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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孤山不孤

枢为天,璇为地,玑为人,天权为时,玉衡为音,开阳为律,摇光为星。

天枢和天璇看起来更加像画中神仙,不食人间烟火;天玑则是像邻家乖少年。开阳么,英俊的脸庞上总是一脸严肃。摇光则是有些急脾气的神女。

小玉衡是管音的,好像从古典画里走出来的女子。通晓擅长音律。开阳和玉衡站在一起,就是壁人一对。

哦,还有个不熟悉的人、那是谁?他喝的醉了,分辨不出。“当年的江湖剑侠,而今的天涯浪子。青丘当真不明白,当初你也是天上的天狼星,而今为人后怎么成了如此模样?”

青丘设了结界,其他几人是看不到的。他跟着云舒已经有段时间了,他看着他隐居在这里,看着昔日的几个朋友来找他喝酒。看着天空下起他不喜欢的秋雨。

“天狼星?你是在说我?”云舒朦胧着醉眼,只觉得脑子里昏昏沉沉的。眼前这个人,只觉得说不出的熟悉。

“看起来,就算当年你为星象所困,从长安城受人尊敬的剑侠变成如今这落拓的天涯浪子,也没有悟出点什么来。”青丘十分失望。

当初是他,找到了天狼星在下界的转世——也就是而今的云舒。那时候他已经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侠了,受尽尊敬一呼百应。但是他遇到了微服的当今皇帝,并且产生了一些心思。

人生不相见,动辄如参商。说的就是他和皇帝的宿命。青丘假扮道士对他说过这句谶语,可是没有用。皇帝对云舒只有利用,因为云舒错信皇帝,让江湖中几个久负盛名的高人稀里糊涂做了刀下鬼。

皇帝这是利用云舒杀一儆百,云舒却先被皇帝抛弃,后被江湖中人唾弃。他流浪了很多年,直到风波平息后才搬进长安城附近的山间住。有些后起之秀,和当年事内瓜葛的人常来看他。

他便接待他们,好酒好菜的,他们吃喝的都很尽兴,喝多了就纵情高歌。“我悟出来了,所以我躲在这里,我并不后悔当初遇到他。”要怪就怪情字误人。

青丘气的直翻白眼:“你没看开,是我白费心思了。”天狼一日不回天界,他的心里就一日不得安生。云舒笑了笑:“先生不论是谁,何必生气?各有各命。”

各有各命,青丘听完更生气了。要不是当初天狼星是为了帮他,也不至于被贬下凡尘。他怎么能坐视不理呢?“不!我不信命!我会帮忙的。”

青丘说罢,撤了结界匆匆离开了。云舒也不在意,只当是醉了做了个梦。醒来同伴都散去了,他怔怔的出了门相送。青丘蹲在数后面,也很犯难。

最好的办法,也就是让云舒在做一件对皇帝又好处的大事情。云舒看不到他,也照样。第二日,雨停了。青丘隐了身形也跟着云舒,跟着他上山砍柴,下河捞鱼。

看着他去集市买米买菜,青丘从没看到过这样开心又单纯的天狼星。他一时间有些犹豫,可是想到曾经的情分终于狠下心来:还是让自己负责去杀皇帝然后云舒在出现,救驾。

这样皇帝就会因为他的功劳而改变心意,也不是没可能的……

何以故人渺,不见逍遥调。君子重诺兴,陌上花开早。抱剑待人来,为义重化形,长安深雪白。惊鸿留影过,为君不惜身。

——题记

两个江湖中人的故事,不过是刀光剑影。可是禾菱歌和云中君并敖广,却总觉得在君子国听到的那个故事还会有下文的。只是遗憾再也没有听到过,他们要了白凤的羽翼,跟着结魂灯的指引不敢高飞只寻觅着沿途的城郭走走停停。

“君子国都过去了,快到轩辕了吧?”禾菱歌一直没有收获,心情始终不好。“还早呢,君子国还有个长安城,我们的去逛逛。”过了这个长安城才算是出了君子国,此处陌上花开早。

他们来的正是时候。花开在初雪之中,伸手可接落雪,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落雪中。这等早春落雪多开花的奇景也就只有这里有。“你若是不愿意逛,我在带你飞一圈?”

敖广想起禾菱歌很喜欢自己带着她飞,禾菱歌摇摇头。此刻他们站在长安城的城墙上,望眼天地间,仿佛江山笼袖皆可入怀,看着茫茫落雪。禾菱歌仿佛又思念起鲜于林逸那鬓如春风裁的样子,只是她总觉得对他的模样记忆有些模糊了。

人生不相见,动辄如参商。她始终无法做到不去介意。正在这时,忽而看到一道白光呼的一声由远及近落在长安城的城墙上。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白犬落在城墙上。白犬一个转身,化为一男子。

男子有双很好看的狐狸眼,狡黠又灵动。他刚落下,城楼之下就有一红衣少年,骑着青骢马。“顶好的梨花白啊,好想尝一口——”敖广鼻子尖,远远的就闻到了红衣少年手里的酒香。

禾菱歌定睛一看,红衣少年穿的还是飞鱼服呢。虽然换了衣裳,但是却是老熟人了。“是他!”她惊讶的喊出了声。

云中君也发现了,那红衣少年不就是曾经在君子国的城楼上唱曲儿的少年嘛。而他们身边这个犬化为人的少年,正是让结魂灯光芒暴涨的那个。

想不到,竟然在这里找到了白凤的一魂。只是他为何会在此?还成了一只白犬?应该是修为犬妖的,不过气息很干净。少年一身白衣,大氅配上五梁冠,真是玉立挺拔。他竟然是做官的?

“你们是来寻我的?”岂料他们还没开口,少年就先开口了。他们点头称是。

少年看起来心知肚明,他怅然若失的叹了口气:“好,早知也会有今日。但是他的约我可的赴,你们要不随我一起喝了这顿酒,我们再回去?”

禾菱歌看他十分配合,就同意了。敖广和云中君就像个护花使者,一左一右的跟着少年。他们一同下了城楼,此时穿红色飞鱼服的少年已经打马到了眼前。

看到少年,他扬了扬手中的酒:“白凤!我来赴约了!”又看到白凤身边的三个人,一愣。他显然是认出了他们,哈哈大笑道:“缘分,缘分啊。”

白凤疑惑的在红衣少年和禾菱歌他们之间扫视了一圈:“少主,你认识他们?”穿飞鱼服的少年点点头:“在君子国听我唱曲儿的人中有他们。”因为实在是太特别了,所以他记住了他们几个的样子。

既然彼此都认识那自然是要一起喝酒了。因为禾菱歌他们没有骑马,所以被称为少主的少年也把酒和东西放在马背上驮着,他也随他们一起步行。

禾菱歌看他们的方向,像是要出城。“他啊,是不孤山庄的少主。不孤山庄是一个无名高手在城外孤山上建造的。那位前辈,在孤山上造了几间房子,种了一片梅花,养了两只鹤,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以铸剑为生,逐渐连起了一片山庄。”

孤山,高不过三十五米,却是观赏长安城景色的绝佳选择。后来那位无名老前辈去世后就把山庄传给了自己的女徒弟,女徒弟和当时江湖中一个剑侠成了婚。

现在的不孤山庄少主是他们的孙子。已满弱冠所以继承了山庄。据说那位无名前辈,年轻时也是意气风发。那年他长安柳下初登凤凰台,横剑寒光一舞,那真是白虹贯绝十九都。

那真是风月正好,轻衣少年郎。据说前辈一身侠骨,他太出名了,君王怎甘让如此人才藏锋隐于江湖呢?

九重阙上玉皇巅间,那位前辈因为长安乱,与君王约定肝胆照归途。待他助君王平定江山后,要送他回孤山。君王答应了,那位前辈也十分勇猛。

因为时间太久,很多事都不记得了。但是那前辈的最后穿云一剑,真是月白飞雪皓。有人听得,这招剑式叫逍遥调。说到这里,那红衣少主便在郊外停下马给他们耍了一招。

禾菱歌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剑招,不由得看呆了。她想学又不好意思的开口。所以那眼去看敖广,敖广摇头。

“那是他们家传绝学,不外传的。”白凤看出来禾菱歌的心思,抢先开口断了禾菱歌的念头。“除非,是他们家的媳妇儿。”他又促狭补充道。

禾菱歌一听,登时闹了个大红脸,想想还是算了。他们就这样一路嬉闹,来到了孤山。那真是景色宜人,竹海如绿浪。明明山下是飞雪漫天,山上却是春意浓。

这样违反时令,这孤山一定有特别的结界。禾菱歌这样想到:也许那前辈不知道是那个神仙来过吧。这些也与她是不相干的。

他们进了山庄,受到了热情款待。梨花白果真是好酒,连禾菱歌这等不爱喝酒之人都忍不住的多喝了。她醉眼朦胧中,瞧见了敖广似乎是把尾巴给露出来了?

但是她没看清楚,毕竟她喝了忒多。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头还疼呢。她刚出院门,就看到一只白犬倒在地上没了气息。而白凤的那一魂正等在树荫下。

红衣少年没有出来,想必昨晚已经知道了一切。不忍心出来送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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