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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谁是真的侍卫

"为什么杀人还要假借别人的名义,是为了陷害那个人吗?"文秀看着黑衣人抬起了,知道他把手放下来的时候,委顿在地的闵百户大概就会被一拥而上的人乱刀砍死。

我们大概也会一样。

文秀轻轻闭了闭眼睛。

"铮——"一个尖利的声音破空而来,万分刺耳的金属摩擦空气的声音,在闵百户听来却仿佛天籁。

如果秋淼还醒着,她一定也会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闵百户倒是自然早就知道,这是弩箭才能发出尖利破空声,他也很清楚,己方现在已经完全没有战斗人员了,对付自己和下属根本用不上弩箭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那么来者自然是友非敌了!

闵百户连忙就地打了个滚,方才自然是准备战斗到底以命换命的,但现在既然来了救兵,从弩箭由远及近的声音听来,救兵距离这边还有一段距离。不管接下来是个什么情况,至少目前先在救兵到来之前保住命了再说。这天已经快黑了,万一被弩箭所伤,路上缺医少药的,若是死在了任务快要完成的时候,功劳岂不是都白白便宜了下头的人?

弩箭穿过了黑衣人挥起来的手,又完全贯穿了他的脖子,将他牢牢地钉在了寸草不生的盐滩上。而也许是因为弩箭射程太远失了准头,这人竟然一时没有毙命,犹自在地上苦苦挣扎,挣扎时本来出血不多的伤口终于被渐渐撕裂,鲜血涌了出来,他徒劳的用没被钉住的手去捂着伤口,嘴里发出格格的声音,还没有涣散的眼神投向了方才喊话的那个胖子。

细小的血流在雪白的盐滩上迅速蜿蜒开去,很快到了方才喊话的那个人脚下,而他一时竟没有反应过来,既没有接收到主人的眼神,也没有立刻做出抵抗或者逃跑的决断。

一直到鲜血舔上了他的靴子,才梦方初醒般大叫一声慌不择路地往海边奔去。

他并没有能跑多远。

围在闵百户身边的人们面面相觑,领头的两个人都已经不再能发号施令,那他们现在该做些什么呢。

杀人工具是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的,只需忠诚地做一只拿刀的手就可以。

但是现在,这手的脑袋没了。

天色深沉,地上却是雪白一片。深蓝的夜幕下,马队带起盐场白雾一样的烟尘,马蹄踏着坚硬的盐壳发出了咔嚓咔嚓轻微的脆响。训练有素的军士瞬间围住了这个前一刻就要化身屠宰场的盐场,只不过这一次,屠夫怕是要换人了。

面色端凝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人数众多却保持了完全的静默,枪矛**,矛尖漆成了黑色,马背上的骑士盔甲的表面反射着盐田上的微光。

为首的骑士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长矛。

方才围攻闵百户时不可一世的杀手小队,此时明白自己成了猎物,也想明白四周无遮无挡,即使现在逃走,也无非就是刚才逃走那个人的命运,还不如放手一搏。杀一个就有垫背了,杀两个还能赚一个!

他们本就是江湖上闯出了名头的悍匪,悍勇之气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若是只凭心中困兽犹斗的勇气就能取胜的话,世上也不需要那么多练兵之法和兵书诡计了。

雁儿李在改行做杀手之前,也是名动一方的江洋大盗,一身穿云雁的轻功身法飘忽不定,刀法也是得了川西金刀门的真传。因为同时精通武艺和轻身功夫,就算是出入个当地衙门也是如入无人之境。那些捕快衙役们,在他眼里仿佛也是土鸡瓦狗一般,当年巴蜀之地江湖上谁听了他雁儿李的大名都要竖个大拇指。

若不是得罪了唐门的人,背上了唐门的绝杀令,他也不会投靠组织,背井离乡到这里来讨生活。

这次的任务原本只是追杀几个锦衣卫和衙役的小队,却不知道为什么主人把他们这一批好手都派出来了。锦衣卫他从前也是知道的,虽然锦衣卫在民间官场的传说中,都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存在,但在江湖中,他们那些三脚猫的功夫,确实也没被江湖人士看在眼里。

平常不去招惹锦衣卫和衙役们,不过是怕漏了行踪。江湖人士虽然不怕官家,但人在江湖飘,成名的江湖人谁没有几个生死仇家呢?若是因为跟官府杠上泄露了行踪,被仇家找上门撕咬,那可是十分头痛。

今日居然能有手刃官府走狗的机会,听说还有许多细皮嫩肉的官家女眷,他们这一批被征召来的人心里都十分意动。跟踪的时候他们早就发现了这一队人马的武力虽然在官府里算是身手不错的,但跟他们这些江湖人士根本没法比。本来想直接在半路截杀,但主人不知道因何考虑,执意要谨慎行事,对付这些人,还要先由唐棋下毒然后动手。

本来一切也都进行的很顺利,唐棋那个唐门叛徒虽然人品极其糟烂,手上倒是还真算有两把刷子。

直到现在。

不过,雁儿李来的路上观察过地形,这里看起来是一望无际无遮无挡,实际上只要能奔出两里地,那边全是枯萎的芦苇荡,只要能往那里一钻,神仙都找不到。

从前比这更艰险的时候他都能逃出生天,这次一定也能。

他的刀确实很快,虽然不能突破骑士的铁甲,却也在闪转腾挪中为自己争取到了时间。多年来勤奋不辍的练习武艺还是帮了他大忙,至少他现在还是毫发无伤,也并未出现力竭的征兆。

骑兵对步兵的追杀有天然的优势,所以一定要先抢到马!

就是现在!

雁儿李的长刀成功地突破了骑士的长矛,欺近身前,右腿在另一个骑士马身上轻轻一点,借着反力在空中转折了身体躲开了右侧伸来的长矛,轻盈地落到了目标骑士的马上,把刀架在骑士的脖颈上挟持——

他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右侧,明明记得已经闪开了的,为什么会感觉到了凉意?下意识低头一看,右侧的腰际探出了半根染血的枪尖。

这是什么?他有些茫然地抬头,却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同伴都已经不在了,他是最后一个。

没想到左边也有人偷袭,刚才要是朝左边多看一眼就好了——这是他留在这个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念头。

只剩下最后一个领头的黑衣人,还侧躺在地上。箭支大约是从他的脖颈要害中间穿过,所以虽然看起来也出了不少血,却并没有像之前死在闵百户手下的那几个锦衣人一般鲜血四溅,片刻就死的硬了。这人也算是命硬,半天了还吊着一口气。

但他的好运也到头了。

盔甲染血的骑兵如同分水一般向两边整齐划一地散开,一人一骑不紧不慢地在拱卫中走来,他的装束竟和地上那个垂死之人有些相似。只不过虽然是带着面具,也不难看出现在来的这个明显年轻的多,耳畔黑发柔顺,没被面具遮住的那半张脸清秀俊朗,身形更为修长挺拔。

抬手接过侍卫的长矛,居高临下地冷冷瞥了一眼,清冷的声音带着几分讽刺:"若你是吉王,那我算是谁呢?"

说罢长矛送出,结束了地上苟延残喘垂死挣扎的生命。

他的声音不算大,但在这一望无际的盐滩上,万籁俱寂,连鸟声虫鸣都没有,声音自然能传的很远。

"原来他竟是吉王。"文秀心下一松,绷紧的心绪一旦放松,涌上的药力终于完全击倒了她,方才紧紧扶住秋淼的手也松开了去。秋淼随之歪倒在了地上,压碎了几根枯枝,发出了一些轻微的声响。

面具少年朝这边看了过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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