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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孝除服2

出孝除服(下)

关于出孝除服,其实也各有各的规矩。时至今日,虽然守孝的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三年之约仍然在孝文化里占有很重的分量、被视为大礼之一。中国古代有守孝的规矩,父母去世,儿子必须守孝三年,也叫做"守制"。在这三年中儿子不得娶妻纳妾、不得娱乐,不能参加宴会应酬,夫妇不能同房,女人也不能生孩子,并且还要"戴孝"三年;当官的必须暂时卸职,向上峰告"丁扰"(也就是守孝的事假)。待到三年孝满,"除服"以后再销假复职。

翻看历史资料,在宜昌当地的习俗中,孝子要穿三年鞋底鞋面鞋口全白、没有二色的白鞋。那样的白鞋是父母亡故之日的时候临时缝制的,可是从我小时候就没见过,一方面也许是孤陋寡闻,一方面也许过于麻烦、也没有必要,就逐渐被淘汰了。既然要守丧三年,传统意义上孝男孝女的"披麻戴孝"也得三年,我曾经见过,不过如今在城市周边很少能找到那种恪守规矩的身披麻袋、腰系草绳的孝男孝女了,不过还是会以黑纱戴孝,只是戴孝的时间段仅限于"烧五七"之内的祭奠仪式上了。

在宜昌的规矩中,在守丧的三年里,春节不贴对子(春联)、不放鞭炮、当家人在整个春节期间都必须守在家里不出去串门,这都是必须遵守的。每年的清明节,要为已故的长辈举行祭奠,上坟、插青、烧纸、修墓。尤其是清明上坟直到至今还遗存有"赶堆子"的古风,也就把那种庄严肃穆的追悼仪式转化为十分欢乐的春季踏青,也就冲淡了内心的悲伤和怀念,多了些对美好未来的希望,可见得宜昌原住民淳朴至极,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尽管有关当局一再呼吁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不过,到了每年的鬼节,宜昌的沿江一带、山坡树林和那些大街小巷的墙角,到处都会闪烁着微弱的火光,到处都飞扬着被烧成灰烬的纸钱,每一个子女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向自己的先人表达自己的怀念之情;当然,宜昌人也会遵守规矩,在三年守丧期间,都会在离去的先人的忌日那天前后到墓地举行祭奠。用一句很直白的宜昌话说,就是"做给活人看的"。这充分说明了宜昌人与《汉书·地理志》里所记载的"楚人信巫鬼,重淫祀"之说相一致。

关于出孝除服,原意指的是守孝期满之后脱去丧服,正式结束守丧。那本明清小说《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这样说:"暑往寒来,早已孝服完满。起灵除孝,不在话下。"在现代社会的汉民族孝文化中,指的是家庭的长辈过世满三年,为了再次缅怀先人进行的一次祭祀活动,也就是把亲朋好友叫到一起,相聚到坟墓前再一次献花、再一次向前辈表示怀念,也是直系亲属再一次答谢亲朋好友的一种仪式。

其实这些习俗都是用来规劝世人恭敬父母,身教子孙,引导父慈子孝,使人伦有序,社会**的,也是为了让儒家思想引领顺民、以利对国家进行治理的一种行为规范,说的神圣不可侵犯,其实,可变通的不知有多少。比如那个正在率领湘军与太平天国进行激战的曾国藩因为母亲去世而不得不报"丁忧",可是已经内忧外患的清王朝哪里离得了他?所谓的"守孝挂帅",就是由咸丰皇帝亲自下旨批准借孝的。可见得在实际*作中,所谓的法律和规矩都是为统治阶层服务的,都是为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服务的。

有人说得好,我们承载的应该是传统美德而不是道德规范,因为从大量披露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在那些权势或者土豪眼里,法律是为了规范别人的行为*守的,规矩是用来命令平头百姓无条件服从的一件无坚不摧的工具。虽然今天随着信仰的缺失、道德的沦丧,很多地方早就已是百无禁忌了,而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做给自己晚辈看的习俗依然在人们心中庄重地保留着,那种三年守孝的仪式虽然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做到,而世人心中皆有一个三年之约,我就是这样想的。(014年6月4日除服之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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