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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印有火漆的银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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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尚武还没来得及带着人马出城,就有手下的安保队员前来禀报,称徐县长请他立即去县公所一趟,有要事相商。虽说找回王若良与西门雅这两件事都很重要,但徐县长才是林尚武的长官,所以林尚武只好立刻勒马转头向县公所疾驰而去。

县长徐清风年龄不大,也就四十出头而已,此人皮相整洁,一副读书人的模样,但做起事来却雷厉风行,一点也不含糊。据说他两年前来到西陵县任职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封了前任县长精心建造的气派的县公所,转给城里商会做了联络处,而徐县长则觅了一幢老宅,简单清扫一番便用作县公所的办公之地。

而徐清风做的第二件事,则是贴出布告,谁能献上藏龙山土匪头子王跛子的人头,县公所奖励一千大洋;谁能生擒王跛子至县公所的大牢里,不仅如数奖励大洋,还会送上县城安保队长的职位。

可惜重赏之下却并无勇夫,就连时任安保队长的杜伦强,也没胆量带人马去藏龙山剿匪。直到两年后,林尚武才横空出世,单枪匹马上了藏龙山,并生擒王跛子回来,从杜伦强手中夺走了安保队长的职位。

林尚武骑马来到充作县公所的老宅之外,在一对石狮子前下了马,径直走入大院之中。

首先映入林尚武眼帘的,是一面大鼓。这是县公所的鸣冤鼓,民众若有冤屈,无论时辰,随时可持鼓槌重击这面鸣冤鼓,就算县长再累再忙,也必须立刻出面,处理鸣冤的事宜。不过,徐县长治理西陵县的政务,颇有一套手腕,据林尚武所知,最近起码已有半年之久无人鸣冤击鼓了。

可是,此刻当林尚武走入县公所后,却见到鸣冤鼓旁站了十余人,男女老少皆有。其中一位老者,还高举着一张白纸,纸上写满了赤红色的大字,每个字都是斗大的“冤”。

“怎么回事?这些人是为何来鸣冤的?”林尚武拉住一个小吏,问道。

那小吏答道:“这些人来自藏龙山……”

“什么?!藏龙山?土匪?!”林尚武惊声叫道。

小吏连忙摇头,道:“非也,非也。这些人都是住在藏龙山附近的农夫,也是王跛子的远房亲戚。他们听说拿馒头蘸了王跛子的血后,吃下馒头的人全都死了,所以认为王跛子并非大奸大恶之徒,徐县长下令砍王跛子的脑袋,是办了一桩冤案。”

林尚武大怒道:“岂有此理!王跛子干了那么多伤天害理之事,两年前血洗宁澜小镇,杀了镇民还把脑袋捆在马尾之后,从宁澜镇一直拖到了藏龙山下。这种人不砍脑袋,还砍谁的脑袋?”

“王跛子深谙‘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虽然在很多地方做了伤天害理之事,但却从未患及藏龙山附近的村寨,甚至还常常给附近村寨送去银元和粮食。所以现在他被砍了脑袋,那些受过恩惠的人一听说吃了血馒头的人全死了,便跑来为王跛子鸣冤了。当然,我猜在他们后面,肯定有人在煽动指使!”

“愚昧!真是愚昧!”

莫非徐县长让自己回来,就是让他以安保队长的身份来处理这些鸣冤的藏龙山草民吗?

哼,那还不简单?径直铐了所有人,以“妨害公务”为由,投入县公所的大牢便是了。

林尚武正要下令,却见县长徐清风身着一件长衫,从充作县公所公堂的一幢小楼里走了出来。徐清风的手中,执着一柄纸扇,扇面上写着“天下为公”四个大字。

那群击鼓鸣冤的藏龙山草民一见到徐清风,便不约而同跪在地上,齐声叫道:“青天大老爷,请您为蒙冤而死的王跛子主持公道呀!”

徐清风微微一笑,展开纸扇摇了两下,朗声说道:“你们的状纸,我已经细细看过了。你们认为,肺痨病人吃了蘸血的馒头而是,就证明王跛子是蒙冤而死的?”

“千真万确!”高举“冤”字白纸的那位老者不住地点头,高声道,“只有蘸了大奸大恶之徒的血,馒头才能治疗肺痨病。可那些肺痨病人吃了馒头后却死了,就足以证明王跛子不是大奸大恶之徒。王跛子是土匪,但他却不是穷凶极恶丧尽天良之辈,干的也是劫富济贫的事。抓土匪进大牢,天经地义,就算处死,也应该留具全尸。砍王跛子的脑袋,让他身首分离,我等小民不服,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

“那他两年前血洗宁澜小镇,又作何解释呢?”林尚武忍不住在一旁吼道。

那老者瞥了林尚武一眼后,不卑不亢地答道:“谁又亲眼见到王跛子当年血洗宁澜小镇了?”

话说两年前亲眼见到血洗宁澜镇一幕的人,全都死了,藏龙山土匪没在镇内留下一具活口。现在这老者提到这件事,莫非是想为两年前的那桩公案翻案?林尚武混入藏龙山生擒王跛子的时候,见过土匪窝里的每个人,但却从未见过这位老者。他到底是谁?为王跛子翻案,又意欲如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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