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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书香韵阁

在中国历史上,从汉朝到唐朝,世间几乎不太可能有人卖书,因为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子弟视书为至宝,书是纯洁的,是高贵的,是不能被当做一般物品来买卖的,是不能受工农商这类被儒家认为是“下层阶级”污染的东西,贱卖书籍,很可能会引发骚乱。

唐中后期,随着印刷技术完善和隋唐儒家正地位的挑战,对书的这种看法开始淡化,书籍才渐渐可以买卖,但是在所谓书香门第,书都是不会卖的,而且书价还比较贵,穷孩子家只能去抄录。

而真正的好书更是被当成至宝收藏起来,根本不可能在市场上看得到。

直到活字印刷书发明后,书籍买卖才更加得到世人的认可。

许九霄不知道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现如今活字印刷术出来没有,但是从他之前拿出来的那张面值百两黄金的楮币上的印刷做工来看,这个时代的印刷术绝对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大量的印刷品肯定层出不穷,书肯定也不例外。

走进书香韵阁,一股书的清香便扑面而来,再看看书架上整齐摆放,种类繁多的书,许九霄不禁轻轻地赞叹一声:“书香韵阁,果然名不虚传。”

绕着书架看着分成了无数个大类和小类的书籍,许九霄悚然震惊,他仿佛已经置身于书的海洋之中,书香韵阁总共三层楼,只怕有几十万册的藏书。

看着这书的世界,许九霄忍不住轻轻吟诵出声:“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万书勤向窗前读。”

话音刚刚落下,就听到书架的另一边传来了赞叹之声:“好一句书中自有黄金屋,好一句书中自有颜如玉,好一句男儿欲遂平生志,万书勤向窗前读。”

等到夸赞之人绕过书架,许九霄也经不住竖然起敬,好一个饱读诗书的大才。

眼前之人四十来岁,留着不长却显得飘逸非凡的文人胡须,一股自然的儒雅之气让人心生敬仰,不像一般文人那般羸弱,反而有股运筹帷幄的大将风采。

儒将!

这是许九霄心中能找到唯一能形容眼前之人的词语。

中年男子还牵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女孩长得绝色脱俗,是个万中无一的美人坯子,然而吸引人的却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小小年纪便已经具有的那股子如中年人一般的宁静淡雅的闲适气质。

没有两代人以上的结晶,不可能孕育出这样充满灵气的女孩。

许九霄即便再有才华,再藐视天下,国学修为再高深,在这个中年人面前也得安安静静的,因为这是一种文术造诣达到了同一个级别,从而从心底产生的吸引力。

一种有着相同的文学素养的人之间的深层次的默契。

但作为小辈,许九霄双手一前一后并于胸前,掌被朝外,掌心朝内,微微躬身,行了一礼,自我介绍:“在下许九霄,见过先生。”

中年人微微一笑,松开了牵着女孩的手,同样回了一礼:“许公子多礼,在下叶知秋,这位是小女叶蒹葭。”

叶知秋,一叶落而知天下秋。

在大周,只要是稍微有点见识的人,都不会不知道叶知秋的名号。

二十五年前,武皇帝在位,叶知秋不到十五岁,但却以殿试第一的身份高居状元之位。然而,武皇帝的一句话,叶知秋毅然投笔从戎,三年后,登上了武状元宝座。

十五年前,武皇帝在位,年仅二十四岁的叶知秋便已是名动天下的大将军,之前不到五年的时间,从指挥最小的百人作战到指挥数十万大军的作战,总共七十余场,从无一败,先后战胜过辽国、蒙古诸部、西夏、吐蕃、大理、西域等国家的军队。其中最值得天下震骇的是在武皇帝的号令下,叶知秋领二十万大军半年之内,扫平了西域十多个国家,建立了西域大都护府。

叶知秋为大周立下了赫赫战功,随后,还是武皇帝的一句话,叶知秋又毅然弃武从文,入阁为相。

十二年前,叶知秋刚到二十八岁,但他却已是当时内阁七相之首,然而只是不到半年时间,他便悄然归隐了。

他为什么退出官场,没有人知道,很多人都猜测是因为功高震主的原因。

半年之后,宫廷政变,武皇帝的同胞兄弟修文王登上皇位,为了与自己的哥哥相立,自称文皇帝,并将年号改为修文。

之后的数年时间,文皇帝先后五次颁布诏令,召叶知秋入朝为相,然而叶知秋都毅然回绝。

三年前,叶知秋来到幽州城,在这里建立了这一个书香韵阁,并在此定居下来。

这一切,许九霄都不知道,他对叶蒹葭微微一笑:“见过叶姑娘。”

叶蒹葭对许九霄微微躬身,颔首微笑,没有说话。

叶知秋道:“刚才公子所吟之诗可谓道尽了书之大用,精辟的总结令叶某也生茅舍顿开之感。”

许九霄谦虚道:“我也就只是随口那么一说罢了。”

叶知秋自嘲道:“这是公子随口说,若是认真说,岂不要令叶某自惭形愧?”

对于叶知秋调侃般的自嘲,许九霄毫不在意,知对方是有意地试探自己,笑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无止境,越是读书,越是学习,就越会发现自己无知和渺小。”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么精炼的总结啊,叶知秋神色俱正:“好一句学无止境,世人都只道好读书不求甚解,可要真正的不求甚解,又怎能让自己尽可能多的学习到如海洋般广阔的知识?”

“不然。”

许九霄摇头道:“先生忘了说后半句了,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叶知秋表情一愕,自己阅近万书,却也犯了断章取义之弊,不过他也不觉尴尬,错就是错,没有什么好遮掩的,当下朗声说道:“倒是叶某执着了。”

许九霄微微一笑,不介意给这个饱读万卷书籍的大才来一堂生动地读书教育课,道:“书有万种,而人的精力总是有限,所以读书就要学会取舍,取适合自己之书,研利人利己之书,这样才能以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若只是一味地想着阅尽群书,通晓万卷,那只会让自己陷入无尽的痴狂之中,失去本质的东西,甚至是丢失掉灵魂,更有甚者,会成为贻笑大方的书呆子,所以,天下才会有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说法。”

叶知秋眼神一凛,只觉郁结在心头多年的烦恼瞬间散去,朝着许九霄施了一礼,诚挚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难怪很多古人凭借一本书就已一身受用。”

悟性还很好,许九霄咧嘴一笑,点头道:“一法通而万法通,一理明而万理明,读书也是这个道理,读书并不是主要目的,用书上的知识才是主要目的。”

“不错!”

叶知秋颔首赞同:“学以致用,只有用出来的东西才是学到的东西。”

果然不负身上的那股儒雅之气,许九霄笑道:“读书可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可补读书之不足,一本真正的好书,必定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书。”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叶知秋喃喃低语,阅尽群书又经历了人生大事起伏的他一直都在运量着写一本前无古人的书,然而却发现自己无论从哪方面写都很难超越先贤大圣,尤其是很难超越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留下的那些传奇之作。如今许九霄的话却为他打开了另一扇门,让他不禁陷入了沉思中。

就在他沉吟之际,耳畔响起了许九霄的话:“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还希望先生给在下介绍几本好书。”

回过神来的叶知秋立刻错愕不已,能吟出先前的那首诗,又能说出这一系列发人深省的话的人居然不知道有哪些好书?此刻的他完全忘了,眼前如老师般令他深深反省的人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

许九霄自然猜到了叶知秋的大概想法,微微一笑道:“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书籍可是人最好的老师和最好的朋友,既然是老师和朋友,自然要找良师益友,古人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啊。”

叶知秋道:“叶某受教了。”

能通过一系列的话震慑住曾经名震天下的叶知秋,许九霄也算得上是古今第一人了。

在叶知秋的带领下,许九霄果然找到了他想要的书,不光是史书,他还拿了几本其他的书,一本是关于诗词的,一本是关于数算的,一本是关于百工之技的,一本是关于当代文化介绍的,还有两本是兵书。

抱着一大摞书走出书香韵阁的许九霄不得已又去杂物行买了个大背包,这些书尽管字体很小,但每本书至少都有五六百页,所以加起来有近二十斤,背在肩上沉甸甸的。

随后,许九霄又去成衣行买了几套衣服,接着又去皮革行买了几双鞋子,他前世的商业集团旗下就有服装公司,为此他专门学过服装设计,所以先前一眼就看得出裴月华和裴剑河的身材大小,他精修过心理学,能够判断出什么颜色的服饰合适他们。

最后他又去丝绸行买了些绫罗绸缎,去奇物行买了些礼品,准备送给救了裴剑河性命的大夫张杏林,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当他买下不少补品和食物之后,才发现东西实在太多了,他不得不雇佣了一个挑工为他挑货。

再次回到妙手堂,太阳落山,夜幕开始降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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