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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雏菊的 林荫道上

一直以来喜欢泥土是干燥,两边长满了青草,其间夹杂几株野花,蜿蜿蜒蜒的羊肠小道。

清晨或是傍晚间,小路是半湿半干,叶片上沾着露珠,虽然扫在腿肚上感觉不好,却也不是反感。

到了晌午,你会看见镶上了金边的小路,在徐徐微风中熠熠生辉,走在上面,那光洒进心底,暖呼呼。

喜欢不代表着它占满了我生活很大一部分视野,就好比,我常常需要特意寻找才能够踏上一条让我满心欢喜的小径。

更多更多则是灰白的宽敞大马路,上面分好了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乃至于盲人道。

路上也会有生机,不过,那是认为,缺少灵动而活泼。

我绝对谈不上喜欢,想要厌恶,处处可见,讨厌不就是给自己添烦恼?

略带着无奈下,偏爱直直的,一眼只能够看见前路却是看不到尽头,两边生长着年龄和我一般或是长于我许多老树的大路。

即便是到了炎炎夏日,也不用担心被骄阳烤炽,大树底下好乘凉。

秋冬天,树叶簌簌落下,地面上铺上了一条纯天然地毯,还特带音效,踩上去咔嚓咔嚓。

雪花挂在枝头,待到一定重量坠落的时候,底下的行人就可就要小心了,千万不要随便抬头张嘴打哈欠。

这样只供给给行人的路,时而安安静静时而热热闹闹。

它可以很寂寞也可以很浪漫。

和季节没有紧密的联系,挽着一只臂膀缓缓而行。

丢到脑中一切,只是单纯的牢牢挽住那只手,再五指交叉,相视而笑。

顿感觉着这般宁静而美好。

那只手的温度或是热或是冷,刚刚就是所喜欢的,牵着它,从拭端走到末端。

哪怕中途两人什么话都不说,也觉着十分满足。

而我就不能够做一个安静的女子,我喜欢捏着那只手臂、两只手抱住而悬空,在他低头看我那一刻顽皮一笑、若是脑海里闪过恶作剧的念头,便是嗷呜咬下去,顺便再说一句:“你的肉好硬,隔得我牙齿好痛。”

扔不掉的过去》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轻小说小说,哔嘀阁转载收集扔不掉的过去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