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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盾女(二)

“那个禅达女人……迟早会害死我们。”

克温村的村长坐在自家屋子里面,无奈地看着对面那间茅草屋上面,又一次升起了气味异常的浓烟,心中刹那间再次如同一万只那啥马奔腾而过:“兰顿伯爵把这个*恶魔留在村子里,真是罪过!愿天主宽恕他的灵魂!”

他人老珠黄的妻子忙碌地收拾着午饭过后的残羹剩酌,把孩子们撵到屋子里面睡觉。这个家庭主妇和大多数斯瓦迪亚女人一样,对丈夫的话百依百顺:“看来领主挺喜欢这个禅达女人的,为啥不把她带走去城里啊?”

村长用牙签刮了刮自己沾满黄渍的门牙,在女人的大屁*股上重重拍了拍:“禅达人是异教徒,城里有主教……那些牧师他们会把这个娇滴滴、一身软肉的恶魔送上火刑架!也有可能,这个禅达女人被没收,从此以后被扔进主教的房间里,啧啧,别小看那些地中海牧师,他们侍奉女人的能耐,比侍奉神强多了!”

那个黄脸婆把村长的手半推半就地挪开,脸上透露出满足的笑容,那张容颜慢慢被时间冲洗的脸,现今看过去还是有几分当年可爱的俏皮的影子:“好好好,我的西蒙斯就是懂得多!”

转过身去,继续忙碌着收拾家务。西蒙斯苦笑着摸了摸自己手边的拐杖,还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添乱的好。

克温村的村长西蒙斯,今年四十有余,看他的面孔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经历过风吹雨打的男人,是一个真真正正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战士。

然而实际上,西蒙斯是这个村的传奇,他的故事一直以来,是克温村老少妇孺茶余饭后永恒不变的主题。

在年轻的时候,西蒙斯曾经在北方的土地上,以一个冒险者的身份游走四方。没有人知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晓他是不是贵族。

总之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西蒙斯没有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旗子,也没有贵族标绘。就像是流浪汉那样无拘无束,却又像大家族的贵绅那样懂得礼貌。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旅行马,背着祖传的古剑和一面单薄的圆盾,跟随着不同的队伍,不求富贵名利,甚至可以不要佣金,单纯是为了冒险而冒险。

那放荡不羁酷酷的样子,曾让很多少女怦然心动据说有贵族小姐时刻准备着为他私奔,但他拒绝了,一个人忠实着属于男人的浪漫。

他跟随着的,有时是一支佣兵,有时是一个商队,有时是一队赏金猎人。

这些刀头舔血的汉子喜欢西蒙斯加入他们,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能够熟练的使用单手武器和骑兵复合弓,而且吃苦耐劳,经验丰富,甚至可以担当免费向导。

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人。何况西蒙斯的嗓音就像是吟游诗人吹嘘自己那样,值得一万次雷鸣般的掌声!可以想象,这个年轻的冒险者,日子如何滋润不已。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西蒙斯的身影。直到在那一次……有人看到西蒙斯和一群十恶不赦的绿林强盗鬼混在一起。那时候,人们以为这个在雪原追逐狐狸的猎人终于为了钱,走上了不归路,再也不看不到他飘逸的游侠身影了。

那群足有三百多人强盗团,像是蝗虫一样扫荡了很久,每次人们都能看到西蒙斯坐在他的旅行马上,得意洋洋。他从来没有参与过战斗,却一直坚定不移地跟着这些强盗。

有人说他每次都在为强盗带路,不用亲自动手动手,却抽成最好。那些绿林强盗像是狗一样服服帖帖的,他就是这些人的耳目。

那个时候,窝车则、萨格斯和提哈的城墙上贴着他的通缉令,吟游诗人都不再歌颂英雄的诗篇,和性格暴躁的北海民众一起痛骂这个叛徒,可笑的是,偏偏骂的最好的那位,挣得最多。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萨格斯一带,西蒙斯成了骂人的话。

但很快就传来消息,那群强盗的首领被人钉死在一次劫掠中,剩下的喽啰们在为了战利品自相残杀中分崩离析。

然后,绿林强盗西蒙斯,因为某些傻子都知道的原因,顺理成章地加入了那支险些被歼灭的商人队伍。他的勇敢和智慧的美名,在一路上传播到了田野和村庄。

那是一群勇敢的诺德人,在敌我比例一比五的情形下,这些北方的大汉举着盾牌结成盾墙,硬生生抵住了长弓手的漫射,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后,终于干掉了近一半的狗杂碎。

他们的首领叫做:普拉·史蒂夫,西蒙斯只要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只有死了才会倒下的硬汉。当西蒙斯把剑从强盗首领脖子上抽出来的时候,这位北方人毫不犹豫地向西蒙斯伸出了手,邀请他的到来。

很早以前,这个维兰部落的诺德人,就在为这个帝国服务了,只不过那个时候,普拉还不是什么领主,认识的人也很少——比如某个倔脾气的少年伯爵里昂·巴赫尔。他们是一类的人,怀抱着某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并如同飞蛾扑火一样去完成。

不过那时候,普拉在忙于很罗多克贸易,去积累更多财富。只是偶尔会想起,格陵兰的明珠仍在海岸线上,等待着真正的主人回归!他的武器,依旧保留着诺德人最恐怖的那面,斯瓦迪亚式的铠甲,只能掩盖他的表象,那种骨子里的野性,依然日日夜夜折磨着这个男人。

对于二人来说,这是一场不错的偶遇。他们交言甚欢,那个时候诺德人只有入侵的苗头,普拉的身份也没有那么尴尬,这两个同样经历非凡的男人,他们之间有很多话可以说。

西蒙斯已经忘记了自己究竟和那个诺德人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他们谈了天气、战争、女人、马和狗还有……男人的宿命。

“你打算什么时候停下呢?”普拉问他“你不可能永远奔波流浪,你总是需要去安顿自己的。”

“可能是吧……我希望永不休息。”骑在马上,西蒙斯嗅着花瓣的清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让他自由绽放不是最好的吗?”

那个诺德男人怀里始终揣着12根不曾用过的火柴,西蒙斯见识过这种来自卡拉迪亚大陆以外的东西,和这个男人一样神奇。

摸起来冰冰凉的,但却只需要一点触动,刹那间就可以放射出高温,难以捉摸。西蒙斯知道,这是一个被困扰着的男人,于是尽量不免去牵扯有关私人的事情。

“自由地绽放,是需要代价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自由,你要在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中游荡很久。”普拉可能喝了不少酒,话慢慢变多了“你们斯瓦迪亚人,应该老婆孩子热炕头,老死在自己的屋子里……那才是你们的生活。”

西蒙斯当年只觉得好笑:“喂喂喂!你一个诺德人教我安安稳稳做人……你自己不觉得奇怪吗?瓦尔格拉不才是你们的追求吗?”

“……也许吧……斯瓦迪亚的人啊。”普拉说的话,直到现在,西蒙斯还在咀嚼“你们不必期待瓦尔格拉神殿,你们是幸福的。”

坐在自己家中,西蒙斯已经不能骑马了,在那一次卧底行动不久后,他便在马背上被弯刀劈中大腿。很多佣兵冒着生命危险,把他从草原强盗的骑枪下抢救了出来。

自那以后,西蒙斯就不能体会那种来去自如的潇洒了。甚至连奔跑带起来的风也享受不到,除了拖累一个人去照顾他外,他什么都做不了。

不论怎么不情愿,他的冒险生涯就此告一段落,就像是再精彩的话剧也有谢幕的时候,没有不褪色的勇武。

在一个非常欣赏他的领主安排之下,西蒙斯一个人瘸瘸拐拐地爬到了这里,当了村长,娶了一个农奴的女儿,从此古剑和圆盾挂在了墙头,冒险成了哄孩子们睡觉的故事。

他常常在想,那个诺德人普拉,是不是也有和自己一样的好运。西蒙斯在这么多年的战斗中,从来没有看到过比海寇更加悍不畏死的不法之徒,仿佛生来就是一个为战斗而战斗。普拉要是和他的同胞作战,肯定会不死不休吧。

“人老了,不中用了”西蒙斯用拐杖支撑起来自己羸弱的右腿,从墙壁上把自己的古剑拿了下来,对媳妇喋喋不休地磨叨着“否则我一定可以去看看,我可以去拯救些什么……一定可以的!我看到的斯瓦迪亚那么强大,那么美丽,怎么可能被一群只会驾船掠夺的莽夫压成这个德行!我们斯瓦迪亚男人都拿起武器,这些诺德人就会像兔子一样缩进洞里!”

女人不懂得他在说什么,只是恭顺地点点头,一边考虑着下一次是不是应该把这把剑藏得更远一点。

“什么声音?”西蒙斯皱起了眉头,一种令他骨头都发冷的感觉瞬间穿过身体——虽然已经很久没拿起武器战斗了,但这种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那是剑和斧子拍在锁子甲上发出的摩挲声!

“告诉他们……我们是雇佣兵!”站在村门口,希尔拍了拍一脸奴才相的多恩脑袋“让他们准备些粮食,找一个医生,我们得到了想要的,自然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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