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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老人与狼(中)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但我确实只有这点吃的了。”那个老猎人看着多恩皱着眉头,手上的猎刀还沾染着野兽的鲜血,岁月在他野性的面孔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自从诺德人来了,我就不敢回村子里,也不敢走太远。”

多恩拿着盾牌和剑,警惕地看着老猎人。灾荒年间,人吃人又不是稀罕事,谁也不知道,这个老猎打什么心思。

“那么……你能不能分我一些。”多恩皱着眉,向老猎人恳切道“我要养一个孩子,她会饿死的。”

老猎人拿着猎刀盯着多恩不说话,多恩拿着剑也不说话。一片沉默中,气氛越发沉闷起来。他们的眼神像是两根钉子,拼命要钉到对方的脑子里,好好看看对方的想法。

老猎人看上去手法高超,肉和毛皮分的整整齐齐,一点多余的鲜血都不会白流。多恩也是年轻力壮的时候,离开了军队也离开了沃尔夫,那种朴实坚毅的乡村士兵品格慢慢回到他的身上。

“这里有一只还算不错的兔子。”老猎人从地上捡起猎物,拎着那血淋淋的长耳朵,分量还是可以的。看上去他的生活也十分窘困,但多半是不敢与多恩起冲突“希望你说的是真的,我也养过孩子。”

多恩道了谢,从猎人手里拿了兔子,轻轻把十几枚银第纳尔放在猎人的手心里。这点钱在过去过于贵重,在现在却又无足轻重,但老猎人还是苦笑着收下了:“多谢,但说实话,我更希望能拿到几根好箭,这东西我只能留着祈祷还有用的到的一天。”

“希望吧……”

多恩匆匆离开了,莎莎是个傻子,不能让他等太久。危险无时无刻不在。湿润的野草在他脚下风一样地倒退,粗糙的草叶锯齿刮得他拆去绑腿的两腿生疼。他抛弃了自己全部的军人特征,避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责难。

路上遇到了几颗野菜,苜蓿什么的,多恩还认识,顺手拿了。这是不能浪费的‘佳肴’,凡是能填饱肚子的,就不该浪费给野山羊。

等他匆匆赶回去,一切都那么安好,就像是他没有离开过一样。村庄如同被遗忘一般死寂,甚至那天空看上去也没有那么明亮,还保持着朝阳的晦涩与暗淡。莎莎依然在枯井里静静等着他回来,蹲在井底看蚂蚁。

“啊……多恩,我饿。”莎莎的笑脸非常愚蠢,就像是多恩过去家里养的猪,看到有人拿着猪草就哼哧哼哧地叫唤“你带吃的回来了吗?”

多恩不吭声,转身回到屋里,不一会,那破旧的烟筒上就隐隐升起了炊烟,莎莎在井里发出一声欢呼,待到香气慢慢四散,就开始往外爬。

这个孩子虽然笨,但却不招人厌烦,看见吃的就喜上眉梢,没有吃的也不哭不闹,绝对不耍小脾气,看起来是个不懂烦恼的小家伙。

“多恩?”莎莎走进屋里,看到兔子肉在锅里煮着,柴烧得正旺,在空气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但已经见不到和她相依为命一个月的逃兵的影子了“你在和我捉迷藏吗?”

没有人回答莎莎呆呆地坐在炉灶前,看着热气腾腾的大锅,屋子里空的可怕。她第一次不想吃东西,也不想笑了。

剑和盾牌不在墙上,多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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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住着人。”莱森指着多恩来过的地方“周围的草被踩到了。”

西蒙斯从马上下来,走到那个猎人的小屋边,隔着狭小的窗口,他能看到另一双眼睛,也在墙那边直勾勾看着他。两个饱经沧桑的灵魂互相注视着,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错愕。

“您,您是军人?”老猎人问道,他没有打开门欢迎,眼睛贴在墙壁上,西蒙斯除了干涩的瞳孔和苍老的肌肤,什么也看不到,老猎人却轻而易举地看到了西蒙斯和他身边的一切:

高大、壮硕、跛脚,周围拥簇着一群对他很尊重的士兵,举止看起来没有那么野蛮粗鲁,装备还算得上保养的不错。但老猎人并没有走出去,这个时候,谁也不能信。

“是的,我是王国的……的步兵大队队长。”西蒙斯苦笑着报出了罗斯‘送给’自己的头“负责来这边征召部队。”

他还记得罗斯任命给他这个头衔的时候,自己也是苦笑的:“王国军队的基层构建乱七八糟,你要觉得不好听,可以给自己换一个。只要不是带‘将军元帅’之类的,叫什么好听你就叫什么,你我不属于北方军团正规军体系。”

西蒙斯当时差点没咬断舌根昏过去。

老猎人叹了口气:“你们走吧,这里什么也没有了。诺德人比你们早来一步,现在这里是焦土。几个村子都被毁了。”

“那你呢?”莱森走上前去,那空荡荡的袖管让老猎人的眼皮跳了跳,这是个不容忽视的好汉子“你愿意离开或者留下反抗吗?”

老猎人仍然锁在屋子里不出来,声音顺着缝隙传入西蒙斯他们的耳朵里,就像是童年时将寓言的祖父,没有正面回答任何问题:

“年青的时候,我喜欢奔走。我见过一只鹿,世界上最美的鹿。我曾追逐她的脚步,跨越峡谷与溪流,她简直是自然的馈赠,是大地的礼物。

“他在山间、在沼泽、在树林间跃动,披着月光,盖着朝霞。我看过她的背影无数次,有时近在咫尺,都不忍心拉开我的猎弓。我没读过书,但我的父亲告诉我,树林里有些生灵,是比人类高贵的。

我信,那头鹿就是。他知道我在追随她,但她从未停下,也从未露出敌意。”

莱森眉头紧锁:“这和我们有什么关……”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西蒙斯挥了挥手撵回了肚子里,看起来这个老游侠非常感兴趣:“听他说完。”

“但有一个冬天,我顺着她的足迹追逐到湖畔,看到她被一群狼给扑到了,那么凶狠,毫不留情。那些牙齿尖利的畜生一口撕碎了她的喉咙。她那么痛苦地叫着,那些狼在吸他的血。那么美丽的生灵,被侮辱了,被毁灭了!

“我当时很愤怒,拿着刀想上去把那些狼一个个都捅死!但那些家伙朝我嚎叫,那声音那么惨,一个个骨瘦嶙峋,像是要饿死的样子……我很疑惑……为什么我并不觉得他们那么邪恶?狼不是父亲说的那么坏,他们很饿,只想要活下去。

“我是个猎人,我可以杀死他们。但我没有理由用道德宣判他们死刑,即便他杀死了那么美丽的品种——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再美好的,也有走向终结的一天,再丑恶的,也有存在的意义。

“我的朋友,你见到的,未必是你见到的。你所希望的,未必是岁月的选择……我在等待,森林选择我的命运。”

他在说什么,西蒙斯不一定很懂,但他知道,这些不是废话。

他和莱森带着士兵离开了那个猎人小屋,风在周遭打转,并不结实的木屋看上去歪歪扭扭的,随风摇摆一般颤动着。

也许一头野猪,也许一次山洪,也许一次兵匪路过,也许就是一个石子落下的小小意外,刚刚说话的一切都会变成一片废墟,老猎人生命留下的痕迹无法辨认,变成过去微不足道的一粒尘埃。

对于历史来说,提哈是尘埃,诺德入侵是尘埃,不可一世的斯瓦迪亚也是尘埃。

守护尘埃的,也许就是更小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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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声音在多恩脑海里响起,在拼命抓住他最后的理性:“不要回去、一定不要回去!在那里留下,除了死没有选择!”

多恩没有停下,那双腿简直不像自己的一样。为了赶速度,他甚至把保命的盾牌都丢掉了,只拎着一把剑,向着塞塔村狂奔。

路上踢中了石头,多恩一个踉跄倒在地上,整个前脚掌都像是被锯掉了一般痛得失去了知觉。他甚至可以想象鞋子里的指甲断掉,血顺着脚趾缝聚类到鞋底。

那种钻心的疼,他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他知道,当那把诺德人的斧子劈开雅各布的脑袋的时,那个对谁都很好的老兵油子,一定更疼。

他不能放弃莎莎,不能,绝对不能!多恩,这个抛弃了战友和信仰的士兵,又像最勇敢的士兵那样,拎着剑向塞塔跑去。

多恩觉得自己真的蠢,自己已经背叛了一次,圣神给了自己悔改的机会,却偏偏要背叛第二次。

那个傻乎乎的小孩子,什么也不会,什么也打不过,什么都信,更糟糕的是什么都吃。他已经不敢想象,自己离开后,莎莎的日子将会变得怎么样。

那个又笨又丑的小东西,会不会被人欺负,会不会被迫去吃尸体上的蛆虫……即便是混在逃难的人群中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那种窘困,斯瓦迪亚人对待同胞,未必就比杀人不咋眼的诺德人好到哪里去。

“呜嗷~~嗷~”突然间,多恩隐隐约约听到,狼的叫声在靠近塞塔的树林中回荡,那群夹着尾巴的的狗东西在缠绕着某个猎物,也许是人、也许是其他的野兽什么的跑进了村子里。

多恩不在乎那是什么人,还是什么怪兽,他只只知道他的脑袋像是一个快开锅的水壶,热气顶在头盖骨上,他冷静不下来了。

他呼喊着军队里学到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口号,他也不知道自己嘴里念叨的究竟是在为谁而战,把那单手剑双手拿在手里,疯狂地冲进村子里,一群气喘吁吁地野狼聚拢在莎莎的屋子外面,他能听见小女孩的低声啜泣声。

“该死。”多恩想到那只兔子是新鲜的,还留着血,狼顺着血味找到了莎莎。他挥舞着那柄并不锋利的铁剑,像是一道不停息的旋风般冲了上来。一只野狼想要上去扑咬,被他一剑捅进了嗓子眼里搅了几搅,也就软趴趴地死在地上了。

“不要怕,我来了!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门!”

不远处,狼的嚎叫声提醒了一些原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注意的人。

西蒙斯停下了脚步,看了看同样把手放在剑柄上的莱森,沉闷地说道:“有人……我们去看看,应该是幸存者,或许我们可以帮些什么。”

莱森有些疲惫了,但加快了步伐,带着那些步兵呼哧呼哧跑了起来:“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救了一个人,总还是会有十个掉下脑袋。”

“嗯……原本要死十一个的,这不是很有意义的吗?”西蒙斯的神情很认真“我的妻子孩子是一些好心人,他们在天堂里,会很高兴我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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