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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蚕蛊(4)

当然,任何事物都没有完美的,正如同凶手用了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行凶手法,但是却暴露了他懂得生物学和遗传基因学的这条线索。

对出现的调查线索,孟少辉却是心存疑虑,从法医对金蚕蛊的研究来看,这种生物在人体内的存活时间是七天,凶手就是希望利用这个时间,给警方的调查增加难度,从而更好地隐藏自己的行踪,不难看出,凶手很有头脑,懂得如何进行反侦查,可是他难道没有想过他用的这种方法本身就利与弊共存吗?

首先,行凶的手法,虽然凶手是通过变异生物导致死者遇害,但是仍属于投毒的手法,如果是投毒,为什么有那么多种的有毒物质不用,偏偏选择了这么奇怪的一种方法呢?要知道,这一种变异生物可并非是谁都可以信手拈来用的。相信这种金蚕蛊的研究一定存在某种特殊的意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无论是成品还是半成品,对于研究它的实验室而言,保存都是非常严密的,并非普通人能随便拿到的,就算被盗,以这实验品的危险程度来看,实验室也一定会在发现失窃后的第一时间报案的,可实际上警方却从未接到类似的报案,那也就只有一种可能,利用金蚕蛊行凶的凶手,如果不是所谓的巫师,那么就一定是研究这种生物的某间实验室的内部人员,这一点无疑是缩小了案件调查的范围。

其次,行凶动机,凶手用投毒的方法杀人,这无疑就是告诉了警方,行凶的动机就是仇杀或者是情杀,以死者私生活情况来看,虽然不排除情杀的可能,但可能性却比较低,因为和死者发生过关系的女性大都是夜总会的公关小姐,她们和死者只是一种单纯的金钱交易,她们没有充分的行凶动机。相比之下,仇杀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就这两点而言,孟少辉认为,凶手在行动前如果不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那就是凶手根本不在乎警方针对金蚕蛊的调查。两者相比较之下,他觉得后者的可性能最大,凶手的计划应该是经过仔细考虑的,因为就算投毒,既然凶手能拿到金蚕蛊这种奇怪的变异生物,那么想拿到更为常见毒药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况且用普通毒药更易隐藏自己的身份,可事实却是凶手用了非常奇怪,甚至是普通人根本用不到也想不到的行凶手法。而最主要的就是蚕在人体内成长的过程中,如果被死者提前发现,那么凶手的全盘计划就有可能彻底泡汤,既然凶手能想到用这种手法行凶,那么他一定是对金蚕这种生物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只是单纯的偷来后用以行凶,一定不会对有可能发生的任何情况都考虑周详,这也说明凶手应该不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而鲁莽犯案。

如果各种的猜测成立的话,那么凶手拥有高智商的头脑这一点将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让孟少辉感觉到压力巨大的原因。不过好在案件还有一些隐性的突破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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