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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锦缎庄卷 大灾之女

辛余七一三年,晋国,建康

皇城脚下,异常的喧闹繁华,街道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

建康城素以繁华温雅著称,城中商铺林立,来往商贾川流不息,来去行人衣履鲜丽,非富贵者,无处立足也。

城中有书院,谈笑鸿儒,往来无丁,夫子文豪,常出没于此,神童智者,数不胜数。

城中有商铺,奇珍异宝,绫罗绸缎,凡是你能想到的,在这里都可以买到,前提是,只要你有钱。

城中有饭馆,玉盘珍羞,虎肝熊胆,凤尾鸭舌,绝世的酒,绝味的菜,满足达官贵人的口腹之欲,同时开出惊人的天价。

城中还有赌坊和妓馆,一掷千金的豪赌,倾国倾城的美人,只要你想,拿出钱,就能得到。

总结一句,建康城,就是销金窟,即是天堂,也是地狱。

十方世界见不到的繁华,幽冥九幽寻不到的丑恶,有南海鲛人幻化的美人儿,也有骁勇将军做成的药彘,有一杯万金的婴酒,也有九州难寻的酷刑,朝堂之上争名逐利,朝堂之下花天酒地,新科状元文采惊世,边关将领如天神下凡。

这是一个糜乱,喧嚣,却又令人向往的地方。

建康城,属于晋国,晋国,是九州十四国中,最昌盛的国家。

而我们的故事,就从这建康城中讲起。

建康城最有名的人是谁?

这个答案可不好说,但是在锦缎庄老板娘彩萱的眼里,却是有一个坚定不移的答案。

那个人,必须是城北琳琅阁主沈言沈大公子。

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彩萱从小就有一个堪称宏伟的梦想,那就是,成为建康城中各大商铺的龙头老大,坐拥万金,开设分铺无数,争取塞满城中每一个疙瘩角落。

然而随着年龄一点点增长,家道也一点点衰败,在紫萱终于二八芳龄的时候,原本还算富裕的家,彻底败了。

父亲做生意遭遇黑吃黑,名下十八间店铺被骗的只剩三间,而这三间店铺里,两间被母亲拿去还债,还剩一间,在父母不堪压力双双自杀后,被彩萱卖了替父母收敛。

在家中老仆的帮助下,彩萱寻到一处风水地,葬了双亲,拿着余下的三百两银子,在建康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买下一间倒闭的店铺。

要说这店铺呀,也就只三间房子,一间为主厅,用来开门做生意,一间是仓库,用来存放物资,还剩一间,是的,你没猜错,只能是寝房了。

从一个家财万贯的千金大小姐,沦落到眼前这种要啥没啥的境界,也算得上是十分倒霉了。

这个在别处只需一百两的店铺,因为伫立于建康城,即便只是一个无比靠近城门几乎没有人来的小角落,也生生花去了彩萱一百八十两银子。

店家原来是个做布料生意的,店开在这里,门可罗雀,贵人公子逛街不会跑这么远,小姐闺秀又看不上这没名气的地方,于是上门买衣服的人没有,订做衣裳的丫鬟仆人也不来,久而久之,不可避免的就倒闭了。

而本来与彩萱定了亲的那个商贾家公子,在得知其家中境况后,二话不说的显露出商人本色,以克死双亲不利财运为由,一竿子打的彩萱抬不起头来,随后退婚了。

原本被退婚也就罢了,可这名声一传出去,达官贵人怕她克夫,豪门世家怕她挡财运,于是,在建康城中,这样的小娘子,理所当然没人愿意求娶了,就连小妾也没她的份儿。

即便她长得是明眸皓齿,也终究掩盖不了这么一个烂名头。

于是, 在多次厚着脸皮提亲未果后,连城中的媒婆都躲着这家人走。

开玩笑,媒婆亲事说不成,可是没有钱拿的,哪怕这彩萱小姐给的订钱再多,也无法改变亲事说不成的事实呀!谁还愿意平白无故跑这冤枉路。

时间长了,彩萱和老管家都看开了,想找个婆家东山再起这件事,恐怕无望,遂将手上的银两仔细收拾起来,盘算着怎么过今后的日子。

别看彩萱年纪不大,可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商贾生意之事,其中的弯绕和门路都是知道不少的,而老管家更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对理财花销都了如指掌。

于是这两人将屋后仓库里的存货都找出来,合计合计,准备取了老招牌,开家新店铺,重整旗鼓。

但换了招牌以后,问题来了,这店铺地界这么偏,要等客人自己找上门来,恐怕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在新店开张两天后,因无生意可做而过于清闲的老板娘,想到一个可行的法子。

彩萱想到自己会些针线,因为从小在家里当闺秀小姐养大,这绣工呀,还真不是普通人家能比的,于是取了后院一些较好的布料来,自己在屋中裁剪,绣上花样,最后缝补,做成衣裳。

那衣裳看着是挺漂亮,毕竟彩萱的眼界高,绣出来的东西自然不同凡响,可就她一个人做的太慢不说,依旧没人买才是一个大问题。

给老管家说了,管家坐在屋中寻思了一会儿,给彩萱出了个主意。

这衣裳做的是不错,绣工也好,想卖出去不难,自家店铺位置不好,可以找些位置好的店铺去代卖呀。

彩萱一听,觉得此法可行,于是第二天清早,就拿着那件做好的衣裳,按照老管家给的地址,往城中寻了去。

老管家原来也随父亲出去做过生意,大大小小的门路知道不少,而这次,管家叫她去的那地方,正是位于城北的百衣纺。

老管家姓陈,名华,家中人唤陈叟,年六十有一,在彩萱还没出生时就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虽比父亲年长,却没有他的头脑,只能退而求其次当个管家。

可即便如此,父亲却对这人十分重视,曾对彩萱说此人知足,忠心,若将来家中遭遇不测,是个依靠人选,所以一直给老管家的俸禄不低,待遇也不同于一般奴仆下人。

时至今日,彩萱方知父亲当年睿智。

老管家早年娶妻,后来身体不好病死,膝下有个年仅十三岁的儿子,因是晚年得子,故将其视若珍宝。

陈叟那儿子她见过,长得虎头虎脑,看起来一副聪明伶俐的样子,煞是可爱。

而陈叟在城外有处宅子,还不错,家道中落之际陈叟曾要接她住去,但彩萱觉得那里离建康太远,不方便照顾生意,是以拒绝了。

如今她一人住在城边这座房子里,旁边就是城门,士兵把守森严,倒也不担心会出什么事,因此管家到是放心的,白天从城外坐马车赶来同她商议,晚上再乘车回去。

为了不辜负老管家的一片心意,所以一大早,她就收拾妥当去了城北。

临行前,彩萱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纸条,上面只有五个字,写的是,百衣纺,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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