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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谁家少年足风流

“子洛哥哥……”

那个女孩的声音很甜,因为带着倾慕之意,每次这么唤他的时候,声音都甜得发腻。他会挂着翩跹的笑容看着她,其实眼里什么都没看进去,他秦子洛,生性凉薄,尤其是在男女情爱这方面,世人有目共睹。

如果非要问秦子洛,他活这半生,最在乎的是什么东西,那只有两样,造反和容祈。

秦子洛喜欢叫他小玮,那是他外出行商的化名,这世上也只有秦子洛会那样叫他。他们的相识要从秦子洛四岁的时候说起,那时候秦子洛还是个屁颠屁颠的大胖小子,看见白白净净的小容祈,觉得这孩子一定挺好欺负。

姑姑说,这是他的表弟。

秦子洛生在军营里,那里没有适龄的玩伴,就容祈那么一个。但是容祈那孩子好像打小就特别的文静,秦子洛几次同他示好,他都不怎么答理。于是秦子洛就开始欺负他了,像每个不知道怎么和人套近乎的男孩子一样,欺负是最简单幼稚的方式。

秦子洛欺负容祈欺负到六七岁,可欺负归欺负,换了别人可不行。有次容祈在外面街市上被人笑话,一堆野孩子围着,说他生得太白净一点都不男子汉,容祈面无表情地站在圈子里,一句话也不说。那一刻秦子洛觉得容祈好孤独,他觉得容祈被人欺负了,当时就不乐意了,凭着双拳头和天生过硬的体格,把那帮野孩子暴揍一通。

然后容祈连句谢谢也没说,笑也没笑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对,就是若无其事,当时秦子洛还不懂得这个词,可就是那么个感觉,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怎么能有这样的气质。

野孩子们记了仇,一次在街上巧遇,势要跟秦子洛把老账算一算,这一次他们居然还拿了武器,胳膊粗细的大棒子。秦子洛差点就吃了亏,没怎么吃亏的原因是,容祈出现了。

容祈那时候还不那么会打架,但是他很有脑子,知道怎么在干仗的时候诓人,诓得那帮野孩子东倒西歪。再加上秦子洛帮忙,两个人后来也被打破了头,躲在军营里的草垛后喘气。

兄弟就这么交上了。

他们一起长大,一起学弓马,学书画,他们是彼此唯一的朋友。容祈不爱说话,秦子洛很爱说话,每次一起闯了祸,他们躺在草垛后,休息疗伤,秦子洛便会很热心地,帮容祈想糊弄他娘的说法。他滔滔不绝地讲,容祈默不作声地包扎了伤口,轻飘飘地回一句:“无用,实话实说也不会怎样。”

他便悻悻地闭了嘴巴,沉默一会儿,再找别的话说。

他看到容祈胸口有枚红色的印记,打听来这图案的含义,觉得好有型,便央着容祈在自己身上也搞个一模一样的。

十岁以后,他们一起知道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造反。

秦迪兄妹告诉他们,男子汉要为父报仇,皇帝为了个妖女逼死容祈的爹,皇帝还为那妖女杀了秦子洛的爹。那妖女和皇帝都不是好人,而妖女的女儿且歌,是皇帝赠给容祈的补偿。

秦子洛替容祈不稀罕这补偿。军营里都是大老爷们,没人做情爱的熏陶,他便觉得所谓情爱是个很无用的东西。他以为和他一起长大,什么都和他一样的容祈,也是这么想的。

造反不光要靠拳头和头脑,有样东西也是很重要的,那便是银子。后来容祈学了商,时常要外出跟着余伯做生意,秦子洛不能再天天看见他。但每次见面,他们都是先打上一架,然后再跑到儿时常去的草垛后休息,秦子洛会问他每次出行的见闻。

容祈见了很多东西,还有各地风情各异的姑娘。

秦子洛问他,“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容祈简单回答:“漂亮的姑娘。”

“那你最喜欢看姑娘的什么地方?”秦子洛随口笑问。

“眼睛。”容祈淡淡地回答。

容祈认识很多漂亮姑娘,初一、十五,一个窈窕温婉,一个机灵活泼,还有好多好多,各种各样的。有时候秦子洛看见容祈和她们在一起,会忽然感觉自己缺了点什么,想了想,愕然发现,是缺了姑娘。

可身边能见着的姑娘,他都不感兴趣,比如青州捡来的叶氏孤女描红,虽然没长成,那也实实在在是个漂亮姑娘。约莫是太熟了,没有感觉。

于是他开始往青楼里钻,往各种姑娘多的地方钻,喝酒作乐谈笑风生,本也是他和容祈必须修习的课程之一。

有时候容祈会跟着他一起去,许是命运眷顾,他们两个人都生得副好皮囊,再加上有容祈的银子花,那些女子待他们格外谄媚。容祈总是瞟一眼,然后露出不屑的表情,秦子洛撇撇嘴,搂着姑娘肆意轻薄。

他和容祈不一样,他最喜欢瞧姑娘的嘴巴。风尘里的姑娘,在唇上抹了口脂,水灵灵得像蜜一样。可是他看了很多双嘴唇,也亲过很多嘴唇,看来看去,还是没有容祈的好看。

秦子洛没太在意过自己这个奇怪的想法,他和容祈是兄弟,一直都是这么回事。

终于等到了皇城递来的圣旨,容祈该滚回去成亲了,娶得正是那杀父仇人的女儿。秦子洛心里是不愿意的,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容祈肯定也不太乐意,事实上,容祈对那些养尊处优的公主,本来就挺不屑。

他随容祈一起来了皇城,见了且歌,找到郁如意。

容祈做了王爷,他还是那个花天酒地的纨绔公子,暗中和容祈布好每一步棋局,为他们的造反大业做准备。

当时容祈在湘北遇到山洪,秦子洛何尝没跟着傻眼,一贯不亲自出手的他,当天便带着人秘密赶了过去,若是没有初一的坚持,他险些就再也找不到他。

置之死地而后生,容祈彻底不一样了,且歌有双漂亮的眼睛,容祈好像爱上了她。

他默默地看在眼里,不屑一顾地笑。他知道容祈终将爱上一个姑娘,只是怎么偏偏是她,他以为自己只是不希望容祈爱上的人是且歌,哪怕是如意也好,其实吧……也许他心里就不希望容祈爱什么姑娘。

他们小的时候,没有造反的使命,没有姑娘,身边只有兄弟的时候,多好。

后来秦子洛在且歌的搭桥下认识了玥娇。

很多人说玥娇不漂亮,秦子洛是不大放在心上的。他泡过那么多青楼花场,玩弄过多少千金少女,什么样的姑娘没见过,眼里早就没了漂亮不漂亮。

玥娇是很善解人意的姑娘,虽然她没那么漂亮,可她笑起来很甜,嘴巴弯弯的就像涂了朱红的月亮。秦子洛知道自己接近她的目的,但他这个人爱玩,很懂得掌握玩的分寸,单纯的玩已经不能满足他自己的游戏快慰,稍稍投入些才更有激情。

他已经尽力了,尽力去琢磨一个姑娘的内心,尽力了解,尽力去喜欢。可是这个对他来说,好像有点难。

以前秦子洛认为,他和容祈都是天之骄子,他们想做的事情,尽了力都能做得到。可是这一次,他尽力让自己去喜欢一个姑娘,他却无论如何也办不到。

而他看着容祈对且歌的绝对付出,就算容祈告诉他,且歌很可能就是他的亲妹妹,他还是觉得气不过。他觉得他的兄弟容祈,天下就没有配得上他的姑娘。

为了造反的目的,他希望容祈和且歌分开,把且歌推给顾且行,事情进展得也算顺利。

若不是有那次,容祈打算为且歌服下月灵芝送死,秦子洛这辈子也搞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有怎么个诡异心思。

原来自己这是,有点,断了……

他当然不会承认,他继续和玥娇交往,和每一次风流玩弄相同,他脱了玥娇的衣裳,他占有她的身体,享受自己的快慰。可是心里,始终没什么感觉。

所以玥娇的死,对秦子洛还是有些触动的,他很私自,不愿意带着玥娇走,也知道且歌和皇帝不会为难她。

那是他唯一真心对待过的姑娘,不说这真心究竟有几分,但是他尽力了,他爱不上,他天生就没有爱她的能力。

容祈为了且歌和他越走越远,经过许多事情,他们知道的也越来越多。他不怪容祈,背道而驰似乎是注定的,时间和命运给了每个人不同的方向,他在竭力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可他心里,还拿他当兄弟。

容祈因且歌失意,他还是会冒着被抓到的危险去看他,容祈和且歌成婚,他依然用兄弟的姿态去恭喜他,陪他喝酒,说说以前的事情。

只是无论怎么说,说破天去,都回不到以前了。

容祈和他不一样,这没办法。

在并不是最合适的时机请出清君策,是因为秦子洛生气了,生气容祈选择站在顾且行那边,顾且行还是下毒害他。生气便会打乱计划,他冲动了,描红叛变了。

好在他自己的这条命还是留着的。容祈从漠北回来,且歌和亲漠北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秦子洛最后的孤注一掷,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成全容祈,让他将他们这小半生的积累,为了心爱的女子,挥霍个痛快。

那造反大业,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之后,似乎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他就是看顾且行不顺眼,扣了他的两个妹妹,扣了他的儿子,还弄瞎了他的兄弟,他必须给皇帝点颜色看看。

谁知道周炎也叛变了,那时候他和容祈便明白,他们的一切就要结束了。或许他们可以当时便撤离,然后周炎的军队以及后方承王的人马会来夹击他们,如何也躲不过一死。况且落荒而逃,不是他喜欢的选择。

于是,拼了。当是最后陪兄弟玩儿一场。

那些流箭射过来的时候,秦子洛惦记着容祈看不见,一直在身前帮他挡着。两杆长枪在拼搏,他们最后一次携肩浴血,畅快淋漓地打一场。

容祈看不见,他不知道秦子洛帮他挡了几刀几箭,不知道秦子洛即使膝盖中箭了,还拼命地站稳与他勾肩搭背的相互搀扶。就像他们每次闲的没事血洗土匪山头一样,这是兄弟之间最亲密的动作,什么话都不用说,我跟你站在一起。

相互扶持,谁也不能先倒下。

义军杀开一条出路,他们掩护秦子洛和容祈撤离,可是到处都是人,这出路刚打开就再被封死,况且他们本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几次突围不成,秦子洛几乎拼了老命,甘霖带着夜枭忽然出现,隐藏在乱战之中,并没有被顾且行发觉。

那混乱的战场上,要偷走一个人本就不容易,何况如果顾且行发现他和容祈都跑了,必定还是场天涯海角地追杀。

他琢磨着,他死了算了,反正活着也没大有意义了。他死了,兴许如意她们也能逃过一劫。顾且行不就是看他不顺眼么,不就是想杀他解气么,那就让他解了这个气,多大点事儿。

容祈当然是不肯走的,秦子洛欺负他是个瞎子,把他打昏了,他说:“兄弟,遇上你算我这辈子倒霉!”

他掩护甘霖将容祈带走,毫无牵挂地激烈奋战。郁王旧部千万死士,誓保少主存活,结果大家集体阵亡了。

当然顾且行也没占到多大的便宜,可不管他伤亡了多少,秦子洛这个心腹大患,除了。

他倒在血泊中,没等到流干最后一滴血,顾且行不知道怎么想的,又差人把他弄活了。

白石搭建的公主陵墓,他成了三公主的守墓人,守着只属于那女子的地老天荒。

“子洛哥哥……”甜美娇憨的声音隐约在耳际飘忽,他对着这不再属于他的天地淡淡一笑,“娇娇,子洛哥哥来陪你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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