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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四年

也许是机缘巧合,或者是命中注定。

维尔斯被塞伦收养时他六岁,说实话塞伦很难相信维尔斯是六岁,六岁的男孩不会像维尔斯这样消瘦,爱丽丝的身高是110cm,但维尔斯竟然才108cm,虽说男孩发育较晚,但也不至于比他小一岁的妹妹爱丽丝还要矮,而且维尔斯体力很差,和爱丽丝追着跑步,没一会维尔斯就开始大喘气,爱丽丝还像只疯狗一样到处狂奔。

不过维尔斯的头脑非常好,在指导爱丽丝学习时遇到很难的问题,就连塞伦都要花长时间思考,到维尔斯这里却变得游刃有余,基本上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同时维尔斯具有超群的记忆力,任何发生的事情他都能记下来。塞伦一直在想,这种记忆力超群的孩子竟然会失忆,简直就是神的恶作剧。

史蒂夫先生知道了塞伦收养维尔斯后先是一阵忧郁,四十有余的史蒂夫没有结过婚,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忠贞一心的爱,反是因为他是个出了名的花花肠子,他有过许多情人,凡是姿色不错的姑娘他一开始都会拼了命地去追捧,等辗转反侧花前月下后,只需要在那张双人床上摔上一叠厚厚的钞票,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去追捧别的更出色的姑娘,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匹放荡的种马,种马绝对不会为了一匹母马而放弃整个马群,在他的眼中没有爱情,没有婚姻,只有用金钱不停塞满的交易。

据说史蒂夫追求塞伦的时间算是破了史蒂夫之前追所有女孩的记录,大家私下都在议论这件事,有人说是“史蒂夫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了。”,还有人说“史蒂夫是遇到了自己的真爱。”

但种种答案中只有一种是被公认最有说服力的,“因为欲望无止境,男人只为追求更最的女人,而在史蒂夫眼中,塞伦就是那最美的女人,再更美的女人出现之前,史蒂夫只会为了最美而努力。”众人私下对说这话的人暗声鼓掌,但谁又知道,这句话的始作俑者,竟是维尔斯,没人知道是谁教了他这些话,至少塞伦是不会教他这些。

塞伦迟迟没有对史蒂夫先生表过态,那些流言她也没能装作没听见,她希望爱丽丝和维尔斯能够过得更好,如果她嫁给了史蒂夫,也许生活会有所改变,但她很清楚,那种改变是虚无缥缈的,她已经不再是年轻的青涩少女了,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岁月会把她的容颜给折磨地一干二净,也许就在她嫁给史蒂夫的那一刻,史蒂夫就爱上了别的女人,最后将她无情抛弃,她受不了这种侮辱。

塞伦穷,但她有尊严。

不过,维尔斯的到来却意外的减少了塞伦的一点点负担。

前些天,镇上新建的教堂准许维尔斯去那做义工,就是每周去去那做点打扫的活。本来义工是属义务劳动,不会有任何工资,但每次在维尔斯打扫完离开时,神父都会给他一枚银币,说这是神赐给你辛勤劳动的小奖励。

史蒂夫试图从维尔斯身上下手,经常给维尔斯带一些零食或是玩具,但维尔斯却不像爱丽丝一样会受到这些银弹攻势的打击,维尔斯对这些都没有兴趣,他性格内向,除了爱丽丝外他没有朋友,唯一让他感兴趣的只有那些书,在其他孩子在户外玩耍时,唯独维尔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坐在窗边翻着手中的书卷,塞伦也发现,维尔斯每次在户外玩耍,都是为了陪爱丽丝。

在这个知识平等共享的年代,神父看得出,维尔斯对知识的渴望远大于其他同龄的孩子,他不忍心让维尔斯只能用一种饥渴的目光静看书架上陈列着的书,这是对求知者的不尊,所以神父特许维尔斯每周都能从教堂借出一本书回家看,但也要按时归还。

时光飞逝,四年时光,悄悄地从手指缝中穿过,没人能够握住,留下的只有过往的尘埃碎屑。

时间冷酷而无情,四年过去,塞伦早已失去当初那少女般的青涩,曾经的她,一头秀丽的长发,纤长的身条与迷人的腰段,水嫩的肌肤犹如一块上好白玉,凡她所经之处,白云甘愿为她遮挡猛烈的阳光,鸟儿四周盘旋奏响自然的乐章,最美的鲜花为她铺开前方的道路。

可现在,取而代之是那一条条细微的皱纹,她的皮肤开始发黄,手上长出了老茧,那是日夜劳作所留下的,曾那身凸凹有致的曲线也渐渐消失,腰身也不再如同当年那般纤细,她不敢再穿那些鲜艳亮丽的蕾丝裙,转而那些素色的居家裙。

史蒂夫先生也没再缠着她,因为他找到了更美的女人,那些刚刚成年的稚嫩少女们。虽然塞伦已失当年的美艳,但她作同龄人来说也算是美得出众,可是,再怎么出众也抵不过那些稚嫩的少女,塞伦知道自己老了,女人越老越没有价值,她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接下来她只会越发贬值,直至归于泥土中去。

现在的塞伦有着比当年更加成熟的面容与心,时间拿走了她许多也带给了她许多。

爱丽丝也不再是当年那个淘气的小娃娃了,时间将塞伦的美传给了爱丽丝,九岁的爱丽丝有着清澈明亮的碧色双眸,修长的睫毛使她那双大眼显得十分有神,白皙无瑕的皮肤透着嫩粉,轻薄的嘴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爱丽丝完全继承了塞伦的美貌,甚至超越了塞伦的美。塞伦说:“爱丽丝将来绝对会是个大美人,住在铺满玫瑰花瓣的宫殿里,有着爱她的男人,过着公主般的生活。“

可爱丽丝回答道:“我能把妈妈和哥哥接过去一起住么?没有你们,爱丽丝会孤单的。”

这个年幼的小女孩始终忘不了她最爱的两个人,塞伦和维尔斯,可是她还不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嫁出去,嫁给一个爱她的男人,而她的妈妈和哥哥,并不能永远陪在她身边,早晚她都要学会,习惯孤单。

要说变化最大的可不是爱丽丝,而是维尔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幼稚的男孩已成为一位俊美的少年,光滑白皙的皮肤,近乎完美的身形,精美别致的五官,尤其是那深红的双眸,犹如一块浸在水中的红宝石。

最令塞伦感到惊讶的是维尔斯的身高,4年前的他不过是比爱丽丝还要矮的小不点,可现在他却已有150cm,已经比爱丽丝高出了快半个头。虽说男孩发育较晚,长大后会较快地发育起来,但这也太快了些,快得不那么自然,塞伦有带维尔斯去看过医生,但就连医生也解释不出其中的所以然,最好的解释就是,维尔斯现在营养吸收比较好,使他发育得比一般孩子更好,但塞伦每次看到维尔斯,都不觉得眼前的孩子才只有十岁,他应该更大一点。

又是一年的深秋,寒风依旧无情地肆掠着小小的沦萨镇,维尔斯牵着爱丽丝的手,爱丽丝的小手带着那不退的温暖,可维尔斯却一直在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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