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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等你回家

他每天接送黎烟上下班,在科室里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人,黎烟也说根本没有这个病人,一切又回到原点,经过热身,游戏已经开始,可是没有人知道会以怎样的方式开始。

生活还得继续,以不变应万变。

……

耗子出院有些天了,身体已经壮得可以打死一头牛了,本来他计划着他们组晚上聚个餐的,结果他老家临时有事就取消了。

知道消息后几个组员直呼遗憾,“这下灌醉沈队的计划泡汤了!”

说话这人旁边的一个男人一脸你不知死活的表情,“你什么时候见沈队喝醉过?”

“也对,”他们也觉得这盘算纯属扯淡,“就沈队这人向来清醒自制地跟清教徒似的,你们还想这个!”

有人想到什么,“…你们还记不记得上次去医院看耗子的时候,那个医生是不是当时沈队钱包里照片上的人…”

经人这么一提醒,这些平日里铁血严肃的汉子也抑制不住体内的八卦因子,“难怪我咋觉得有点眼熟…”

有知情人士,“有一次我去医院,听到耗子叫那个医生嫂子…”

一时气氛火热,都有些忘我,“…那这个嫂子没得跑了…”

“沈队下手还挺快,听说那医生才回国没多久…咳咳…”

“你怎么说一半不说了,总是咳,感冒?”

本来只有一个人咳的,接着房间里都是咳嗽声,说话这人从脚底板升起一股凉气,一回头就看到斜斜懒懒倚在门框边的沈队,半眯着眼,怎么看怎么危险。

打量完他们,沈以珩气定神闲的走到他们面前站定,微睨了眼自己的组员,“很闲?”

一行人不吭声。

“对我事感兴趣?”尾音上扬。

“…不感兴趣,不感兴趣…”

他哦了一声,遗憾道:“不感兴趣那就算了。”

算了…

别啊!沈队这闹哪样?

“……”

“所有人原地都有,立正,五公里负重,不跑完就别吃饭。”

……

黎烟换完工作服,出了医院,在路边站定预备拦出租,一辆越野缓缓在她面前停下。

副驾驶上的车窗慢慢降下来,沈以珩的脸随之显现。

不是说今天有聚餐吗?

“你怎么来了?”

“上车再说。”

见她站着不动,他解下安全带下车,帮她打开车门,用眼神示意她。

这附近不能停车,她只得弯腰上车。

这会正是下班高峰期,一路拥堵不畅。

沈以珩一手扶住方向盘,侧目看她,“耗子老家有事,取消了。”

“嗯?…哦…”意识到他是在回答之前她问他的问题。

“嗯”他笑了笑,“先送你回家。”

他似乎比以前爱笑了,清隽的侧脸隐在橘黄的落日余晖中,被罩上一层毛茸茸的光边,她倏地想起那晚在家里的客厅,他将她压在沙发上…耳朵一热,她扭头去瞥窗外倒退的风景。

从那晚他问的为什么成为一个医生结束,到现在她一直没正面回答。

此刻两个人彼此心照不宣,都绝口没再提那些事。

无尽头的长龙车队在一点一滴地耗费人的耐心,朦朦胧胧间听到舒缓的钢琴曲,黎烟一点一滴冗长的胡思乱想终于退却,而后彻底睡着了。

再醒来,夕阳西下,太阳收尽了它最末的一缕光线,路边干巴巴的树叶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黎烟掀开身上的男士外套,刚想着自己怎么又睡着了,沈以珩已经绕过车头帮她拉开车门。

因外套给了她,他只着了一见黑色的衬衫,绅士又性感。

她把外套递给他,拿着自己的包,“我到了,你先回去吧!”

他不说话,一路跟着她进电梯,像个甩不掉的影子。

三楼很快到了,准备开门的她被他轻轻带着到了她家对面。

她略惊诧地抬眼看他,发现他眼中有明显的笑意。

门开了,与她家相同格局的隔壁,“这是?”

“我家。”

他轻拍了下她头,“欢迎回家。”

黎烟跟着沈以珩进门,她四下环视,发现有种莫名的眼熟感。

沈以珩帮她把拖鞋拿出来,一双她家一模一样的拖鞋,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买的,又怎么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搬来。

“这双拖鞋我已经有了,你不知道女生都不想要两双相同的鞋吗?”

她套上浅粉色的拖鞋,不知哪根神经又搭错了,故意想要作一会,明明在外面她温和绵柔,一到他面前就忍不住。

简直不可理喻!

他站在玄光,看她径直往客厅走,有些想笑,“我以为你喜欢。”

她故意在地板上用拖鞋发出嗒嗒嗒的声音,嘴硬道:“谁喜欢啊!”

“好,”他认输:“黎烟一点都不喜欢。”

这宠溺的语气怎么那么像哄小孩子啊!

她没再赌气,对上他饱含笑意的眼睛,心尖一颤。

她打量着他的房子,和她家的格局差不多,只不过风格较以往稍微温暖了许多,以前也是这样他们住对面,那时候他家还是一系列的冷淡风,没有家的味道。

沈以珩让她随便转转,自己去厨房给她热牛奶。

黎烟没有吵他,自己打转,一路散漫的从客厅走到书房。

和记忆里的相差无几,靠里的一道墙做成了一面书架,上面罗列着各式书籍,沈以珩涉猎很广,天文地理,现代未来等分门别类的整齐摆放。

像黎烟家基本就是扎堆的医书,还有她偶尔翻看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小言情。

黎烟正准备出去,转身时肩膀一撞,柜子上的一个小纸箱掉下来。

箱子被打翻并没有砸到人,里面的信封掉出来洒满一地。

似曾相识的感觉侵蚀着她的感官,黎烟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封。

封面——

黎烟喜欢的沈以珩收

喜欢沈以珩的黎烟写

字迹依旧清晰,那时候的她笔锋尚不成熟,更多的是娟秀。

黎烟心里像滴进了柠檬汁,酸酸胀胀,这是高三时候写给他的情书。

她拆开翻到里面,显然被打开过很多次,折痕深旧,但依然被他细细抚平折叠好。

黎烟将那些信一封封打开,虽是情书但更多的像是她的树洞,每天流水账般记录的写给他,分享着自己的碎碎念。

他都一一珍视,小心妥善的保管。

沈以珩端着热好的牛奶来书房寻她的时候,黎烟还坐在地毯上手里拿着其中的一封信,垂眸一瞬不瞬地盯着。

他在门口停下,踌躇不前,黎烟抬头去看他的眼睛。

他避开她的目光视线落在她手里的信封,轻声出口:“这些信…我偶尔会翻翻。”

“那时候你总是会在上学前把信放到鞋柜,有时候一天的疲惫在读到你的生活又觉得没什么了。”

两个人都有些恍惚,那些不敢提及的过去突然又回到明面上,那些逝去的日子好像都回来了。

黎烟寻到他的眼,四目相触,两人都笑了。

“沈以珩”她轻轻地重逢以来第一次叫了他的名字,“我脚好像麻了。”

第一次在家门口,他提着菜回家一个奶猫似的小姑娘蹲在家门口可伶兮兮地问能不能收留她。

也是这样蹲久了,她半仰着头扑闪扑闪大眼睛望着他说脚麻了。

时光倒退,一瞬间好像回到他们最初相遇的原点,转眼间,两人都以更好的自己在人生中重逢。

冰箱里有沈以珩准备好的食物,他洗手挽袖正在厨房为她做饭。

厨房是半开放式的,不老老实实呆着的黎烟一会闹着要帮忙一会馋着偷吃。

很快,简单的三菜一汤做好了,色泽鲜艳的青椒炒蛋和红萝卜炒肉,底汤红亮的麻婆豆腐,高浓香飘的排骨汤,色香味俱全,引人食指大动。

沈以珩用餐的时候还是习惯不说话,而黎烟则是因为好吃到没功夫说话。

他做的饭真的很合她的胃口,她口味偏辣,而其实从第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就有感觉他好像饮食比较清淡。

两人在餐桌两端相对而坐,黎烟闷不做声地已经吃完一大碗饭。

一碗排骨汤下肚,黎烟满足地倚在椅背上,眉飞色舞地开始给沈以珩讲空白的那几年。

就像读书时候,她总会把今天经历的一切好玩的,烦恼的,倒豆子似的一股脑全分享给他。

她说,他听,她在闹,他在笑。

黎烟告诉沈以珩林静结婚了,对方是高三时候的那个男朋友,从校园到婚纱,前不久听说已经怀孕了,而且是一对双胞胎。

一路走来,磕磕绊绊,终于喜结连理。

她还说高考后她家就搬回了和海棠他们家以前住的那个小区,而她去了美国留学。

黎烟没有告诉沈以珩,她早就知道他是顾峥的好朋友,这些年明里暗里地打听他的每一个动向。

那些禁忌,不被触碰的区域,都在今夜被端到餐桌上,白炽灯下。

至于还有一些其他的,两人都极有默契地没有提及。

送黎烟回对面前,沈以珩从抽屉里拿出备用钥匙,“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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