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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女人就该拼搏

叶知秋的嘴角上划过一丝冰冷的笑意,心里暗想:"乾坤密码也被我破解了,老神仙又不在身边监督,该报的仇还是要报的。赵海平你等着,干掉你我就是学霸!"

(这个道理确实没错啊,对方是学霸,把他干掉就对了啊,把所有学霸都干掉,我稍微努力下,我就是学霸了,哈哈哈(?ω?)hiahiahia。)

吃过早饭,他打开电脑在网上搜索老者所讲的话,原来全都出自老子的《道德经》,莫非这个老头儿就是太上老君?他兴奋地阅读着《道德经》的原文和注解,从中获益匪浅。

(能看懂都是大佬,反正我去翻了翻,压根看不懂,比学日语还艰难,至于学日语干嘛?嘿嘿嘿,我就不说。)

月宫一直是叶知秋向往的地方,关于嫦娥仙子的传说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一些,现在终于有机会实现愿望了。一天晚上,他再启乾坤密码,登临月宫去拜会嫦娥仙子。

在桂树下不远处,嫦娥仙子远远伫立。白色长纱曳地,身段苗条,广袖飞舞,怀抱玉兔。及到近前,但见她肤若凝脂,唇若桃花,唇不涂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杨柳细腰婀娜体态,雪项戴璎珞,皓腕含臂钏,风华绝代,让整个仙宫为之失色。尤其是那双深蓝色的眸子,像大海,像星空,略显深邃、清冷,不禁让人为她深深的寂寞感到悲伤!

眼前的凄冷景象让叶知秋想起宋代赵崇嶓的诗句:"碧海沉沉桂殿幽,满天风露四时秋。寒宫白兔参差老,一种凄凉各自愁。"他很小的时候就了解一些关于嫦娥奔月的故事。

据说远古的时候天上曾经出现过十个太阳,骄阳似火,直烤的禾苗干枯,江河见底,老百姓热死的、饿死的不计其数。目睹此等惨状,素有神射手美称的后裔挺身而出,独自一人登上昆仑山顶,运足神力,拉开神弓,一口气射下了九个太阳。

从此以后,大地恢复了生机,万物才能生长,老百姓又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了。因此后裔受到了老百姓的爱戴和尊敬。不少志士慕名前来投师学艺。心术不正的蓬蒙也趁机混了进来。

后裔的妻子是美丽善良的嫦娥,两个人长相厮守,无比恩爱,人们都羡慕这对郎才女貌的夫妻。

一天,后裔到昆仑山去拜见王母娘娘,王母为了褒奖后裔的盖世奇功,便赐给他一包长生不死药,告诉他服下此药,立刻便可以升天成仙。

后裔舍不得撇下妻子独自成仙升天,回到家里便将实情告诉了嫦娥,并且把长生不死药交给嫦娥珍藏,不料这一切被蓬蒙偷听到了。待到后裔率众徒外出狩猎的时候,心怀鬼胎的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威逼嫦娥交出长生不死药。

此时的嫦娥还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是蓬蒙的对手,为了神药不被坏人得到,嫦娥当机立断,一口吞下了长生不死药。她的身子立刻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舍不得离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

蓬蒙见嫦娥飞天成仙,吓的仓惶逃走了。

傍晚,后裔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裔又悲又怒,欲杀恶徒却找不到人影,思念爱妻却天人远隔。他仰望着天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才惊奇的发现,今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于是急忙派人到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摆上嫦娥平时最爱吃的美食,遥祭在月宫里眷恋自己的嫦娥。

(嫦娥还有这个版本吗?我咋没见到,自创的还是原有的?)

女子飘然来到叶知秋近前,伸出纤纤玉手揽住他的肩头,朱唇轻启:"叶知秋,怎么走的这样急呀?"

叶知秋下意识地向旁边挪挪身子。"是嫦娥仙子让我走的,你是谁?"

"我也住在月宫里面,刚才你私会嫦娥仙子我都看见了,这可是犯天条的,如果我告诉玉帝,嫦娥就会被幽禁,你也会永远被天宫拒之门外,怎么样?怕了吧?"

叶知秋的确害怕了,主要还是担心嫦娥被幽禁,如果真的出现那样的结果,岂不是自己害了她吗?想到这儿勉强笑了笑说道:"既然姐姐你都看到了,其实我们并没有做什么呀!"

女子眉梢一挑,冷冷地盯着叶知秋。"没做什么也不行!还不是要看我怎么说吗?"

叶知秋听老人们说过月亮上除了嫦娥与吴刚再没有其他人了,这个女人会是谁呢?莫不是妖怪吧?想到这儿他真的有些着急了。怯生生地问道:"你到底是谁呀?既然你和嫦娥姐姐是邻居,就不会伤害她的,对吗?"

"我是谁不重要,伤不伤害你的嫦娥姐姐,就要看你怎么对我了?"女子放浪地想起来,双手捧住叶知秋的脸,两只眼睛贪婪地在他的脸上一寸一寸地滑过。

叶知秋被她的眼神吓了一跳,仿佛预感到她要做什么,下意识地推开她,后退了两步。"你要干什么?"

"我要你像对嫦娥一样对我。"女子再次扑过来搂住叶知秋的脖子,红红的嘴唇霸道地向他的双唇袭来。

...

叶知秋从梦中醒来,睁眼一看天光已经大亮。他仍然沉浸在昨晚的梦境中,那个白衣女子到底是谁?她的阴柔之气虽然比不上嫦娥仙子传给自己的真气,但是依然使自己身上的力量增加了数倍。

其实这个神秘的白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玉兔,她虽未成仙,但是道行不浅,因为久居广寒宫难耐寂寞,所以刚才一直躲在远处偷看叶知秋与嫦娥。她们亲热缠绵更加激发了玉兔的情欲,于是挺而走险,变换成白衣女子前来引诱叶知秋,不想叶知秋已经得到嫦娥输送的真气,不是她的功力能够轻易制服的,反而被吸走了真气。

(连兔子都不放过!┑( ̄Д ̄)┍)

叶知秋扭过身子抱住她的腰,仰起脸问:"姐,你把我当成你的什么人了?"

于美红略加思索,捧起他的脸亲了一下。"我呀?把你当成我的儿子、小弟、情人、老公。像儿子一样惯着,小弟一样宠着,情人一样养着,老公一样用着。"

"姐,你对我真好,我就想当你的贴身保镖,一直保护你。"

"真的吗?姐真的太感动了!"于美红双手捧住叶知秋的脸,将他从椅子上面拉起来。"你就做我的御用小男人吧。"朱唇半启慢慢送过来。

(这不就是...丫子吗!(?_?)好奇葩的书,有了金手指还去当丫子。。)

叶知秋喜欢看《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这段时间接触的人多了,他觉得很多人的后天修为并没有改变其动物的原始本性,比如说"女人爱财,男人好色"就是一种普遍现象。他开始把人性与动物的本能进行对比,从中总结出识别人性本质的办法,那就是按照动物的思维去判断人的心理活动,有时候可能会冤枉好人,但是绝对不会让坏人的阴谋得逞。

(你应该去看心理学,跟动物世界有什么区别?emmmm)

于美红抬手理理额前的刘海,讲述起初晓鸥的经历。

初晓鸥和于美红是高中同学,她的家住在外地,父母都是企业干部,从小家境不错。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漂亮可爱,全家人都比较娇惯她,所以就养成了骄横霸道的脾气。

读高三那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同学的哥哥,一个大她五岁的男人,外号叫郝三儿,她被郝三儿天不怕地不怕的豪爽性格吸引住了,不顾一切地和他相爱。

初晓鸥的父母得知此事坚决反对,哥哥姐姐也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匪气,靠不住。初晓鸥当时鬼迷心窍,竟然和那个男人私奔了,她们碾转了几个城市,摆过地推,卖过服装,倒过煤碳,积攒一些钱以后,来到松江开了一家规模很大的洗头按摩店,从那时起郝三儿与社会上的一些地痞流氓混到了一起,而且与店里多名****有染,最后把病传染给了初晓鸥,后来治好了病,她却从此不能生育了。

于美红说到这儿轻轻叹了口气。"晓鸥虽然脾气大点儿,但是的确有能力。婚姻的不幸没有击垮她,后来跟郝三儿离了婚,独自经营美容院,现在已经有两家店了。"

"她再没有结婚吗?王奇伟和她是咋回事?"叶知秋好奇地问道。

"再没结婚,主要是郝三儿经常来骚扰,但是晓鸥也没闲着..."于美红突然停下不说了。

叶知秋正听的来劲儿呢,连连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于美红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脸蛋儿也红了。"晓鸥后来经常找年轻的学生。"

"王奇伟就是她养的小白脸吧?"叶知秋说完这话突然感到心里很不舒服,脸上发烧。"你就是跟她学的,找了我是吗?"

(咦,好可怕,当丫子的主角,这可能是混得最惨的主角了啊,别的不是种马几十个女人就是送上门一二个,而你却是被养,差距太大了吧,赘婿那本书都是主动想当小白脸,而你这是不知道的情况下当了小白脸...可怕。)

叶知秋扭头看着她,摸摸她的脸和胸嬉皮笑脸。"看脸的男人是只看重女人的外表;看胸的男人是欣赏女人的能力;看脚的男人是追求女人的内涵。"

"去你的!什么歪理邪说?"

"你还别不信,我年纪再小也是男人,所以比你更懂男人。"叶知秋一脸坏笑接着说:"如果有一天我成了大老板,选女秘书首先挑脸蛋儿美的,其他次之;选公关经理先挑胸美的,其他方面过得去即可;选老婆首选脚美的,当然要兼顾其他方面。"

"为啥呀?说说你咋想的?"姬美凤的眼睛一亮,对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一只手理着叶知秋的黑发,歪着头盯着他的眼睛。

"女人都爱脸蛋儿美,这个不用多说。如果一个女人非常注重胸部的美观,而且敢于把美胸作为自己的骄傲展示出来,甚至用美胸去吸引男人,这样的女人一定是外向型、求上进的,为了达到目的会不惜一切代价。"

姬美凤怼了他一下。"净瞎说!你才经历过几个女人呀?好像多有经验似的。"

叶知秋一笑。"这不是经验,叫悟性,跟你说了也不懂。"

姬美凤脸一红。"我自己就是女人,啥不懂啊?"抬手又怼了他一下。"接着说呀!我还想听。"

"你啥都懂还用我说?"

"说呀?别卖关子。"

叶知秋盯着她的脚说道:"脚美的女人注重细节,有修养、有内涵、有品味。"

(我是看内在的,呵,肤浅!)

姬美凤的父母在一家国企工作,父亲是一名中层领导,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好。

她高中毕业以后应聘到这家公司。进入公司没几年,就有很多领导和同事给她介绍对象。当时姬美凤心里已经有了心仪的人,是高中时的同学,正在外地上大学,两个人虽然没有明确关系,但是彼此心照不宣,经常联系。因此她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不感兴趣。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的一位老同学见到了她,立刻被姬美凤的美丽和聪明打动。得知她还没有男朋友,立刻托人从中撮合。父母看中了做市领导的老同学的权力和地位,爽快地答应下来。

姬美凤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跟这个***见了面,然而她身在曹营心在汉,只是应付了事。两家的老人看出了端倪,背地里一商量,快刀斩乱麻,没多久就跟她摊牌了:姬美凤的父母答应给她们买结婚的新房,公公婆婆答应送给她们一栋门市楼。按照当时的房价,这两处房产就价值几百万,门市楼每年的租金也相当可观,对于刚结婚的小两口来说,什么工作都不做也可以生活的很体面。

姬美凤动摇了,与前夫相处了短短几个月时间便登记结婚。前夫也在一家国企工作,人品不错,相貌也很好,两个人婚后的生活还算和谐。结婚的第二年,姬美凤生下了女儿。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姬美凤不再满足于现有的生活,企业的工资待遇不高,孩子的花费又很大,她不想坐吃山空,就跟丈夫商量利用门市房做点儿生意。丈夫从小娇生惯养,吃不了苦,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说什么也不同意她的想法,两个人就此产生了分歧。后来丈夫拧不过她,最终姬美凤停薪留职,开了现在的歌厅。

歌厅开业后生意十分红火,她们赚了很多钱,然而麻烦也越来越多。

为了歌厅的生意,姬美凤会接触到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经常在外面应付场合,时间一长丈夫起了疑心,几经争执以后两个人的分歧越来越大,最后选择离婚。

离婚后财产一分为二,婚房给了前夫,歌厅归姬美凤所有,女儿由姬美凤扶养,前夫不在承担扶养义务。姬美凤把女儿交给父母帮忙带着,一心一意经营歌厅,后来又买了这栋住宅楼。

(我身边也有一个朋友,不过,她是做量子美容,微整之类的,卖了车子去开店,一度闹离婚什么的,男人没上进心,女人还想拼搏,差生了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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