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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苏在异乡的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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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千里之外的莫方,对发生在盐市的变故,丝毫都没有察觉。

她沉浸在浓浓的兴奋和骄傲中,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陌生的光芒,这一点连林阳都觉察到了:“莫方,几日不见,你怎么好像换了一个人。”

莫方笑嘻嘻地将文件整理停当,她不搭林阳的活茬,转而同他说起阿成在电话中嘱咐的事项,今天,他们要去见辉瑞公司的老总。如果洽谈顺利,第一笔合作马上就要成功了。

阿成果然信守信义,也看得出,他是真心想帮莫方。林阳同辉瑞老总的洽谈,一帆风顺得超出了他们的想象。林阳心知肚明,不是自己公司实力有多么突出,实在是阿成将前序工作做得万分到位。

半个小时的时间,第一笔合同就签下了,一千万,林阳极力控制自己的激动,但是,走出辉瑞公司之后,还是郑重向莫方表达了感激:莫方,谢谢你,你为咱们公司立下了汗马功劳。

莫方嘻嘻笑着摆手,她脑筋转来转去,不知如何措辞询问下,这笔合同成了,公司给她的提成会是多少?

她忍着不问,可到后来,实在忍不住,旁敲侧击地还是问了。林阳正含着一口咖啡,一下子笑喷:“莫方,敢情你是个守财奴啊,哈哈,告诉我,干嘛这么关心自己的提成。”

莫方墨墨迹迹地小声讲出自己心中一直存在的那个夙愿,林阳受了某种触动般呆了一呆。莫方害羞的样子还像当年一样,不过,当年她是水莲花一样洁白纯真的小丫头,现在,她的面容不复当年的青春和耀眼了,但是美丽还在,气质还在,纯真还在。她如此卧薪尝胆地努力到现在,原来是要为何若求买一辆车。

林阳蓦然想起自己还没有发达时,温玫同自己的吵闹,他是从苦日子走过来的,知道什么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可是,在莫方和何若求身上,似乎这样的定律失效了。柔弱的莫方,竟然要为何若求撑起一片尊严和舒适的天空。林阳觉得,自己要对莫方刮目相看了。

他的手点着咖啡桌上的汤匙,沉吟道:“一辆飞度么,你这要求……。”

莫方的脸囧得完全红起来,她觉得自己的滔天大梦做得太离谱了,她有点无地自容,都不敢抬头了。

林阳笑嘻嘻继续:“你这要求,也太低了吧,这次回去,我直接买一辆凯美瑞奖励你。”

“啊,真的么。”莫方惊喜过度,一下子在安静的咖啡厅里喊了出来。众多的顾客扭头看过来,她又小猫一样缩小身子,难为情地用手蒙住自己的脸,额,自己太得意忘形了。

林阳一直微笑着注视莫方,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他已经体会不到金钱带来的快感了。温玫也同样如此,无论他给她买回怎样昂贵的礼物,她都淡淡的,从来没有莫方这样的失态。而一个中年女人忽然小姑娘一样雀跃的样子,在林阳看来,竟然如此的可爱。

他看着莫方极力抑制内心喜悦的样子,若有所动地垂下头。隐约的,他记起了当年,当年自己对莫方这个优等生曾在刹那之间产生过的朦胧情感。

那时候,莫方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她坐在教室第二排的位子上,扎着两条粗粗的短辫子,常年穿着一件蓝格子的棉布裙子,小脸绷得紧紧的,只有考试成绩公布那一刻,才会笑成花朵一样。

那时候的林阳,坐在教室最后排的位子上,在班级中其他男生都还没有长开之前,他早早地蹿到了1米8,喉结,胡子,不该有的都有了。而成绩、奖状,该有的一个都没有。

作为优等生和差等生,莫方和林阳虽然同在一个班级,却一点交集都没有。一晃几年过去,林阳没有正眼看过莫方一次,而莫方对他,同样如是。高二下半年开始,林阳同温玫走到了一起。温玫同他一个类型,成绩虽然裹足不前,可身体却像夏日的庄稼,骨节饱满地蹭蹭蹿了起来。

高三那年,别人没日没夜地备战高考,林阳和温玫躲在一切可以躲避的角落,偷偷探索彼此身体的奥秘。那段时间对于刚刚长成男人的林阳来说,时刻都是新鲜而刺激的。一个周末,他趁班上同学都在复习,偷偷跑到女生宿舍去找温玫。

往常这个时候,那个拥挤的宿舍中,只有温玫一个人在。而刚跑到女生楼下,林阳就从窗子里看到了温玫探头招手的影子。他心里好像烧了一团火,三步并作两步地蹿上去,宿舍门虚掩着,林阳一个箭步就跳了进去。

在他看到温玫之前,蓦然听到一声锐利的尖叫。林阳惶惑地立在那里,温玫还站在窗前,紧邻宿舍门边的,是瘦瘦的莫方,她正在试穿一件粉红的胸衣。莫方压根没想到,有什么男生会横冲直入地闯到自己的禁地来,所以,尖叫之后,整个人也傻掉了。

温玫反应快,急急过来推林阳。她刚才摇手,其实是示意他在楼下等自己,谁知这小子会错了意,直接闯上来了。

林阳慌手慌脚退出去,隔着门板,听到莫方骤然爆发的哭声。他面红耳赤夺路而逃,到晚自习时被温玫捉到,还羞得不行呢。

温玫早就忘记了下午那唐突的一幕,莫方同她关系要好,她反复解释了几次也就得到了原谅。一边宽慰林阳的心,温玫一边热乎乎贴上身来。可是,那天晚上的林阳,反应好迟钝。温玫不知道,他有点被莫方吓倒了。

误入女生宿舍,留在他脑海中的,只有两个画面。一个是莫方白纸一样愕然的脸;另一个是,莫方胸前,那蓓蕾一样的小小的胸。

若干年之后,林阳在街头一本黄色小说中看到过一句话:她的乳,好像探头探脑的小鸟,慌张地停在他的大手里。

林阳一下子找到了那种感觉。对,就是一对慌张的小鸟,但是,那对小鸟能停在谁的大手中呢,林阳看不到答案。他向着阳光摊开自己的大手,怅然叹气,无论是谁,绝对不会是他吧,这粗糙的爪子,是不适合那样的小鸟栖息的。

但是,从此,林阳多了一个爱好,只喜欢胸小的女人。

可是,温玫丰满得很,而且,这个傻女,向来以她的丰满为傲。尤其是有了儿子之后,她的胸更像是充气气球一样涨起来。很多时候,看到温玫那么自得地对着镜子用7D的胸罩凸出自己的两个半球时,林阳都会觉得自己憋得喘不过气来了。

温玫的大脑好像这两个半球一样,大而无当,单纯无知。只是,这样的话,林阳不能说给温玫听。

她是跟了他十年的发妻,爱情虽然早就死了,可亲情还在。林阳不认为自己还能对别的女人产生这样的耐心和热情,所以,他尽着温玫自己折腾,回头在她看不到的角落,偶尔尝尝鲜儿就是了。

这些年,和林阳发生暧昧的女人,不止一个。让林阳惊讶的是,所有这些小胸的女人,都以自己的小鸟而自卑。这个事实让林阳有点哭笑不得,男女的思想真是天壤之别啊,胸小有胸小的魅力,难道这些女人,全部相信那些丰胸广告的鬼话?

他想大声告诉那些自卑的女人,有些男人需要肉弹美人的风骚,而有些男人,却天生喜欢清雅女人的小鸟之魅。

想到这里,林阳抬头看着桌子对面那个容光焕发的瘦弱女人,莫方其实就是这样的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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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下之后,本来林阳和莫方可以立即飞回盐市。但是阿成私下里告诉他们,过两天,辉瑞公司将有个盛大酒会,合肥建筑行业知名的企业家都会出席,如果林阳和莫方愿意参加,他会负责安排具体的事项。

这可是百年难遇的好事,林阳急忙答应下来,但是,真的要出席酒会了,他才发现,自己和莫方的行头,都需要重新置办。

他立即拉莫方去商场,在挑选衣服的过程中,林阳讶然莫方的大气和熟练。也就在这时,他再次意识到,莫方毕竟是在上海那个大江湖里拼杀过的白领,她不仅对出席酒会的衣饰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甚至连搭配什么香水和发型,都恰如其分。

在莫方的严格挑剔下,林阳忽然再次体会到了一种自卑,虽然莫方只是他的下属,可是,同她的熟稔时尚一比,他分明就是只土鳖么。

他乖乖地放权,将银行卡放到莫方手里:“只要能包装到位,钱不是问题。”

莫方也来了豪气,索性放手嘻唰唰嘻唰唰,做业务总要投资,这次,她们参加酒会,只有面子撑足,才会有同别人沟通的入门证。

两天后,一切停当,林阳简直不认识镜子中的自己了。黑色爱马仕西装,白色阿玛尼衬衣,笔挺的裤线,逞亮的皮鞋,莫方将几滴草木香氛的古龙水点在他的脉搏上,笑嘻嘻鼓掌:“林总,你总算有了点管件大鳄的风范了。”

林阳极力掩饰自己的震惊,经了莫方的手,他才知道,原来真的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他看看自己搭在一边的那套新郎西装,简直要汗颜了。而更另他刮目相看的,是莫方。

今天的莫方穿了一件烟灰紫的露肩晚礼服,长长的裙摆,恰到好处地托起了她的小蛮腰,高高挽在头顶的头发,黑色的柔软云朵一样堆积在那里,愈发衬托得整个人娇羞可人。他看着她赤裸得长长的颈子,忽然后悔没有买一条项链给她。可是,莫方笑嘻嘻摆手:“不,过于华贵的首饰,有时候更会夺了人的风头呢。”

她举举手里的小坤包,玩笑着探出自己的手臂:请吧,林总。

林阳大笑着探出自己的手挎过去,本来他也是玩笑,可是,等两个人真的璧人一样站到了一起,他们突然都不好意思起来。尤其是林阳,他简直要手足无措了,莫方好像不再是那个熟悉的莫方了,她成了一枚光彩熠熠的宝玉,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光,璀璨在他的身侧,让他激动,更让他不安。

酒会上遇到的热情再次证明,林阳的震惊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男人的震惊,莫方一出场,所有男宾的眼睛都弹射过来。是,酒会上还有很多花蝴蝶一样的小姑娘,可是,女人的美丽,也需要时光的陶冶和锤炼。太过年轻的容颜,虽然也有夺目的美,可是总缺少了一种内涵和底蕴。而太过苍老的灵魂,虽然一切够深厚,可失去青春的容颜,难免让人有美人迟暮的哀叹。而6岁的莫方,一切刚刚好。既有游刃有余的通达智慧,又保留着一种少女的明媚和天真,最主要的,还是她的眼睛吧。这两扇心灵的小窗户,本来就洁净如初地没有沾染世事的恶俗,现在有了灯光的映衬,愈发轻灵跳脱出来。

林阳傍在莫方身边,寒暄着递出自己的名片,有个瞬间,他不觉得自己是在出席酒会,而是在排练一部电影。莫方是艳压群芳的女主角,而他呢,就是那个板上钉钉的男主角。

看得出,酒会的风光让莫方也很兴奋,她好似一夜之间又回到了曾经的上海。在上海,这样的酒会不胜枚举,可那个时候的她,只是最普通的文员,即便有机会参加,也只能穿最廉价的晚礼服。她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穿上gugicc的晚礼服party之星一样被这些男人众星拱月。

她同任何人都没有提起过,回到盐市后自己内心的失落。是的,一切都比想象的要好,在熟悉的故乡,她更如鱼得水了,可是,心中的某个角落,还是有说不出的遗憾。盐市的生活,同大上海的繁华,真是截然不同的两重天。这里的人们,朴实善良,但是,生活也的确单一枯燥。当然,在上海,她和何若求,也只有唯一的目的,那就是好好的活下去。可是,那时的她们,可以看到明晃晃的舞台。虽然她们永远都是那个城的龙套,可是,她们能看到主角们的华丽啊。而回到盐市,所有的舞台一下子都远了、绝迹了。她和何若求,触目所及,除了粗糙黧黑的生活,还是粗糙黧黑的生活。

莫方不知道何若求怎么想,但她知道,他内心的失落应该会比自己还盛大。因为,当初的当初,他见过的繁华,比她多得多。但是,人要活下去,理性永远都要占上风。莫方后来安慰自己,就将上海的繁华当成一个年少的梦吧,雪藏在心灵深处,就像那些大门户的老祖母,将府上流传下来的贵重器物,珍藏在无人看见的红木箱子里。

莫方没想到,合肥之行,竟让她重温了昔日的繁华。而且,比昔日的繁华还要盛吧,之前,她从来都是龙套,而这次,她是不可小觑的配角。

带着这样的兴奋,她答应了林阳的请求,从酒会出来,去这陌生城市的午夜,散一次步。

两个人并肩走在异乡的午夜中,有几次,林阳都想轻轻握一下莫方的手。

不,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他只是想让今天这个美梦,更圆满一点,更真实一些。可是,当他的手指试探地去碰触莫方时,每次都被她有意无意地躲掉了。

林阳有点失落,他看着侃侃而谈的莫方,深深知道,莫方的心中,从来只有何若求一个。但是,自己对她的渴慕,难道只能龟缩在她永远不知道的角落中么。

夜色更深浓了,雾气涌上来,莫方小巧的肩怕冷似地缩一缩。林阳立即脱下自己的西装,搭在了她的肩上。

莫方和他推脱,在这件衣服的推让中,骤然的,林阳鼓起无限的勇气,一下握住了她的手:莫方,我……。

莫方本来还在说笑着,林阳的举动,让她蓦然一惊。林阳喝醉了么?她看着他那双灼热的眼睛,清醒地发现,这个男人没有醉。那么,他的举动?莫方的冷汗一下下来了。

天,林阳疯了吧,他可是温玫的老公啊。

她抽身疾走,一边怨恨自己,是不是今天的散步,让林阳误会了什么。如果那样,她真是不该答应他这个邀约。

林阳慌了,他追着莫方想要解释,但是,莫方却什么都不想听,她疾步快走,恨不得一下就进了酒店将自己关进房间中。林阳心里着急,手上又不能格外用力,只好也跟着她疾步快走,就在临近酒店的一个巷子口,一辆歪歪扭扭的三轮车,忽然斜刺里冲了出来。

大约是某个夜市上的小吃摊贩,三轮车上燃着热烘烘的炉子,锅碗瓢盆的稀里哗啦什么都有。三轮车夫丝毫都没有意识到,这么晚了,还会有什么人在大街上比赛竞走,所以,来不及刹车,迎面撞上的一瞬,失声大叫起来。而莫方,也被眼前蓦然闯出的大家伙吓了一跳,她愣愣地看着直冲过来的三轮,完全忘记了躲避。这时,猛然一股力量从后面袭来,她像是被谁骤然推了一把,远远地跌倒了一边。再回头,西装革履的林阳,已经狼狈地砸向了那个三轮车。

哭丧着脸的三轮车夫将林阳送到医院后,得知这个老板一样的男人并不需要自己付医药费,欢天喜地着赶紧跑路了。莫方有点尴尬又有点内疚地立在走廊里,等林阳一瘸一拐地从门诊室出来,看着他额角包扎的纱布,忽然忍俊不禁地笑出来,这不纯粹是林阳自找的么。

看到她笑,林阳也跟着呵呵乐起来,刚刚在街道上发生的窘迫,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忘记。在莫方心里,林阳大约是多喝了两三杯才会这样失态;而在林阳心中,他愈发觉得莫方像珍宝一样不可轻易触碰,虽然他曾经在女人堆里也攻无不克,但是,遇到莫方,之前的那些攻坚妙计,这次都要重新洗牌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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