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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讲黛钗婚配之谜(3)

上一讲提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人们基本上形成一个共识,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拥封建的,而贾母呢,她是封建家庭宝塔尖上的人物,是个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欢钗,为宝玉娶媳妇,从她那里,就很可能是弃黛而取钗。又因为那时候,绝大多数论者都把高鹗续的后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高续写了“调包计”,写了贾母的喜钗厌黛,这些情节又成为戏曲改编的重头戏,因此,取钗弃黛似乎已成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我觉得,人们对《红楼梦》,对具体到贾母在宝玉娶媳妇的问题上对黛、钗二人的取舍,天平究竟朝哪位倾斜,完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面所说的那样一种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现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讲出来,供大家参考。

宝玉的婚事问题,形成情节波澜,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临近端午节,贾元春派夏太监出来给贾府的老太太、老爷太太、公子小姐们,送颁赐的节礼,本来这也没什么稀奇,但是,这回的颁赐,宝钗那份跟宝玉完全一样,品种多而且高级;黛玉呢,则跟迎、探、惜等一样,比如宝玉认为最能衬托出女性腕臂之美的红麝串,她就没有。这是什么意思?历代的论家几乎都认为,这是元春在指婚。当然,元春可以更明确地指婚,可能是她考虑到宝玉年纪还小,就先这样比较含蓄地来表达她的一个意向,就是她觉得,将来她这个弟弟,应该娶宝钗为妻。

我不是从根本上反对元春指婚说,但是,我觉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节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本应是紧接而来的反应,王夫人和薛姨妈首先应该感到高兴,对不对?贾母似乎也应该有个态度出来啊,毕竟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关的文字,反而是写了些别的事情。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大家千万别忘了,就薛姨妈而言,她那宝贝女儿的前途,首选,并不是嫁给宝玉。他们家为什么来都城?其中一个很大的目的,是要让宝钗参加选秀,以成为陪侍、才人、赞善。书里以宝玉为本位,叫宝钗姐姐,叫黛玉妹妹,前面我分析过,故事进展到那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那么,宝钗大体应该是十四岁,黛玉应该是十二岁。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第四十五回,应该也是宝玉十三岁那一年,黛玉有句话,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这与前后文都不对榫,而且各个古本,一直到通行本,这句全一样,这是怎么回事?我想,是个笔误,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后来抄书的人抄到这里,觉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为了五,而这个抄本成了后来各种转抄本的底本,于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岁。这里不细讨论黛玉的岁数问题,还是来说宝钗,宝钗肯定比宝玉大,宝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参加选秀女的年龄,她家带她到都城,为的就是能像元春一样,先选进宫里做女史,然后一步步升上去嘛。那么,究竟宝钗参没参加选秀女呢?我觉得,她参加了,而且应该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个时候去参加的。但是,她却没有被选中,只是曹雪芹写得很含蓄,没有明写,是暗写。而元春的端午节颁赐,给她的一份格外优渥,第一层意思,应该是安慰她,安慰这位美丽而聪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达了那样一个意向,就是既然进不了宫,那么,将来可以嫁给宝玉,成为她的亲弟媳妇。

确立了这样一个思路,我就觉得,从那以后的一连串情节都容易解释了。不信你再细读读,那后面的情节里,宝钗显得非常烦躁,心情似乎总是很抑郁,频频失态,出人意表。还记得那几句对话吗?宝玉不过是因为百无聊赖,问了句宝钗为什么不去她哥哥的生日宴上看戏,她表示了一下嫌热,宝玉随口把她比喻为杨贵妃,她就那样地恼怒,仿佛被揭了伤疤一样,甚至于恨恨地说,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原来我百思不得一解,她说什么不行,怎么会说出这样的怪话来?现在我懂了,她选秀失利,不是因为她模样差,风度次,而是因为她没有过硬的后台,朝中无人,虽有一位表姐封了贤德妃住在凤藻宫,但贵妃是不能干涉朝政的,不能插手宫廷选秀事宜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特许,而元妃显然也并没有被授予那样的特权。因此,宝钗本来就对宫廷选秀的不公平满腹牢骚,而宝玉又偏拿那样的话来灌她的耳朵,难怪她脱口而出,说了那样的话。摸清了她的内心活动,怪话也就不怪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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