让敌人跑远路;我们调整休息的时候,还能调动敌人,让它疲惫不堪······

程洲连连点头:讲解的浅显易懂,全是先贤的心血结晶啊;真是学到东西了!吴起不愧为上古第一战神,他的兵法朴实无华,可操作性很强,非常接地气;不像《孙子兵法》那种太哲学抽象了。

你以为你在学校受过几天军训就牛逼了?原本这队列训练,就是现代人继承古代的训练内容,并不是新创的。

古人也知道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好处,不要把古人想象得啥都不懂。

想想戚继光的练兵,他就是只招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和矿工,不要那些所谓的功夫高手。戚继光带着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平民,凭借的他严格的训练方法、军纪和战阵,就能做到战无不胜。

但是,有的人看了戚继光的战绩和马其顿方阵、**方阵、**方阵这些,就得出‘猛将无用论’;这种思想,是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了。

当你勤学武术之后,你个人的反射神经、动态视野、发力技巧、耐久力、呼吸调节方式······很多方面都是明显超出普通人的。历史上,凭个人武力斩将夺旗、改变战局的传奇也屡见不鲜。

兵法运用,存乎一心。

每次战役千差万别,没有包治百病的战法;还是得因地制宜、与时俱进!

——

“你,你也喜欢龙阳之癖么······”

樊凡终于忍不住了,‘善意’的警醒程洲。

在大帐中看兵书的程洲顿时一愣,转头看向小兵打扮的樊凡。见她脸色嗔恼,眼神幽怨······顺着樊凡的视线望过去——折彦璋正轻松拉开一张硬弓。她轻蔑的一笑,随手就把这张硬弓丢给那些粗豪蕃兵。

那些挑衅折彦璋的蕃兵们一阵惊呼,之后,马上又赞叹起来:

“未曾想你个小白脸倒有把子力气!”

“俊俏哥儿,你不在家搂着小娘子温存,倒来庵脏兵营耍子?”

“嘿嘿,见你长得偌大身量,想必家中宽裕不缺吃食?”

“小哥护的好面皮,端的粉嫩可人!你却要教教我等厮杀汉养颜秘法才是,俺平日去到勾栏院里花花,也被嫌弃脸面黑糙!”

众蕃兵们听到这里,都哄笑起来。折彦璋气的一拳擂倒了面前的黑皮汉子,她终于也止不住的哈哈大笑;军营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所谓蕃兵,就是迁入关中的熟羌或者戎人的后代;世代与汉民融合,说汉话写汉字,其实与中原人差别不大;也自认是大宋臣民。但他们保留了精骑善射的特点,大宋很喜欢招募这些蕃兵作战。

看着‘纯爷们’折彦璋就这么在军营里挥洒人生,程洲也是服了······

折彦璋这次非要从府州跟来,他也无法拒绝。

这个宽肩平胸高大健壮的、像后世女篮运动员似的狄夷混血妹子,每天跟程洲形影不离;早就有人质疑程洲的取向了。

樊凡虽然对情敌很敏感,可她也没想到折彦璋是女的,毕竟折彦璋个子也太高了;樊凡以为她只是个面目清秀的高大帅哥呢。

樊凡虽然吃醋,但不是因为介意程洲好“龙阳之癖”。她是亲见过一些夏国宫廷贵人养面首、娈童的;越是上流社会越是爱好广泛。她最痛恨的那个西夏王子李安,就公开的玩弄男色。听说李安竟然远在在辽国都有个‘过命’的相好呢······

可惜,樊凡不知道这个消息对程洲多么重要。

——

这只押送粮草的后勤部队已经急行军九天了。

一路风尘仆仆、憔悴不堪,终于到达熙河路,就在兰州城外扎下了大营。

韩世忠带着程洲、高宠巡视部队,沿路指点程洲安营扎寨的技巧。

没想到,就仅仅部队扎营就有那么多的学问:选址、风水(真的是风和水)、防御、分区······程洲是越听越没信心:我以后还是不带兵了吧,尽量把打仗的事交给韩世忠这样的专业人士去做!

其实这个时期,前辈英烈们已经给宋军打好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础——攻占了兰州!

当下西夏面临的局面,可以说是非常糟糕了。以前,西夏和青塘吐蕃互为屏障,常常联合起来对付大宋。西夏有青塘护住它的右翼,就可以放心的投入大部兵力在横山(六盘山)一线布防,跟宋军死磕。

现在宋军占据兰州,在河西走廊中间插进这根楔子,隔断了西夏与青塘的正常往来。因为西夏和吐蕃高原的人员货物交流,最好走的路,就是经过兰州附近。稍远的地方,就是长达一千多公里、五千米高的祁连山,要想翻越过去,基本是九死一生。

安歇下来之后,程洲好不容易说服折彦璋留在军帐之中,他便带着樊凡和万燕妡姐妹一起进了兰州城。

同行的,还有先前叫樊凡姐妹搜集、训练的熟羌流浪孤儿;特别挑选五个出生在青塘、会说土著语言的小孩。这五个小孩,都只有**岁;正是足够小、不容易被成年人防范的年纪;而**岁又足够大,已经懂得社会的复杂性,这点对于他们吸收外界信息很重要。

程洲看着樊凡和万燕妡分别带着五个“小情报员”分头隐入街市。

他一个人有点无聊,就慢慢逛着街。

这时候的兰州城不算太大,就一条主街。但兰州处于水陆交通的要冲、是古丝绸之路商道的中转站;所以市面上还算繁华。

眼见前面好像就有一个摊位被很多群众围住,围观的百姓们还发出阵阵惊叹!

程洲也想看看这荒僻之地有什么稀奇事物,走过去踮脚往人群中间瞧去:

只见围的圈里,有一男一女。

女的两眼无神,眼珠也不转动,显然是瞎了。男的也是一样的衣着破烂,披头散发;他双手垂在身侧,手掌被黑布严密的包裹起来,看这情形,双手怕是残废了不能用。令众人称奇的是,这男子用嘴含着一只狼毫,竟然就在纸上作画。

眼见的,这纸上山水、茅庐、牧童骑黄牛···渐渐的就勾勒出了形状;围观的人群抑制不住的连连喝彩。

程洲也是佩服这落魄书生的身残志坚,也准备掏钱丢个碎银给他——可仔细一瞧,顿时觉得这人好像有点熟悉;但是那人在低头作画,头发挡住了他的脸面,难以辨认。

待到那残疾书生终于画完,伸头把嘴里的狼毫放在在一边,抬起头来——

程洲顿时大量个冷战,他头皮发麻、四肢颤栗;不禁脱口而出:“——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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