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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论伴侣权

又是法理课。

上课路上,王怡然对郝倩说:“我们今天分开坐吧。”

郝倩一口豆浆没喷出来,说:“为什么?”

王怡然找不到其他理由,因为一直以来,她们就是这样搭配上课的——王怡然负责认真上课记笔记和回答老师的提问,郝倩负责认真玩排地雷、贪吃蛇和蜘蛛纸牌。现在,自己找到男朋友要过河拆桥,抛弃单身路上曾经并肩作战的难姐难妹,这也的确有点儿不太厚道。可是,重色轻友又岂是男儿的特权,一旦女生遇到了那个令自己奋不顾身的人,必定比男生更加不顾廉耻。

郝倩见王怡然不说话,就继续软磨硬泡:“我的好姐姐,你就行行好吧,我其他课不和你坐,法理课要和你坐啊,马院长已经不按课本的套路走了,一会儿讲自然法学派,一会儿讲实证法学派的,我听着脑壳痛。”

王怡然突然想起来了,说:“马院长上课从来不为难普通老百姓的,有什么事有班长顶着。”

郝倩:“我就知道你想和班长坐!”

来到教室,王怡然照例坐在第一排,郝倩有点生气,坐到了最后一排去了。陈杰德趁机坐到了郝倩身边,密切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

吴见胜来到教室的时候,后排已经人满为患了,只剩下前排几个疏疏落落的位置。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像聚光灯一样落在王怡然身边那个空位置,仿佛对吴见胜说:“坐吧坐吧,这是民意!坐吧坐吧,这是天意!正义女神命令你坐在这里!”

马院长踏着上课铃声出场了。

吴见胜一慌,一屁股就坐在了那个众望所归的“情侣专座”。

马院长:“今天的课,和大家讨论一个有意义的话题:法是不是万能的!”

高强:“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法律万万不能。”

马院长摆手让高强坐下:“高同学说得对,我们今天其实要讨论的是——法律的局限性问题!”

王怡然:“法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生活,陈旧刻板的法律甚至会阻碍新事物的发展。”

经济法班一个同学说:“法的调整范围受到限制,例如不能调整恋爱行为。”

“反对,我觉得可以!”

“不可以!”

“绝对可以!”

……

教室里的百来号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闹哄哄的。

马院长:“既然大家对这个问题这么感兴趣,我们就来一场法学辩论吧!但是这个辩题比较肤浅,我改为有趣一点——情侣之间是否拥有伴侣权。”

马院长指着黑板上的板书说:“认为有伴侣权的是正方,坐左边;认为没有伴侣权的是反方,坐右边。”

高强选择了“有”,于是他们班的同学不分青红皂白也跟了过去。王怡然几个也想跟过去,回头一看吴见胜没动,赶紧与班长保持一致。

马院长:“正方先发言。”

高强:“情侣之间当然有伴侣权,不然我怎么敢牵她的手,搂她的腰!她为什么不给我一巴掌,然后骂我流氓?因为我有这个权利。”

众人起哄:“流氓有文化真可怕!”

吴见胜:“你故意删除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她乐意。她今天要是心情不好,不让你搂不让你亲,你还要又搂又亲,你就是在耍流氓!”

“班长真帅!”后排的同学叫嚷了起来。

高强:“她也许今天心情不好不乐意,但是她如果一直不乐意,那就不是情侣了,那我不能搂也不能亲也很正常,因为不是情侣就没有伴侣权了喽!”

众人鼓掌!

吴见胜:“不给你亲不给你搂,就不是情侣了,你当你女朋友是什么?难道柏拉图式的爱情就不是爱情了吗?”

众人疯狂地鼓掌,并大声音地问高强:你当女朋友是什么?

经济法班的林佑莲脸上通红通红的,扭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一眼后排的男生。

马院长:“不要揪住一个论点不放,换两个人继续发言。”

林佑莲气呼呼地站了起来,用手甩了甩披肩的长发,说:“你们说没有伴侣权,如果你们的女朋友今晚就被别的男生约走了,你们会不会心急如焚?如果没有伴侣权,你们凭什么理直气壮地捍卫自己的爱情?不就是认为别人抢了自己的女人么?”

王怡然其实挺认同林佑莲的观点。对于女生来说,有什么比捍卫自己的爱情更重要的呢?她恨不得把吴见胜变成一颗糖,把他包起来,放在兜里,只许自己舔,绝不给其他女生哪怕只是看一眼、闻一闻、碰一下。不是吗?如果可以的话,有哪个女生不渴望拥有这样的权利!

可是,王怡然现在要坚决地和吴见胜保持一致,一起捍卫己方的观点,这才是一名专业的辩手应该做的事。

王怡然站起来说:“没有谁是谁的专属品,这一刻我爱上你了,可能下一刻我又不爱你了。你是想用你一厢情愿的权利来绑架我的爱情吗?”

“漂亮!”吴见胜带头站了起来鼓掌,班上掌声一片。

高强突然冲了过来,把咸猪手伸向王怡然的胸部。

吴见胜一把推开高强,大喝一声:“你要干嘛。”

高强问:“我想问的是,你以什么名义、什么权利来阻止我向王怡然同学表达我的爱慕之情呢?”

吴见胜知道被他带进了坑,说:“你这种暴行,人人得以诛之!”

高强见吴见胜不肯入坑,继续步步紧逼:“所以,当你的女朋友被侵犯的时候,你是以人民的名义来见义勇为,对吗?”

众人哄笑。

王怡然一脸不高兴。难道吴见胜承认是自己的男朋友会死吗?

马院长:“好了好了,我来说两句:就法律而言,的确不调整恋爱关系。但是这个辩题所指的伴侣权,我也没有说是法律上的权利。如果作为道德上的权利的话,双方都说得有理。我们法学院稍后打算成立辩论队,后面李佳佳老师会跟进的,希望大家踊跃报名参加。辩论,是一名法学生最最基本和法律人安身立命的一项技能,希望大家学好、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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