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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为五斗米折腰

林千夜拉着归晚的手就这样从风无樾眼皮子底下走了出去。

归晚有些恍惚,逼着风无樾立下这个毒誓,她并不觉得快意,也没有轻松,只剩下一种空荡荡的难过。从今往后,她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亲人,没有家族,没有血缘的羁绊,真真正正地成了一个游魂野鬼,或许她从来都没有过这些,从她坚持穿着男装行走于世时,她就下意识地认清了这一点。

可她仍是伤心了,她并不是铁石心肠,也不是无所不能,她也希望能够得到亲人真心实意的关爱啊。而那个毒誓,将最后一抹隐秘的希冀也抹煞了。

她该恨,该怨,可那满腔的恨意却不知该对谁发泄,只留下无处排遣的无奈与悲凉。

恨风无樾吗?他是风氏的家主,风氏,本该被无数人敬仰的高贵姓氏,他们该是与生俱来的天之骄子,风华无双,干净纯粹,她这个兄妹乱 伦的妖物怎能不被他当做毕生耻辱?她怎能跟他心爱的儿子,未来风氏的家主相提并论?

恨绿衣吗?她的族人为了古老的忠诚誓言,恪尽职守,他们本应该继承那万丈荣光,近乎奢侈地挥霍着几乎与生俱来的才华。可是他们磊落光明,换来的是阴郁的算计,无尽的欲望与猜忌,他们被逼着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却终究没有迎来预想中的光明。她只是想为了亲人复仇,又有什么错呢?

恨这个世道吗?自私本就是天性,当年朝野上下对风氏的推崇,何尝没有暗地里的考量,何尝没有从中牟利的意思?强极必辱,盛极必衰,若无取而代之之心,又有哪个姓氏能高贵过皇族?正是他们若有若无的站队,把风氏这个顶级门阀推上的绝路。无论是刻薄的庆昭帝,还是宽仁的先帝,都不会允许有这样一个姓氏存在。风氏的没落其实是必然的。

谁都没有过错,只有她身上流淌着的最畸形,最悲哀的血液昭示这这一起的荒谬。这样的肮脏,注定了她没有亲缘,只能是一个天煞孤星吧?

也只有她……是多余的。

“咳咳咳……”林千夜轻轻的咳嗽声拉回了她的注意力。

归晚回过神来,林千夜曲着食指抵着唇闷闷地咳着,殷红的鲜血从唇边溢出,一滴一滴地滴落。

“千夜。”她低呼一声,手忙脚乱地去拭他唇边的血迹。她不是养在温室里的娇女,血腥的场面见过不知凡几,甚至动手杀过人,可唯独他唇边刺目的鲜血叫她手脚都不自觉地发软。

“无妨,只是强行冲开穴道伤了肺腑罢了,过几日就好了。”林千夜拉住她的手低声道,他并未选择隐瞒,她并不是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刻意隐瞒只会徒增她的烦恼,不如据实以告,叫她知道要怎么做。

当然他也是隐瞒了一部分的,比如,先前他就吐了血,只是风无樾虎视眈眈,为了能安全脱离,他都咽了下去。

归晚咬了咬唇,暗自懊恼,她早该注意到他的不对劲,而不是只顾着自个伤心:“我们去看大夫。”话一出口,便觉得又说了句傻话。说什么看大夫,林千夜自己的医术就比寻常大夫要强多了,比他高明的,也就有净明法师和了了禅师两位了吧?

林千夜唇微微一弯,把大半的重量都交到了她肩膀上,这样六神无主的她,到底有了一个少年女子该有的样子了。这样的失态却是为了他。

他一直都知道,她比任何人都渴望亲人的关爱,偏偏不管绿衣还是风无樾,都只带给她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今日之事在他看来是件好事,那样的亲人不要也罢。于她而言,却是个不小的打击,会好一阵都会郁郁不乐。现在因为在意他的伤势,她顾不上伤心了,这样很好。

归晚找了家最近的客栈,两人形容狼狈,却都是一副好相貌,掌柜也没多问,很快就安排了客房。

安顿下来,两人才发现了件尴尬的事,他们身上都没带银子。想来也是,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衣食住行样样有人操心,哪需要自己带银子呀?

归晚皱巴着一张小脸:“客栈老板知道了,肯定会把我们赶出去的。”

林千夜轻声笑道:“这时候你不是该去问问掌柜,他们这里缺不缺人洗碗端菜么?”

去!洗碗端菜,那也要有人会才行啊!他大少爷会么?归晚无视他的揶揄,很尽责地想办法:“封平身上有银子吗?”

林千夜懒洋洋地往床榻上一躺,望了她一眼,那眼神分明是:“你说呢?”这货想来极不负责任地想当甩手掌柜了。

归晚丝毫没有被奴役的自觉,自顾自地犯愁:“这里是新平县,离最近的州府还有上百里路呢!”这里她可没法跟以前的生意伙伴攀交情借钱啊。

她堂堂的天下商会会长,竟然有没银子住店的时候,说出来都会被人笑掉大牙。可再没有银子,林千夜身上的伤还是得治啊。幸好袖袋里还有两支从谷中挖出来的老山参,那也是值钱的宝贝,也只能到药铺里碰碰运气了。

见归晚草草绑好了头发就要出门,林千夜叫住她:“装扮不妥,脸上的易容该洗了。”他们是一起失踪的,庆昭帝的人手中必然也会有她的画像,即便一时半伙不可能找来,也还是未雨绸缪,以防万一的妥当。

归晚从善如流,叫小二拿了点食醋进来,兑了水加上一点药粉洗脸。待她擦干脸上的水,一转头便看到林千夜专注的目光,她略略有些不自在地摸了摸脸:“我洗得很干净了吧?”接着又苦恼,“易容的东西没带够。”细细翻找了下随身携带的荷包,只找出几样药粉,那是平日防易容剥落补妆用的,备得不多,只能将就这用了。

林千夜嘴角轻扬:“不用了,这样就很好。”她不知道,没有了毒伤的她露出本来面目,是多么的光彩夺目,正如一颗拂去了灰尘的夜明珠,而这颗明珠,正落在他的怀中。

归晚一想也有道理,天下认识沐归晚的人不少,认识辛蔷薇的人却寥寥无几。只是林千夜灼灼的目光叫她有些不自在,她轻咳了一声:“我……我先去抓药。”几乎是落荒而逃。她实在不习惯自己这张脸。

林千夜摇头失笑:“封平,跟上她。”

封平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先前林千夜把他变成了傀儡,下了禁制让他在归晚有危险时出手相救。可傀儡终究是傀儡,反应难免迟钝。除非有人拿了刀要砍归晚,一些暗地里的小动作,他根本毫无反应。这样的他,只能当一个毫无生气的杀手,当成影卫就太次了。介于这一点,上次归晚从大火中脱困后,林千夜就解了他身上的禁制,可见他果然十分有先见之明。

封平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他对林千夜忠心耿耿,被变成傀儡,也是他不遵命令应得的惩罚。如今,他想明白了,主上比把那个女子看得比自个的命还要重,保护归晚,也就是保护主上。

他也不得不承认,于痴情而言,主上跟主公是一脉相承啊。

封平刚刚离去,窗口就被人推开了,一袭浅蓝色衣裳的红尘坐在窗口,微微而笑:“没想到素来注重享受的林相,竟会住这般简陋的小客栈。”阳光落在他身上,细微的尘屑在他周围飞舞着,有一层细细的微光,犹如他的笑容般柔软而又清浅,“你的伤势果真不轻,若不好好调理,可会落下病根。我先借你点银子,看在老主顾的份上,月利三分?”月利三分,那可比高利贷要狠多了。

林千夜随意靠着迎枕,苍白的脸颊有着一种病态的优雅,他挑眉反问:“我看起来像冤大头?”他手下的一些产业,比起归晚先前的蔷薇花号有过之而无不及。虽则身上没有银子,但只要有他的手令,不出半日,就会有大把的银子送来。

红尘这话,本来就是个引子引出后面的话,他嘴角轻扬,眼角眯起细细的笑纹:“明明有好多办法拿到银子,为何要小可爱为了五斗米折腰?女人操心太多,很容易老的。还让我带话支开你们那帮属下,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怜的小可爱,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呢,你不心疼,我瞧着都心疼了。”

林千夜眯了眯眼睛:“你最好别出现在她面前。”这是警告。

红尘失笑:“你且放心,我们不归阁的信誉素来不错,我不会告诉小可爱,你早就知道见月闲的人暗中动了手脚,还将计就计坠入幽兰谷。不会告诉他,你借了我不归阁的势,帮着北悦宁和见月闲的人拖住了子扬他们,给了风无樾可趁之机。更不会告诉他,你这身伤,不过是对她使的一个苦肉计,为的就是让她只属于你一个人。”小可爱被林千夜这个怪胎给喜欢上了,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他明明能阻止归晚和风无樾决裂,却没那么做,甚至在暗中推波助澜了一把。他要她的生命中只有他,从身到心都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真是可怕的独占欲!

林千夜幽魅的眼底闪过一抹暗芒:“你话太多了。”

红尘无视他的警告,径自温柔地笑着:“你伤了脏腑,最好不要动气。何况……”他反将一军,“你早知道,我们这行,就是靠耍嘴皮子赚钱的,日经天长,养成了习性。”林千夜这伤势可不轻,没有三五个月断然是恢复不过来的,不趁着他受伤时撩下虎须都对不住自个啊。

可惜他忘了,林千夜这人素来是不肯吃亏的,何止是不肯吃亏,简直是睚眦必报。他懒洋洋地靠着迎枕,似是漫不经心地道:“你说,如果见月闲知道他在各国的探子中都有你不归阁的人,不知道你这嘴皮子生意还做不做得下去。”

红尘的嘴角抽了抽,南楚国国富民强,但国君年迈,总有一半的时间不上早朝,几个皇子俱都年纪小,加之皇帝对见月闲又十分宠信,见月闲这个丞相实则成了名副其实的摄政王。就连天子一手掌管的都察院他都插了一手,其中的不少探子就是他的人,可是红尘毕竟是红尘,趁着见月闲对都察院做手脚时,他浑水摸鱼,安插进了不少自己的人手,而今,那些人有些已经成了都察院的骨干。

“若你的身份只是不归阁的红尘,你对楼嫣然的那点心思就白费了。”

红尘摊手叹气:“我没想过要娶她。”那个小辣椒,偶尔撩拨下可以,若换做朝夕相处,他可没那样的勇气。

林千夜揶揄:“你不想娶她,怎么拿到她的嫁妆的?”

“不过是借她的嫁妆一用,有什么大不了的?”红尘随手一弹,一张图纸轻飘飘地落在了林千夜的床榻上:“这就是你要的星月湖及周围山脉的走势图。”此地位于南楚与信陵国交界,离出云的边境也只有三十余里,正是楼嫣然的封地所在,这片地方,楼嫣然出嫁后并不收回,说是她的嫁妆也不为过了。红尘劫走她,为的,就是这张图纸。

“这张图纸,事关天下大势,就这样给我,你不后悔?”

红尘起身,眼角泛起细细的笑纹:“我不过是悠游于江湖之间的一粒微尘,天下如何,又与我有什么相干?银子到手,才是真的。两百万两,记得转到不归阁账上。”话音刚落,那窗口就已不见了人影。

林千夜指尖轻轻滑过那张图纸,自失一笑。是啊,天下大势,本来与他也不相关,平白无故地趟这趟浑水委实不是他的风格。不过,一举改变三国局势,把三国的掌权者玩弄于鼓掌,想来也是个不错的游戏吧?

他可没有为国为民的情操,至于那支出去的两百万两,想个办法从国库挪回来就是,倒时利息自然是要算上的。什么,你说这是贪污?谁告诉过你本相是清官了?

他这边动动嘴巴就是两百万两银子,那边,归晚却是为了几千两银子跟人杠上了,她的声音又清又亮,引得几个抓药的人侧目:“掌柜的,这山参的结节可做不得假,上百年总归有的吧?这东西有市无价,十万两一株都有人收。只出一千两,你也说得出口?” 她的大嗓门把药铺的掌柜吓了一大跳,差点想跳起来捂住她的嘴巴。

哎哟喂,他怎么摊上个这么不晓事的小祖宗?要说这百年山参,也算得上是稀世奇珍,就算照这小姑娘开的价,他一转手,随随便便就能赚上好几万两。他本该把归晚这个财神爷请到后面详谈的,只是对方不过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哪有什么见识?怎么可能知道药材的价格?郑而重之地把人请到后面,叫她知道了这山参的贵重,她倒要摆起谱来了。还不如就当她是一个普通客人,连坐的地方都不给,压压她的气势,价钱还不是随他出了?一个小姑娘,见过多少银子,一千两也能撑死她了。財不露白,想来她只会比他更小心翼翼,这交易的保密性大概也不成问题。

可是他完全料错了,归晚是谁?经营过几十家商号,上百万两从手中流过眼睛都不眨的主。这野山参的价格她不止知道得一清二楚,还嚷嚷了出来,叫掌柜的懊恼不已。

不过懊恼归懊恼,他仍然把归晚当成了个二傻子,不是傻子,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没有看护着,就把手里有这么贵重的东西随随便便地嚷嚷出去,这不是招人抢么这?

他压低声音赔着笑继续忽悠:“小姑娘,这是百年野山参不错,可品相就差远了。那值好几万两的人参,得是全须全眼的。人参人参,说的是这参的形状像个人。你这参就剩个身子和两条腿了,胳膊都断了,你说这一个人胳膊都没了,还能干吗?品相一差,自然就卖不上价钱了。”

归晚也笑:“品相虽差,药性可没打折扣呀,关键时候,这就是救命的良药,拿来送人卖相不好看,自家用却是极好的。野山参的参须都有人收呢,何况这么一大截?整跟参能卖十万两,这参少说也有半根吧?这参放在你这样的老字号里,转手卖上五万两不成问题吧?我只卖五千两,掌柜可以净赚四万五千两,这样的药铺都够开好几家了。”

百年的山参那是有市无价的,市面上也难得一见,归晚方才那么一嗓子,已经引了不少人侧面,听到归晚这么一说,不由得齐齐嘶了一声,紧接着呼啦一下子围过来瞧热闹。

一瞧之下,不禁大失所望。

“哎哟,这么小一株,真的长了上百年了?”有人说出了众人的怀疑。

归晚不介意地介绍:“这参地上的枝蔓都是一岁一枯,枯了之后人参上就有一个结节。你数数这结节,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吧?”

还真有人细细数上了,王掌柜脸上在笑,心底在滴血。有这么多凑热闹的,他可怎么跟人压价啊?故作矜持说一句:“就这个价了,你上别家问也是一样”?他可不敢,这消息一传出,想要买的人肯定不少啊。他不是眼睁睁地把财神爷往外赶么?这可是四千两的差价啊,王掌柜心口开始一抽一抽地疼。

可是没有人体谅他,还有人往他伤口上撒盐:“掌柜的,这小姑娘说的是不是真的?”

不等他的回答,旁边就有人接口了:“如果不是真的,王掌柜干嘛跟人家小姑娘讨价还价啊?”

生意人可以贪财,但作为老字号药店的掌柜,基本的制药的良心还是有的,王掌柜咬着牙,苦大仇深地点头:“这参是真的,只是挖参时没都挖完整,生生毁了品相,不然也轮不到我小店收了。”见众人脸色怪异,他意识到自个脸色太过狰狞,于是乎一脸惋惜地转移仇恨,“也不知道是哪个不懂事的挖的,以为这人参是白萝卜么?上手就拔,真是暴殄天物。”

被流矢误伤的归晚摸了摸鼻子,这个暴殄天物的人就是她啊。

“据说百年山参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啊。我要是有银子,就买下来了。”

“就是,小姑娘开价五千两,王掌柜捡了个大便宜了。”

周围的人推波助澜,王掌柜有些尴尬,只出一千两,确实是有些欺负人的,正要应承下来,五千就五千,突然旁边插进一个女声:“我出一万两,把它卖给我吧?”

众人转头望去,只见是一个戴着纱帽的灰衣女子,看不清容颜,只是宽松的衣服也没遮掩住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想来是怀孕了。

王掌柜不乐意了:“这位夫人,凡事都有先来后到,这位小姑娘是在跟我做生意呢!”

那女子道:“可明显你们生意做不成,一万两,你卖不卖?”后半句是冲着归晚问的。

归晚略略顿了顿,这个声音有些熟悉。这个神情落在王掌柜眼中就是意动了,他咬了咬牙,脸涨红成了猪肝色:“谁说我们做不成了?我们这不是在讨价还价嘛,只是一时没谈好。既然这位夫人已经出了一万两,我也出一万两就是了。”一万两银子啊,这不是要他的老命么?

那女子却像是专门跟他作对似的:“我出一万五千两。”

王掌柜咬牙:“一万六千两。”

“两万两!”那女子紧咬着不放。

王掌柜的眼睛一缩:“两万两千两。”

那女子摸了摸肚子,沉声道:“三万两!”

王掌柜的注意到她的动作,神情松了松,好言相劝:“夫人,您现在怀了身孕,这人参对安胎却无什么用处,你买了也是白买的。”这是晓之以理劝她放弃了。

那女子似是一怔:“不是说百年山参有起死回生之功效么?”

王掌柜摇头:“对安胎却是效果不大,而且此物乃是大热,夫人体质若是不符,吃下去反倒有害无益。”

归晚明白了,这女子买这人参是为了保胎的,可是瞧她的样子,也该是有四五个月身孕了,胎该是安稳了才是,怎么还需要百年山参这般贵重的药物来保胎?瞧她急切的样子,这孩子该是很不好。

那女子望向坐堂的大夫,那大夫点头:“夫人的体质倒是能吃这人参,却不敢说一定有效果。另外夫人的安胎药剂量吃得太频繁了,剂量也大,于身子无益,还是先停几日吧!”说着深深一叹,他说的委婉,旁人却都听出来了,停药,就是放弃保孩子了。

那女子摇头:“就是有一线希望,我也要试一试的,姑娘,三万两,那株人参卖给我吧?”

从五千两到三万两,卖出的价钱已经超过了归晚的预期。有钱可赚,自然是要卖的,那女子果然掏出了三万两银票交给了归晚,之后各自到柜上抓药。瞧着没有热闹看了,药店里围观的人也纷纷散去。

王掌柜自打了个嘴巴,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她说五千两,就痛痛快快地收过来呗,现在倒好,煮熟的鸭子飞了。

归晚可不管他如何沮丧,自拿了药方给坐堂大夫看。这是药房的规矩,自备药方的都要给坐堂医生过目,就是防有人配了毒药害人。那头发花白的大夫捏着药方,胡子激烈地抖动着:“这……这可是治疗内伤的药方?”

“有什么问题?”

“高明!实在是高明啊,这开药方之人简直是医中圣手,姑娘,这写药方的是哪位?可否为我引荐一二?”大夫激动得手都抖了。

“厄……”归晚正想着怎么拒绝,刚抓好了药准备离去的那名女子停下了脚步,几步走到案前,“大夫,您说开这药方之人是医中圣手,医术比您好高明么?”

“百倍于我!”

这坐堂大夫医德好,医术也高,也算是个远近闻名的名医。能让他如此推崇的人……那女子一下转向了归晚:“姑娘,请问那个大夫是谁,烦请为我引荐。”

归晚越发觉得这声音熟悉,只想遍了也想不出她认识的哪个女子该有四五个月身孕。她一脸歉意:“只是一个游医,我并不相识。何况他擅长内科,不一定就擅长妇产千金科呀!”不管她是谁,让林千夜帮她瞧病都不现实。

那女子急得一下摘掉了头上的傻帽,一把抓住归晚的手:“姑娘,不论如何,你帮帮我找那个大夫,多少银子都可以。”

归晚倒吸了口气,差点脱口而出:“紫薇!”紫薇什么时候怀孕了?又怎么会孤身一人在这里?(未完待续)

妖孽的娇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轻小说小说,哔嘀阁转载收集妖孽的娇宠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