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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结局

在审讯中,李平凡承认了与潘子良的亲密关系,但否认自己被提拔为财政局局长和这一亲密关系有关。他说,潘子良用人是非常讲原则的,要得到他的提拔,必须先以自己的能力和人品走进他的视野,不然,即使你是他的铁杆哥们也休想得到他的提拔重用。在谈到两百万元工程款时,他坦然,这是财政局欠下的债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龙海公司虽然已经解体,但财政局欠它的债务必须偿还,这关系到政府的诚信形象。

曲歌、黄莺、顾丽娟矢口否认与潘子良存在情人关系,法律是讲证据的,调查组找不到有力的证据,也不可能对她们屈打成招。因此,潘子良与多名女人发展情人关系,由于缺乏证据,不能成立。

曲歌对两百万元工程款的解释是龙海公司已经解体,此款已转为财政局老干部活动经费,老干部们已将此款的大部分用于老年活动、外出考察和希望工程,剩余部分仍挂在账上。显然,曲歌与潘夫人已达成了默契。

古彪对北京房产一事进行了诠释,潘子良自始至终不知道北京房产的事,是潘夫人一手操办的,房子是我选好的。购房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按揭贷款,二是潘夫人用她和她母亲的房产作抵押贷款入股龙腾公司,用股金分红所得和按揭贷款支付房款。调查组查看了贷款和购房的所有资料,发现的情况和古彪所言如出一辙。后来调查组又查看了龙腾公司的所有财务账目,也没发现有购房款这一笔支出。

潘夫人将潘婷婷升学喜宴收受的礼金和两百万元工程款转移为县财政局老干部活动经费的入账单、经费支出账本以及节余资金储蓄卡交给了调查组。调查组对此不理解,问潘夫人为什么将收受的巨款又转移到财政局名下,潘夫人说了两点,令调查组无言以对,一是贪污受贿似乎成了官场主流,不贪不贿反而遭人骂,我不想让老潘落下骂名,所以我替他收下了,就算是顺应官场潮流吧;二是我知道如果把这些钱据为己有,轻则会毁了老潘的前程,重则会要了老潘的命,我希望老潘做个受老百姓夸的真正的好官,更希望老潘长命百岁,所以我分文未动,又把这些钱充了公。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也犯了法,如果也算犯法,那就处理我,老潘不知情。其实,调查组对经费支出账目疑点较多,但负责调查的高阳的一句话使调查工作没有纵深下去,他说我们是来调查潘子良的而不是调查财政局的。简单的一句话,使调查工作停了下来。

尽管大家的解释都很圆满,而且账目也很清楚。从表面上看,所有款项似乎与潘子良无任何关系,但是所有款项最后都落入了潘夫人之手,而且都是由潘夫人经手开支出去的。从家属手里收支,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都脱离不了贪污受贿的关系。

此时的潘子良看火候已到,将早已写好的第二封自首信亲手交给了高阳。信中详尽地叙述了两百万工程款、潘婷婷升学喜宴礼金、房产以及文涛五十万贿金等,都由他一手操纵,李平凡、曲歌、古彪还有潘夫人只是奉命行事。显然,他把责任全揽在了他潘子良一个人的名下。

最后,调查组根据已经调查掌握的情况和潘子良的这一自首信反映的情况,认定潘子良具有重大贪污受贿的嫌疑,移交给了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接下来,调查组将调查情况综合上报给了市、省相关部门,等待市、省回复后再作进一步的调查。两天后,调查组先后接到三个秘密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甘州市委书记打来的,他说既然潘子良已经全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调查工作可以终止了,调查组可以撤回了。

第二个电话是省公安厅厅长王河生打来的,他说潘子良激愤杀害李香未遂的事实已经非常明朗,调查组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了。

第三个电话是郭副省长打来的,他说潘子良的犯罪证据已经昭然若揭,对他的调查工作可以结案了。

于是,调查组宣布调查结束,并将潘子良案移交给了司法机关处理。

半个月后,土城县检察院以激愤杀人、滥用职权和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潘子良提起公诉。

又过了一个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土城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大厅公开审理潘子良一案。

庭审过半,张奇宝突然显身法庭,并请求出庭作证,审判长同意了他的请求。

张奇宝向潘子良和法官分别鞠了一躬:“尊敬的潘县长、法官先生,我是张奇宝,今天来这里,没有别的,就是想给法官说明三点:第一,为潘县长‘无罪’释放提供证据的是我,潘县长一直不知情,现在还蒙在鼓里,他不存在隐瞒证据一事。如果要追责,那就追究我的责任。”

潘子良颐指气使,指着张奇宝,驳斥道:“张奇宝,你简直是夜郎自大,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你当时是什么人,一个小小的教育局秘书股股长,怎么就可能有那么大的能量让我无罪释放呢?你不要在这里吹夸自己,法律是不会听信谎言的。再说,你提供的证据不过是我遗失的一部手机,里面的内容完全是真实的,并不是伪证,你把它交给组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你一没犯错二没犯法,为什么要追究你的责任。隐瞒激愤杀害李香这一犯罪真相、影响法院秉公断案、使我有幸获得‘无罪’释放的是我潘子良本人所为,要说追究责任,也是追究我潘子良的责任,与其他人丝毫无关。”

审判长同意并接受了潘子良的驳斥,对张奇宝反映的这一情况没有采纳。

张奇宝继续说:“第二,大家都知道,沈思磊是杜龙海的余孽,罪恶滔天。追捕沈思磊是公安局的决定,与潘县长没有丝毫关系,更不是为了销毁什么罪证;第三,潘县长历来爱民如子,除了工作上的原因偶尔骂骂下属外,从来不会对下属采取过激行为,有人说潘县长煽我耳光,纯粹是造谣诽谤、别有用心。我说明这三点的目的只有一个,还潘县长一个清白,该我承担的必须由我承担,不能强加在潘县长身上。潘县长是个好官,是个值得我骨子里敬佩的好官。”

潘子良虽然内心感激,但表面上仍装出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可以看出,他已经铁下心来要牺牲自己保全大家。他不再理会张奇宝,而把目光转向审判长:“法官大人,我请求张奇宝立刻离开法庭,他现在正带病疗养,在身体尚未完全恢复之前,他没有能力出庭作证,他所说的一切也不能作为本庭的证词。”

因张奇宝并不是公诉方和被告方指定的证人,所以审判长同意了潘子良的请求,示意法警将张奇宝带离法庭。张奇宝心里十分清楚,潘子良逼其离开实际上是在保护他。

张奇宝刚走,一名法官急匆匆跑到审判长跟前,耳语一阵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原来,鉴于潘子良在土城的巨大影响力,甘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潘子良案移送市中院审理。一般人看来,案件由县级法院转移到市中级法院审理,表明了案件的严重性。但事实正好相反,中院作此决定恰恰是为了贯彻某些领导的指示,远离某些人的视线,减少审判压力,以便更有利于保护潘子良,而作此指示的就是郭副省长,从中秘密斡旋的正是曲歌。

原来,潘子良被调查组带走后,曲歌隔三差五往省城跑,与郭副省长幽会,同时对郭副省长软磨硬泡要求力保潘子良,郭副省长无奈,只好答应帮忙。由于潘子良激愤谋杀李香证据确凿,尽管该案件起源于李香的阴谋,但毕竟潘子良的行为对李香构成了伤害,想要完全免于刑事处分,是不可能的事。为此,郭副省长以“潘子良案案情重大,必须亲自督办”为由去了一趟甘州,密会市中级法院的院长,商讨潘子良的问题。因潘子良谋杀李香的案件是六年前已经审理结案的旧案,院长调出了案宗,与郭副省长一起阅览、分析研究。最后,郭副省长只提了一个要求,保潘子良性命。这意思很明白,该怎么处理还得怎么处理,只要能让潘子良活下来。院长慷慨答应,并当即以市中级法院的名义向土城法院下达了转移审理的决定。

潘子良被带往甘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天,高阳上任土城县委书记。

高阳在甘州市纪检副书记的位置上干了十几年,此人为人耿直,善恶分明,不好高骛远,不阿谀奉承,但却十分懂得感恩。他的市纪检副书记一职还是王河生任甘州市委书记时提拔的,王河生调离甘州市后,俩人一直保持来往,所以俩人的关系一直比较好。这次他到土城任县委书记也是王河生向甘州市委力荐的。高阳知道潘子良和王河生是关系很不一般的同学,当然也清楚王河生推荐他来土城当县委书记的用意。

其实,真正促成高阳到土城当县委书记的是潘夫人,这女人确实不简单,虽然她本人没亲历过官场,但长期与官员泡在一起,对官场学十分精通。他知道,在官场上树倒猢狲散,潘子良倒了,长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所谓潘氏亲信也势必受到株连,为了保护好这些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有一位属于“潘子良的人”接任县委书记,潘子良本人没这方面的人,但潘子良的同学王河生有,如果能让王河生的人到土城来接任县委书记,那么不仅潘子良本人在土城的利益能够得到维护,就连他的亲信也能确保安然无恙。为此,潘夫人专程跑了一趟省城,请王河生出力相助。王河生毫不犹豫答应了,在物色人选时,他首选了高阳,于是他亲自出马跑到甘州征求高阳的意见,高阳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最后他又找到了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哪敢得罪他,慷慨应诺。就这样,高阳实际上被潘夫人请到了土城,成了潘子良在土城利益的坚决捍卫者。

高阳到土城上任后,基本沿用了潘子良的做法,在几次重大会议上,他还高赞潘子良,并为他扼腕痛惜。因潘子良深谙官场潜规则,在自己出事后,他独揽了全部的责任,这样就把与他比较亲近的所谓“潘子良利益圈子里的人”全部保护起来了。使得高阳对这些人不但作出了既往不咎的决定,而且仍然委以重任。曲歌调任发改委主任,陈子祥调任县委办主任,李平凡、黄莺、顾丽娟、古彪职务未变。张奇宝在高阳的再三请求下结束了“出家”生活,回到工作岗位不到一个月就被王河生调去了省公安厅。

时隔一个月,甘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潘子良案。考虑到潘子良犯有激愤杀人罪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数罪,且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数罪并罚,法院最后宣判,判处潘子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潘子良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上诉。就这样风光了数个年头的潘子良又重新回到了甘州第一监狱,再次回归到了没有自由、几乎与世隔绝的铁窗生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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