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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狼牙

眨眼工夫,明日已判断出来箭的方位,打了一个呼哨,将扁筐往空中一丢,转移刺客的注意力,同时一个驴打滚,滚进事先观察好的一条小巷。

白马小飞扬蹄奔至,他熟练地伸手拉缰,左靴踩镫,右脚踏地,嗖地翻身上鞍,双手一抖缰绳,一人一骑飞奔而去。

这些天的逃亡下来,他和小飞的感情日益深厚,配合愈发默契,骑术随之精进,果然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

此时,小丫头的母亲听到女儿的尖叫,跑出门查看,一见门口的情形,亦尖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明日手持一把弯刀,伏在马背上,快速穿过镇外的一片田野,听着身后锣鼓大作,知道引来了乡兵,心中暗喜,几个刺客一定没那么容易脱身,他可以趁机远遁。

这已是他叛出金军以来,遭遇的第五次刺杀。

那日他洒泪别了郡主,除了南下,不做他选。

金国已不容他,最明智的选择,是回归汉人正统的大宋王朝。

更重要的是,他要投奔那个最崇拜的大英雄,陪着他一起成长、一起壮大,一起谱写这段壮怀激烈的历史,直到改变大英雄的悲剧结局!

自从坠入这时代后,除了对完颜楚月的爱,这是他唯一觉得有意义的事。

既然爱人用她的命,救下了他的命,那么,他也可以救下大英雄的命。

回到一个英雄驰骋的年代,去拯救英雄……可是他儿时的梦想,现在有机会变成现实,光是想想都觉得激动万分。

当然,前提是,他要活下来,为了爱人、为了大英雄,好好地活下来。

不过,显然有人不想他活下来。

根据他在金军掌握的情报,长江以北的江淮大地,除了困守楚州的赵立所部,几乎所有的大宋正规军,都退到了江南,自然也包括大英雄的部队。

所以,他必须过江。

从楚州到长江的距离,以小飞的速度,不过一日的马程。

那夜他马不停蹄,认准一个方向疾驰,却迷了路,到天亮后,遇到一个小村庄,似乎没被战火波及,便打算进村问路。

没想到,刚到村口,迎接他的竟是一串连珠箭,若非小飞机警,带着他夺路狂奔,纵有护身甲保护,也难免被射成刺猬。

他本以为,是被金军变成惊弓之鸟的宋人村民对陌生人警惕,不问青红皂白地出手,但射在幞头上的一支雕翎箭改变了他的看法。

箭头是罕见的倒钩形宽刃镞,一旦射中人体,不仅创面大,而且极难拔出,中箭者非常痛苦。

明日在金军中用过的箭是狭小的菱形镞,镞锋锐利,速度快,触点小,穿透力强,专以对付骑兵或甲兵。

加入金军后,他虽然没参加过平原野战,但也了解到金军横扫天下的四宝:铁骑、强弓、劲矢和女真兵的耐战,其中的劲矢就是指菱形箭。

这种宽刃箭,他是第一次见到,却并不陌生,因为完颜楚月曾对他提过,女真人在白山黑水间猎杀大型猛兽的利器,就是这个样子,名曰狼牙,有咬住了就不放口的意思。

他也知道,在金军中,存在一个秘密编制,叫狼牙队,执行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任务,比如审讯俘虏、刺杀敌将、监察内部之类,恰如其名,平日是不露齿的,只在需要的时候,才露出尖牙,择人而噬。

狼牙箭也是狼牙队的杀人利器。

明日做出了判断,自己被狼牙队盯上了,心中苦笑,爱人的父亲,终究没有放过自己。

为了逃避追杀,他迂回往复,声东击西,和狼牙队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足足用了半个月,才抵近江边。

第二次刺杀,在一处荒郊野外,他差点被狼牙队包围了,也确认对手有三个人,执弓的那人善射,另外两人一个握标枪,一个拿狼牙棒,可谓远袭近战两相宜,再加上精于追踪,真是完美的刺客三人组。

幸亏狼牙队没有配备海青儿,否则,他早就没命了。

不得不说,这半个月的逃亡,才是他坠入这时代后的一次真正生死历练。

此前在金军时,有郡主罩着他,在战场上,有部下拱卫着他,即便短兵相接时,也是团队协作。

他的单兵战斗力实在有限,刀法高不成低不就,箭术更是拿不出手,就连骑术,也是这半个月才练出来的。

如今单枪匹马,面对三个精于暗杀的刺客,他连丝毫反击的能力都没有,除了祭起郡主师傅的“逃”字诀,别无他策。

他一路逃亡,在这片完全陌生的土地上,异常小心谨慎。

他没受过野外生存的训练,后面的追兵也不会给他学习的时间,饿肚子的时候,又不敢随便进入村镇,好在沿途不时遇上逃难的流民,还有专做流民生意的小贩,要价自然不菲。

他对这时代的物价完全没有概念,只有挨宰的份,随身携带的那个元宝早已被铰成了碎银、兑换了铜钱,所剩无几。

在跟流民和小贩不多的交流中,他粗粗学会了这时代的官话——河南话,加一点家乡口音,别人自然当他是海州的流民。

至于那口标准的普通话,一旦暴露,很容易招来麻烦,因为北国的汉人早已臣服在异族的脚下,先是辽人,现在是金人,向来被宋人鄙视。

说到底,他最大的依仗就是护身甲和策划人的头脑。

不过狼牙队显然知情,那名射手主要射他的脑袋和四肢,就算射不死他,只要伤了四肢,就逃不远了。

倒是小飞一直毫发无损,固然因它反应灵敏,但刺客也没有针对它,有违“射人先射马”的战场训条,不知是担心失去他的踪迹,还是怕伤了郡主的爱骑?

好在他的性格一向是乐天派,把这场追杀当做上天赐予的礼物,为了锻炼他在这时代的生存能力。

除了身体的潜力被激发出来,他的策划大脑也发挥到极致,审时度势,信手拈来后世的经典战例,运用到自己的逃亡策略上。

比如,他在一条河上,来回过了四次;又比如,他变回金兵的身份,混入一队运送战利品的金军中,还顺了一把用惯的弯刀……

总之,接下来的几次刺杀,都是有惊无险地避过了。

直到近了江边,他才进了这座无名小镇,打听到了过江渡口的方位,又得知因为兵荒马乱,渡钱也水涨船高。

他一合计,身上的盘缠勉强够付渡钱,所以看着那从未吃过的面点,虽然只需几文钱,也只能空流口水,算是尝到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滋味。。

本以为小镇的乡兵盘查森严,刺客混不进来,他可以喘息个半日,没想到狼牙队真如附骨之疽,竟然当街行刺。

还好他见机得快,顺着探好的路线逃了出来。

身后的锣鼓声逐渐远去,前方出现了一片小树林,这是他踩点过的地方,基本上安全了。

明日不由放松马缰,从怀里掏出一个浑水摸鱼来的鹌鹑馉饳儿,对死去的李大爹道个歉,香喷喷地吃起来,味道不错,像后世广东的油角,要是放点糖就更好了。

来到林中小道的入口处,他警惕地勒住小飞,观察着远近的路面和光秃秃的树木枝杈,确认没有可疑的痕迹,这才打马前行。

不曾想,刚踏上小道,一直平稳的小飞,居然马失前蹄,向前一矮,同时发出一声嘶鸣。

不好,有情况!他发觉不妙,身子却已跟着倾倒下去。

毫无预兆的,一杆标枪从凹陷的沙土中凸显,迎着他的面门戳上来,跟着冒出的是一张冷厉的脸,原来是陷马坑,刺客藏在坑里,难怪连机警的小飞都没有觉察到危险。

明日的大脑在电光石火间,判清了形势,刺客三人组分开了,在小镇中刺杀的是先手,后手则在这里。

既然自己能想到这个路线,他们也能想到,他等于自投罗网了。

他虽然身临绝境,却并没有绝望,这些天游走在生死边缘的磨练,即便在睡觉和大小便时也绷紧的神经,令那死亡关头才爆发的潜能,逐渐演变为身体的本能。

他的肢体不经过大脑,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手中的弯刀顺势撩下去!

他不求格开标枪,只求令它略略改变方向,就可以避开这必杀的一击。

万万没想到,一根狼牙棒也破土而出,砸向他的天灵盖!

这支狼牙队,竟有两人埋伏在这里,敢情,小镇中的射手只是赶蛇出洞,林中小道的陷阱才是真正的杀局。

大约他们也明白,一旦让明日过江,就很难缀上了,更别提杀掉他。

锋利的标枪和周身铁刺的狼牙棒,一齐向明日的脑袋上招呼,即便他避开其一,也逃不过其二,看来是绝无幸免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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