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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辑初心

世间坚守一段生命容易,坚守一段初心,却难。

补碗匠

大人们举起碗,对着亮处晃晃,不漏光,很满意。

失手打碎一只小茶壶。

小茶壶是我从地摊上淘来的,精巧玲珑,里面装桂花或是红枣煮茶,一杯刚刚好。

望着一地的碎片,我有些心疼。那人却不在意地说,打掉就打掉了呗,再重买一只吧。说完,他拿起扫帚,唰唰唰,玻璃碎片全进了垃圾袋。地板上变得干干净净,像揩掉一滴水一样轻巧。我们照旧吃饭喝茶、发呆闲话,桌上少掉一只茶壶,与我们的生活,并无半点影响。

小时候却不是这样的。小时候我们不小心打碎一只碗什么的,那是惹了大祸了。我姐有回打碎一只碗,她慌里慌张把它埋到屋后头。吃饭时,母亲找来找去,就是少一只碗。那时,家里有几口人,就配几只碗,绝对没有多余的。

小弟告密,是大姐打碎掉一只碗。

我姐吓得面色煞白,拔腿就要往外溜,被震怒的父亲一把揪住衣领,提到“毁尸”现场。破碎的碗片儿被挖了出来,我姐被打得屁股三天着不了凳子。

邻家有孩子,因打破一只碗,吓得躲到外面游荡,愣是好些天没敢回家。家人在几里外的草堆里找到他时,他已瘦得不成人形了。即便这样,回家后,他还是挨了一顿揍。

那时有补碗匠,走村串户的。补碗匠挑副担子,不慌不忙地走。担子两头,各置一只小木箱。一只箱子里放他的补碗工具,什么小锤子小钻子小镊子的;一只箱子里放补碗的材料,釉泥和各色各样的铜钉。他来到我们村,就坐到村口的一棵大榆树下,静静地等。不一会儿,他的脚跟前,就摆着不少只破碗了。

我们围住补碗匠,好奇地唧唧喳喳,完全忘了挨打那回事了。看补碗匠像裁缝似的,把碎片儿一块一块地拼接起来,拿草绳箍住,再拿小钻子钻眼儿,把铜钉峁进去,用釉泥反复地抹。看一会儿,不耐烦了,跑开去玩。再跑回来看,他还在补。补着补着,那日头也就斜了。

大人们来取碗。破了的碗上,“缝”着细密的纹路,不仔细看,是不大看得出的。大人们举起碗,对着亮处晃晃,不漏光,很满意。他们夸赞着补碗匠高超的手艺,一边就对身旁的小孩威胁道,看下次你的手还敢不敢犯贱,再敢打破碗,就剁掉你的手。

补碗匠看着笑笑,把他的行头一一收起,不慌不忙地挑起担子,迎着夕阳走了。

我们呆立在原地,看着他渐渐走远,直到他走进夕阳里头去。唉,他是不知道,他手底下的活计,是我们小孩挨了多少的打换来的呀。

她不是一棵树

我愣在那里,为一颗小小的心里驻着的尊严。

我是在丽江古城看到那个女人的,靛蓝的大褂,靛青的裤,腰系百褶围腰,典型的纳西族装扮。女人很老了,皮肤松弛,多皱褶。她盘腿坐在一方檐下,守着一堆绣花鞋垫,对着熙来攘往的人,风吹不动。像丽江河畔的一方石,抑或檐上的一块砖,身边的一个热闹世界,都与她无关的。她的身上,充满无法言说的古朴和沧桑。

我承认,这样的沧桑,深深打动了我。我身边的游人,亦有停下来看她的,他们在她的鞋垫面前弯下腰去,看看,并不买。抬首就是一爿店,更精美的东西,里面多的是。

我举起手里的相机。飞起的檐,赭色的木门,檐下的红灯笼,还有这个老妇人,这实在是个很不错的画面。我甚至想过,如果拍摄效果好,我要把它放进我的游记里当插图。就在这时,突然从人群里冲出一个小孩儿来,小孩儿七八岁,黑,且瘦。他斜背着一个网兜兜,里面横七竖八躺着一些空饮料瓶。小孩儿几步就冲到檐下的老妇人跟前,伸出胳膊挡在前面,眼睛亮亮地对着我,口齿伶俐地说,不许拍!

我吃了一惊,没明白过来。我说怎么了?手里依然举着相机。

小孩儿一看,急了,直视着我,再次强调,不许拍!她不是一棵树!

我愣住了。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啊,她不是一棵树呢,我怎么可以随便拍?我放下举起相机的手,对小孩儿抱歉地笑了笑。小孩儿松了一口气,却仍盯着我,仿佛怕我偷拍。

我看他实在可爱,开玩笑地问他,那么,我可以拍你吗?

他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回答得倒爽快,说,可以。不过,他伸手一指老妇人脚边的五颜六色,坏坏地笑,说,你得先买一双老奶奶的鞋垫。

我问,为什么呢?

他答,因为你刚才侵犯了她,算是向她道歉。

我笑,照他说的做了。他很高兴,挺配合地让我给他拍了一张照片。我故意问他,你也不是一棵树呀,为什么让我拍?

因为你问过我可不可以呀,小家伙响亮地答。而后跑进人群里,像条小泥鳅似的,转瞬不见了踪影。

我愣在那里,为一颗小小的心里驻着的尊严。

这以后,我又去过很多地方,但不管到了哪里,我都不会再轻易把别人捉进我的镜头。因为,她不是一棵树,我没有权利侵犯她。

尘世里的初相见

这是尘世里的初相见,总会在我们的记忆里反复再现。

陌生的村庄,在屋门口坐着摘花生的老妇人,脚跟边蜷着一只小黑猫,屋顶上趴着开好的丝瓜花……这是一次旅途之中,无意间掠入我眼中的画面,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就是常常被我想起。那个村庄,那个老妇人,那猫那花,它们在我心里,投下异样的温暖。我确信,它们与我心底的某根脉络相通。

机场门口,一对年轻男女依依惜别,男人送女人登机。就要登机了,女人走向检票口,复又折回头,跑向男人,只是为了帮他理理乱了的衣领。这样的场景,我总在一些浅淡的午后想起,一个词,很湿润地跳出来,这个词,叫爱情。

送别的车站,一个母亲,反复叮嘱她人高马大的儿子,“到了那儿,记得打个电话回家。天好的时候,记得晒被子。”儿子被她叮嘱得烦了,一边往车上跨,一边说:“知道了知道了。”做母亲的仍不放心,伏到车窗上,继续叮嘱:“到了那儿,要记得打个电话回家啊。”母爱拳拳,怀揣着这样的母爱上路,人生还有什么坎不能逾越呢?

凤凰沱江边,夏初的黄昏,空气中,飘荡着丝丝甜润的水的气息。放学归来的孩子,书包挂在岸边的树上,脱下的衣服,胡乱扔在青石板上。一个一个,跳下水,扑通扑通,搅了一河两岸的宁静。我遥问:“冷吗?”他们答:“不冷。”一个猛子下去,不一会儿,隔老远的水面上,冒出一个一个的小脑袋来。岸边的游客,笑看着他们。这旅途中偶然撞见的一景,谁能轻易遗忘?时光不管走多远,童年的影子,一直在,一直在的。它碰软了我们的心。

苗人寨子里,一场雨刚落过,弯弯曲曲一路延伸上去的青石板上,苔痕毕现,湿漉漉的打滑。瘦瘦的大黄狗,蹲在自家家门口。破旧的院门,灰灰的屋顶,却从里面走出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来。小姑娘赤着脚,从青石板上一路奔下去,辫梢上两朵粉红的蝴蝶结,艳红了简陋的寨子。我唤她一声,她停下脚步,转身讶异地看着我,笑一笑,复又奔下去。我很惊奇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么滑的路,她怎么不会摔倒?那次旅途中的其他,我回来后大抵都遗忘了,唯独这个小姑娘,不经意地,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日子里,氤氲着别样的感动。无论生活有多灰暗,总有明亮的东西在,人生不绝望。

这是尘世里的初相见,总会在我们的记忆里反复再现。没有理由地使我们静静感念一些时光,静静地,不着一言。像老屋子里,落满尘的花瓶中,一枝芦苇沉默。阳光淡淡扫过,空气中,有微尘曼舞。这是宁静的好吧?这样的宁静,让人内心澄明。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红尘阡陌中,我们欠缺的,或许正是这样一颗欢喜的心。

做了一回小贼

物质的欢愉到底是短暂的,精神的折磨才是长久的。

三毛写过一篇文章叫《胆小鬼》,说的是她小时候偷拿母亲五块钱的事。她揣着这五块钱,像揣着一团火,烫得她一整天魂不守舍,父亲的一个眼神,母亲随意的一句话,都让她如坐针毡。她变得爱脸红、烦躁,不肯讲话,吃不下东西,像害了一场病,最终,她把这五块钱再偷偷放回去才安了心——小贼到底是不好当的。

每个小孩,都有过这样做小贼的经历。所贪的也并不多,只为喜欢的画片,只为喜欢的玩具,只为喜欢的小人书,只为向往中的那一口甜、一口香,就冒着被大人们捉住的危险,做了一回小贼。偷盗的手法又幼稚又拙劣,处处欲盖弥彰,然又折磨着小小的心,做人有了不光明。物质的欢愉到底是短暂的,精神的折磨才是长久的,这样的滋味尝过一次,便不想再尝。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也做过一回小贼。

想想我家那时人气该多旺啊,三间草房子,挤着大大小小十几口人,我爷爷我奶奶、我爸我妈、我姐、我大弟和我、我小娘娘、我小叔叔,还有我奶奶的养母,我们叫婆老太的,当时被接来我家养老。

后来我小弟也出生了。

婆老太八九十岁了吧。在孩子眼里,那个年纪的人,都老得非常遥远。婆老太大多数时候是躺在床上的,整个人没在一片幽暗里。那间房里搁着三张床,我、我姐和小娘娘在一张床上睡,我爷爷我奶奶带了我小叔叔在一张床上睡,婆老太一人独占一张床。靠南窗还搁一张古式书桌,木是上好的紫檀木,是我奶奶的陪嫁,上面放着木梳、铜镜、我奶奶的簪子、一盒百雀羚,外加一只陶罐。陶罐里装过炒米,过年时还装过糖果糕点。还有一口小闹钟,上面有公鸡,着红冠的鸡头,不停地啄食着,上下,上下,滴答,滴答。我生病时,躺床上无聊,就盯着桌上的那只小闹钟看,一看就是大半天,也不觉枯燥漫长。我惊奇着那只公鸡怎么总也停不下来,它着红冠的鸡头一直在啄啊啄的,不知疲倦。那时不懂,时间哪有停下来的,时间总是快马加鞭一路向前,它不等任何人。

婆老太有时叫过我和我姐去,手指着书桌底下,说那里有很多的小鱼在跳,叫我们去捉。我们就跳着笑着,说婆老太骗人。我奶奶说,婆老太老糊涂了,阎王爷快上门来叫她了。那意思我们大体上懂,是说婆老太快要死了。我们不觉得死的可怕,笑着跑进房里去,跟婆老太要求道:“婆老太,你死后不要变成鬼来吓我们哦。”婆老太一口答应:“乖乖,婆老太不会变成鬼来吓你们,婆老太舍不得吓你们。”我们听着,开心,忙着去告诉给奶奶听。现在想着,我婆老太面对死亡的从容,真真让我佩服,她的衰老枯萎一点不叫人悲伤,反倒喜滋滋的。一场告别也只是结束一个旅程,踏上另一个旅程,去往她该去的地方。

也就到了六月。阳光好得像透明的玻璃球,骨碌碌满世界滚着。吾村家家晒伏,把衣箱里的衣帽鞋袜、床上的被褥枕头,统统捧出来暴晒。我奶奶也把婆老太的床单被褥捧出来,门口拉上长长的晾衣绳,我奶奶抖抖被子,晾上绳去。我当时在边上玩耍,眼睛突然亮了,我看见一张绿色的票子,从被子里掉出来,掉到下面摊晒着的一堆柴草里。我奶奶浑然不觉,她继续忙着晒这晒那,一会儿屋里,一会儿屋外。我却动了心思,眼睛不时瞟向那堆柴草,我知道那是钱,我亦知道,用钱可以到村部小店里买到糖吃。

我慢慢挪到那堆柴草前,用脚踩住那张绿票子,趁我奶奶再转身进屋之际,赶紧弯腰抓起来,团在手里,塞进裤兜。却做贼心虚,看着我奶奶,脸涨得通红。幸好我奶奶在忙碌,一点也没留意我。我跑过去,讨好地帮着她拿这拿那,跟前跟后。我奶奶终嫌我碍了手脚,说:“梅丫头你去外面玩吧。”我巴不得她这么说,如逢大赦,一溜烟跑了。

村部小店是公社配给的,每村配有一家。守店的店员亦是公社派下来的,吃着公粮的城里人。在吾村守店的店员姓吴,吾村人都喊他吴会计。吴会计三十多岁,中等身材,白而胖,见人一脸笑,很和气。吾村人对他敬重得很,屋前屋后的自留地里,种点瓜果蔬菜,都拣最好的给吴会计送去,我奶奶就着我送过几回扁豆和丝瓜。吴会计感激得很,在我提回的空篮子里,放上三四颗水果糖。糖被我们几个小孩分着吃了,那意外的甜,让我快乐了好一阵子。

吴会计常年住在店里,店铺不过一间,用货架隔了,里面住人,支着床铺,搁着脸盆脚盆等一应用品。外头是店面,货架上摆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如针头线脑、油盐酱醋、灯罩碗碟、铁皮的文具盒、色彩鲜艳的橡皮和卷刀,还有女人扎头的方巾等等。货架外头横放半人高的柜台,柜台的一角,蹲着两只大肚子的玻璃瓶,里面装着红红绿绿的水果糖,一分钱可以买两颗。吃干净了糖,那糖纸是宝贝,我们挑一张红的,对着太阳照,太阳是红的。换一张绿的,对着太阳照,太阳是绿的。也有孩子小恶作剧,拿糖纸包了虫子,或是泥块,伪装成水果糖,扔在路上,然后躲到一边,看经过的人,很高兴地捡起那颗“水果糖”。

靠店门的地方,倚墙摆着三口大缸。一缸是酱油。一缸是菜油。还有一缸,装的东西常有变化。中秋的时候,是一缸月饼。过年脚下,是一缸白糖或糖果。缸边摆着吴会计烧饭用的炊具,一汽油炉子。吴会计在上面煨肉,小蓝火一跳一跳的,肉香袅袅不断地飘出来。那时我觉得吴会计是顶富有的,拥有一屋子的甜和香,想吃白糖就吃白糖。想放多少油,就放多少油。还有肉吃。

话说这天晌午,我攥着那张绿票子,在金晃晃的太阳下一路小跑,跑到小店门口,手心里汗渍渍的。我一眼瞅见柜台上的玻璃瓶,里面躺着红红绿绿的水果糖,心里却慌张着,一时不敢进去,只在店门口转来转去。吴会计站在柜台里,手里在忙活着什么,他只当我是玩儿的,也不抬头,也不招呼,小孩来玩,只当小狗来串门儿。一人进来买东西,我等那人走了。再来一人,我又等那人走了。我手心里热得发烫,浑身燥热不安,瞭不见再有人来,我终鼓足勇气,走进店里去。柜台比我的人还高,我踮起脚尖,举着那张绿票子,举到柜台上,小声说:“吴会计,我买糖。”吴会计探身过来,他很奇怪地看看我手里的绿票子,看看我,收下钱,从大肚子的玻璃瓶里,给我抓出几颗糖来。

我幸福地独享了那几颗糖,糖纸被我藏在口袋里。到底是做了贼的,我害怕被发现,磨蹭着等嘴里的糖全部消融干净,并再三用袖子擦干净嘴唇,确信闻不出糖味了,这才回家。家里一切太平,婆老太的被褥,仍晒在太阳下。一堆的柴草,仍摊在场上晒。墙头下一丛凤仙花,仍开着红的花黄的花。厨房里,我奶奶也一如寻常,把碗筷摆上了桌,一大盆玉米稀饭冒着热气。家人陆续回来,也就要午饭了。

吴会计突然来我家,着实吓了我一跳,我赶忙躲进房里。

他是午后来的。他跟我奶奶在堂屋里说话,嘀嘀咕咕一通,我奶奶千恩万谢送他出门。我从房内出来,赫然瞥见堂屋的方桌上,躺着一张绿票子。我奶奶看见我,笑了,说:“死丫头,你偷拿婆老太的钱买糖吃了?你知道这是多大的钱啊,这是两块钱啊。幸好吴会计是个好人,把钱给送回来了。”我觉得羞惭,自己倒先哭起来。我奶奶不理我,把那张绿票子收起来。后来,我爸我妈回来,我奶奶把这事当作笑话,讲给我爸我妈听。我爸我妈也笑一回,亦是十分感激吴会计。

这回做小贼的经历,让我好多天不敢去村部小店,不敢看见吴会计,在他心里,我一定是个小贼,一想到这,我就羞愧难过得很。偏偏这时我奶奶着我去打酱油,我无法,大热的天,翻出一件棉袄套上,我以为,这样吴会计就认不出我来。我提着酱油壶,满头大汗走过去,一路上遇见的人都奇怪着,这么热的天,这丫头怎么穿着棉袄。我吭哧吭哧跨进店门,吴会计诧异地看着我,乐了,“梅丫头,你家大人怎么给你穿了棉袄,养痱子的啊?”

我相当惊慌,头低得没法再低,恨不得地上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回家的路上,我垂头丧气、沮丧万分,我这等把自己包裹起来,吴会计都认出来了,他实在是个厉害的人。

初心

世间坚守一段生命容易,坚守一段初心,却难。

初心是什么?

是春天的第一棵嫩芽,刚刚钻出土来;是秋天的第一滴晨露,栖落在花蕊间;是夏天的青荷,送出第一缕香;是冬天的飘雪,在大地上印上初吻。

是大敞特敞的门户,热切地拥抱一切。哪怕风雨雷电。哪怕毒蛇猛兽。

初心里,哪有什么风雨雷电呢!哪有什么毒蛇猛兽呢!是相信这个世界的所有。相信鲜花。相信彩虹。相信笑容。相信温柔。相信纯真和善良。相信承诺。哪怕是谎言,哪怕是欺骗,也是坚信不疑的。

是那样竭尽全力想对一个人好,想爱这个世界,想与之天长地久。

是看不得悲伤、眼泪和疼痛。

是没有得失恩怨。没有猜忌、不安和阴谋。

是毫不设防。

是随时随刻,准备倾囊相赠。

花好月圆。日日都是人间四月天。

羡慕小孩子。

每个小孩,都有一颗初心。

看两个陌生的小孩初相见,是颇有意思的。

根本不用大人引荐,他们早已从对方身上,嗅出同类的气味。像两只小狗相遇,就那么好奇地、专注地,打量着对方,仿佛在打量另一个自己。

然后,一个突然不好意思地跑开去,把一张小凳子搬来搬去,弄出很大的响声。甚至不顾大人的阻挠和责斥,故意把沙子撒到吃饭的碗里。其实哪里是玩,只不过用这种方式,吸引另一个注意。眼神清清楚楚地是朝着另一个的,那里面在热切地无声地说,你也来呀,你也来呀。

另一个立即读懂,欢快地跑过去,跟着玩起来。

笑是他们最好的语言。他们挨在一起,一个笑,咯咯咯。另一个笑,咯咯咯。也没什么好笑的,但他们就是望着对方,笑个不停。

他们一笑,全世界的花儿都开了。

也只一盏茶的工夫,他们俨然已成旧相识,到哪里都手牵着手的。他奔跑,她也奔跑。她跳跃,他也跳跃。她绕着一棵树转圈,他也绕着。他叫她,佳佳妹妹。她喊他,阳阳哥哥。是两支小溪流相遇,欢欢喜喜地汇聚到一起,心里倒映着一个蓝天。

告别时,已变得难分难舍,总要哭闹好久。

是真心的舍不得舍不得呀。全世界所有的玩具都拿来,也不敌眼前的这个哥哥和这个妹妹呀。

大人们只觉得好笑,以为小孩健忘着呢,对他们这小小的初心,哪会当真。只是哄骗着,明天还会再来玩的呀。

他们破涕为笑,信以为真。哪里知道,人生有些相遇,只是偶尔的路过,再回不了头的。

过了小半年,他和她,玩着玩着,忽然丢下玩具,出一回神,嘴里碎碎念道,我想佳佳妹妹了,我想阳阳哥哥了。

是一朵花和另一朵花相遇,稍稍点一点头,就有无限的好意。初心晶莹,无关江山,无关风月,只关乎一个他,只关乎一个她,只想在一起,在一起。

不忘初心。有几人能做到不忘呢?

初相见,他对她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眼神清亮,誓言叮当,地老天荒。

然一辈子太长了,走着走着,也就走岔了道。他不是他了,她亦不是她。陌上相逢,只剩陌生。

林黛玉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傻姑娘她不知道的是,今日哪能和当初相比,当初捧出的是颗初心哪!是天也透亮,地也透亮。

人越长大,离初心就越远。

世间坚守一段生命容易,坚守一段初心,却难。

我们都把初心给弄丢了。

那些年,指甲花开

女孩子天生就有扮美的本领,即使在再贫瘠的荒芜里,她们也能无师自通,种植出美来。

花店里有一种花,小小的一株,高不盈尺,装在小陶罐里。陶罐拙朴小巧。花也小巧,纤纤弱弱的,从密密的叶子下,探出一点红,和一点白来。像极害羞的小丫头。捧上一罐,爱不释手地探问,这什么花呀?卖花的女人微微一笑,这指甲花呀,改良的指甲花呀。心当下一惊,仔细看去,看出似曾相识来,可不就是指甲花!

对这花太熟稔了,熟稔到几乎熟视无睹的地步。每年夏天,乡村人家的房前屋后,都是它,一大丛一大丛的。也没谁特意栽种过,它就那么姐妹众多。一场夏雨后,满场的姹紫嫣红,噼里啪啦燃开去的,都是它。红的,白的,紫的,黄的,极尽颜色。像谁用蜡笔,一朵一朵给涂抹过。

做女孩子的,这个时候,最开心了。因为,又可以用它染指甲了。我们采了它的叶和茎,捣碎,掺上明矾,隔置小半天,就可以敷到指甲上。一夜过后,指甲上准留下艳艳的红。由不得人不佩服,女孩子天生就有扮美的本领,即使在再贫瘠的荒芜里,她们也能无师自通,种植出美来。

是那样的夏夜,一大家子坐在家门口的场院上纳凉。风若有似无吹过,白天的暑热,渐渐消去。露珠悄悄降落。植物们的香气,浮游上来,黄豆荚、南瓜、丝瓜、豇豆,还有玉米和水稻。虫子们大着胆子在鸣唱。天上的星星,密布得像撒落的米粒。我们掐一把黄豆叶,让祖母给包红指甲。祖母总是很有耐心,她把已搅拌好的指甲花,细细地覆盖到我们的指甲上,用黄豆叶包好,外面再用茅草扎紧了。我们戴着这样的“指甲套”,十指沉沉,不好受,却都能忍着。忍一忍,美就来了。——那时我们就懂。

女孩子们聚一起,免不了要比比谁的手指甲染得更红艳。黄昏下,我们割完满满一篮子猪草,坐在沟渠边说话,把染了红指甲的手,放到水里面。红指甲在水里面显得分外妖娆。我们轻轻摆动手指头,一沟的水,便都妖娆地晃动起来。我们的心,也跟着妖娆起来。

我也曾把一朵一朵的指甲花,摘下来,用针线细细穿成花环,戴头上、戴脖子上,在乡间土路上艳艳地招摇。就有乡人停了锄望着我笑,笑容也如指甲花般的,很明艳。呀,这小丫头,是个人精,不知谁突然笑说。引起一阵和善的附和。当时我虽不知人精是什么,但隐约知道那是一句夸奖的话,小小的心立即飞扬起来。

很多年过去了,我忘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但乡人笑吟吟的那一句“这小丫头,是个人精”的话,我却一直记得。每每想起,就莞尔不已。

步摇

贫瘠中的美,光芒绵长得足以覆盖我的一生。

我敲出“步摇”这两个字时,我的手底下,仿佛也在摇曳生风。我一直一直在想,怎么会有这样的首饰呢,它居然叫步摇。

它也只能叫步摇的。

我发现它,是在一套《汉族风俗史》里,说到唐代女子常见的首饰时,提及步摇。原不过是钗梁上垂有小饰物的钗,古代女子,把它插于发髻前。书中只是轻浅的两笔,淡淡带过,在我,却念念于心。步摇,步摇,这叫法,多活泼!像调皮的小孩子,一刻也坐不住,满室的安安稳稳中,他一颗小小的心,早跑到屋外去了。大人稍一不留意,他已溜出屋外,在野地里又蹦又跳。花样女子发髻上插了这样的步摇,莲步轻移,钗随人动,该是怎样的生动!在风吹不动的日子,也会陡增几分情趣。

祖母有钗,银的。年岁久了,色泽变得有些黯淡。祖母还是当它作宝贝,每日里细细地梳完头,把它插到脑后的发髻上。那时我年幼,是极不安分的一个人,母亲笑我身上一定是装了弹簧。然而看祖母梳头,我却能安稳地待一边,一看就是半小时。有时也会抢了她的钗,往我稀黄的头发上插。哪里插得住?祖母笑,等小丫头长大了才行的。我于是盼望长大。而长大是件多么遥远的事,那些日子,天地转得那么慢那么慢。

村里的女孩子,赶小就知道美。草地里坐着,一捧青草在膝上,用它编草戒指草项链草耳环。有一种草的汁液很黏稠,编了耳坠粘在耳上,可以挂很久不会掉下来。我们就“戴”着这样的耳坠,迎着风跑。我们跑,耳坠也跑,我们想象,那是缀着闪亮珠子的耳坠,一步三摇。日子里有满满的好,说不上的。

一段时期,女孩子们赶趟儿似的去穿耳洞。有了耳洞,长大了就可以戴真的耳坠的。我姐姐穿了,在没有耳坠可戴的年代,姐姐一直用一根红线拴着。风吹发飞,那红线隐约可见。美得惊魂。

我也要穿耳洞,是下了决心的。村东头的女人会穿,她喜欢吸水烟。女孩子们讨好地帮她装上烟叶,她点上火,深深吸一口,而后拿出一根银针来,给女孩子们穿耳洞。她捏着女孩子们的耳垂,不停地揉,嘴里说着,哎呀,这姑娘的耳朵长得真好看。突然一针下去,女孩子的眉头跳一跳,是疼的。却嬉笑着说,不疼。女人给她们的耳洞穿上红线,刚刚还寻常着的女孩子,瞬间就变得光彩照人起来。

我却犹豫着,不敢。她们劝,不疼呀,来穿呀。我还是不敢。门外风在招摇,女孩子们等不及再劝我,一个个跑进风里面,发飞起来,她们耳朵上拴着的红线,艳得夺目。

我的耳洞,最终也没有穿成。却对那样的场景,记忆深刻。贫瘠中的美,光芒绵长得足以覆盖我的一生。

喜欢过一个词:布衣荆钗。是乡野女子,粗布衣衫地穿着,却有钗配着,哪怕是荆钗。我以为,《陌上桑》里的罗敷就应是这样的打扮的,而不是文中所写的穿着华丽。她在路边采桑,发髻上的荆钗,追了她的身影而动,她一抬手一扬眉,都藏了万种风情。天生丽质难自弃,那才叫一个惊艳。

五点的黄昏,一只叫八公的狗

日子还是从前的日子,日子又不是从前的日子了。

完全是场意外,在早春,我遇见一个叫帕克的男人,和一只叫八公的狗。

起初,狗还不叫八公。它还在它的童年,在它尚未拥有一个名字的混沌童年。它不知打哪儿来,或许,它的存在,就是为了守候。它出现在火车站,出现在帕克面前,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一段尘缘,由此诞生。

小狗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它抬眼望人时,那里面飘着层层雾霭。像一个童稚的孩子,轻轻张开他的眉睫,如水的眼神,懵懂,又无邪。

对,无邪!我相信帕克就是因这样的无邪,而心生怜悯,羁住前行的脚步的。其时,他正要乘火车去上班。他是一所大学的教授,人到中年,生活安定。可是,这只小狗的突然出现,打破了他的安定。

他抱起它,到处寻问,谁丢了小狗。寻问无果后,他又极力怂恿别人收养它——他要乘火车去上班,按规定,火车上是不允许带小狗的。再说,一个大男人带着小狗上班,算咋回事呢?

所有人都表示了对小狗的喜欢,但没有人愿意收养它。他与它眼神对视,他是无奈的,它是信任的,灵魂与灵魂,在那一刻达成共识:哦,就这样吧,就让我们在一起吧。——他带上了小狗。

看到这里,我还是漫不经心的。这部由莱塞·霍尔斯道姆导演的,名叫《忠犬八公的故事》的片子,是帮我调试电脑的小陈随手打开的。片子没卡住,小陈说,你的电脑没问题了,网速挺快的。我哦了声,说谢谢。我并没有打算把这部片子看下去,只当让一种声音,陪伴我。我手头在做另外的事,我把多余的报刊书籍,整理好了,放到一个纸盒箱里。我的房间,因塞满各类报刊书籍,总是显得很凌乱。在这个万物萌动的早春,我心血来潮了,想收拾一下它,让春天的气息,来充盈它。

桌上两盆水仙,花苞苞满得快撑不住了,就要开花了。我俯身过去,数了数,一盆里,有六个花苞。一盆里,有五个花苞。而这时,帕克和小狗,已坐到火车上,火车一路轰隆隆向前。画面安静,没有什么特别的。

如果说,最初帕克是因怜悯而收留了这只小狗,那么,随着他与小狗的共处,这种怜悯,已上升为怜爱了。善良与弱小相遇,哪里还有别的路可走?只能在一起,也只有在一起。他和它共食一小篮子的爆米花;他趴在地上,用嘴示范着,教它学捡球。他们的亲密无间,终于让一度对收养小狗持反对意见的妻子,也改变了初衷——她爱他,他的快乐,就是她的快乐。加上女儿的喜欢,这只流浪的小狗,正式成为他们家庭中的一员,取名八公。

日子还是从前的日子,日子又不是从前的日子了。生活中,多了许多的牵挂与惊喜,无论对于帕克来说,还是对于八公来说,相聚的日子,多么幸福。八公在与帕克的嬉戏中,逐渐长大,长成一只威武漂亮的大狗。不过在帕克面前,它还是童年时的那一只,天真无邪。它依赖帕克,简直须臾不能分离。帕克去上班,它非要跟着不可,这一跟,就跟成了小镇上一道风景。

每天早上,他们一起出发,前去小镇的火车站。一路上,他们尽情戏耍,风轻云淡。到了车站,帕克推开那扇通往火车的门,回头,跟八公挥挥手。八公默送着帕克的背影在门后消失,这才不情不愿地转身,自个儿回家。傍晚五点,它准时跑来火车站,等在站台上,接帕克下班。火车轰隆隆开过来了,门开,下车的人流里,帕克远远叫,八公!八公的狂喜,在那一刻,达到极点。它跳过去,尽情撒娇。满世界里,都跳动着他们的快乐。

这样的温情,深深打动了我。我坐下来,一心一意看他们的故事,任房间里一片狼藉。几朵水仙,终于挣脱外面裹着的一层胞衣,“啪”地绽开——花开原是有� �音的。就像动物原是有感情的,谁对它好,它就对谁好,单纯、执着。

我在水仙花的花香里,继续看帕克与八公。一天天,他们持续着他们的“约定”,在车站分离又聚合。那样的风景,成了小镇车站站长、卖热狗的小贩、附近商店老板娘眼里最为寻常的景象。大家微笑着看,就像看车站旁长着的一棵树,就像看每天准时到达的火车。尘世的好,就是这样的,一点一滴,蔓延开来。

然而,有天早上,帕克去上班,八公却怎么也不肯跟他一道出门。它呜咽着,在地上打着转。帕克怅然若失地,一个人走向车站,边走边回头。在他推开通向火车的门,就要登上火车时,八公突然出现了。它嘴里叼着一个球,跑向帕克,那是帕克一直想教会它的技艺,之前,它一直没学会。这太让帕克惊喜与骄傲了。他推迟了登车,与它在车站上,玩起捡球的游戏,帕克把球扔出去,八公立即跑去把球给“捡”回来。帕克开心地对每一个路过的人说,瞧,它会捡球了!

我信,狗是有先知先觉的。小时候,我邻居家有狗,一天夜里,那狗突然哭叫不已。天明,那家的主人死了,脑溢血。这里的八公,应是早就预料到了的,这一次,将是它和帕克最后的欢聚。它调动了作为一只狗的全部智慧,想挽留住帕克,但终究,帕克是要走的,火车就要开了,他要去上班。

这一走,帕克再也没有归来,他倒在大学里的演讲台上,突发性的心肌梗塞。

他曾经待过的地方,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他的妻子,因怕睹物思人,悲伤地离开了他们曾经的家。他的女儿,彼时已出嫁。她开车回来,带八公走。车子经过了那么多的路,拐过了那么多的弯,她是要让八公,把曾经的记忆,丢在身后的。

新家也温馨,八公受到最好的照顾。然八公却待不住,它的脑海里,全是火车的轰鸣声。它离开了帕克女儿的家,顺着记忆,走回它的车站,走回它与帕克“相约”的地方。在五点的黄昏,在火车就要到站的时候。

门开,门关,那里都不再有帕克。它听不到帕克熟悉的呼唤,它的眼睛里,蓄着深深的悲伤。它等在那里,等在他们相聚的老地方,它是相信他会回来的。车站的人渐渐习惯了它的等待,他们给它送吃的。偶尔也停在它身边,一起忆一忆那个叫帕克的大学教授,他的儒雅,他的谦谦风度。他们对它说,教授永远也不会回来啦。它抬眼看看,仿佛听懂了,却依然固执地趴着,守在那里。

我的泪,终于抑制不住,汹涌而出。随着年岁渐长,我们早已忘掉流泪的滋味,以为这个俗世里,再也没有让自己疼痛的人和事了。我们把这样的人生,叫作淡定和从容。而事实上,内心的柔软一直在的,它被一只叫八公的狗唤醒。

树绿了黄,黄了绿……雪落在八公身上,雨打在八公身上,一天天,一年年。它坚守在那里,等着帕克归来,在黄昏的车站。九年的时间,无有更改,直到它老死在那里。

整部片子,没有过多的曲折,不过是些小场景、小事件,人在慢慢老,狗在慢慢老,情却没有老,且永远也不会老。它就是我们的生活,是被我们忽略掉的一些感动。它让我们对眼下平淡而寻常的日子,重又充满温情的期待,并且学会在生命与生命之间,传递爱,和忠诚。

感谢八公!

淡香暖风

它们静默一会儿,所有的花朵,都跟着笑起来。

黄昏时,路过街边的小公园,见到几个大人带着孩子在玩。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努力挣脱他小母亲的手,沿着一条石铺的小径,跌跌撞撞向前奔去。他一边奔,一边挥动着双臂,咯咯咯笑着。他笑什么呢?他的前面是路,后面是路,路上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小径旁,有几棵花树,在开着花。

小母亲追上他,抱他入怀。小母亲叫,哎呀,你不要再跑了嘛。小孩子不听,又挣脱开来,下到地上,跌跌撞撞跑开去。一边跑一边笑,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我停下来,望他。他笑什么呢?笑得人的心里面,绿草茵茵。

道旁的几棵花树,定也奇怪着吧?它们静默一会儿,所有的花朵,都跟着笑起来。

路过的风也笑起来。

夕阳也笑起来。云彩也笑起来。

整个天地,都笑起来。

我也笑起来。

如此的淡香暖风,真叫人柔软。

想起多年前,也是这样的黄昏,我倚在老街上的邮局大门口,等我爸来接。

我们从乡下来,上街一趟不容易。我爸领我去吃了一碗馄饨,他办事去了,嘱我在邮局门口等他。

我站在那里,东张西望,一会儿看看街道,一会儿看看邮局里面的人,笑嘻嘻的,莫名的高兴。

邮局的柜台后,坐着三四个办公的人,他们沉默不语地做着事。没有人来,也没有人出去,一屋的静悄悄。

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抬头看看我,再看看我,忍不住问,小姑娘,你笑什么呢?

我不答话,只管笑我自己的。

中年男人愣一愣,不由得也笑起来。他对旁边人说,这小姑娘,爱笑。大家都抬头看我,看着看着,也都笑了。

后来,中年男人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摸了摸我的头,递给我一块奶糖,他说,好姑娘,你要一直这么笑下去啊。那时,奶糖对于乡下孩子,是稀罕物。我笑得山花烂漫的,收下,紧紧攥手心里。

我爸很快来接我了,半路上,我给他看那块奶糖。我爸很意外,问,他们为什么要给你奶糖呢?

我也不知道呀,我很开心地回。

多年后,我知道了,我的笑,给他们带去了淡香暖风。那块奶糖,是对笑的回报。

小鸟每天唱的歌都不一样

我们互不干扰。世界安好。

一只鸟在啄我的窗。

有时清晨,有时黄昏。有时,竟在上午**点或下午三四点。

柔软的黄绒毛,柔软的小眼睛,还有淡黄的小嘴——一只小麻雀。它一下一下啄着我的窗,啄得兴致勃勃。窗玻璃被它当作琴弦,它用嘴在上面弹奏乐曲,“笃”“笃”“笃”,它完全陶醉在它的音乐里。

我在一扇窗玻璃后,看它。我陶醉在它的快乐里。

我们互不干扰。世界安好。

有一段时间,它没来,我很想念它。路上偶抬头,听到空中有鸟叫声划过,心便柔软地欢喜,忍不住这样想:是不是啄我窗子的那一只?

我的窗户很寂寞,在鸟儿远离的日子里。

街上有卖鸟的。绿身子,黄尾巴,眼睛像两粒小豌豆。彩笔画出来似的。

鸟在笼子里,啁啾。

我带朋友的小女儿走过。那小人儿看见鸟,眼睛都不转了,她欢叫一声:“小鸟哦。”跳过去,蹲下小小的身子看鸟。鸟停止了啁啾,也看她。

它们就那样对望着,好奇地。我惊讶地发现,它们的眼神,何其相似:天真,纯净,一汪清潭。可以历数其中细沙几粒、水草几棵。

小女孩说:“阿姨,小鸟在对我笑呢。”

有种语言在弥漫,在小女孩与小鸟之间。

我相信,那一定是灵魂的暗语。

我确信我家的屋顶上,住了一窝鸟。

深夜里,我写字倦了,喝一杯温热的白开水。四周俱静。我家屋顶上,突然传来嘈嘈切切的声音,伴着鸟的轻喃,仿佛呓语。我以为,那一定是一家子,鸟爸爸,鸟妈妈,还有鸟孩子。

我微笑着听,深夜的清凉,霎时有了温度。

我开始瞎想,它们是一窝什么样的鸟呢?是“泥融飞燕子”中的燕子么?还是“百啭千声随意移”中的画眉?或许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的黄鹂和白鹭呢?简直活泼极了,翠绿、艳黄、纯白、碧蓝,怎一个惊艳了得?它们鸣唱着、欢叫着,发出天籁之声。

我没有爬上屋顶去看,它们到底是怎样的鸟。我不想知道。

它们一天一天,绵延着我的想象,日子里,便有了久久长长的味道。

故事是在无意中看到的。说某地有个退休老人,多少年如一日,用自己的退休金,买了鸟食,去一广场上喂鸟。

为了那些鸟,老人对自己的生活,近乎苛刻,衣服都是穿旧的,饭食都是吃最简单的,出门舍不得打车,都是步行。

鸟对老人也亲。只要老人一出现,一群鸟就飞下来,围着老人翩翩起舞、宛转鸣唱,成当地一奇观。

然流年暗换,老人一日一日老去,一天,他倒在去送鸟食的路上。

当地政府,为弘扬老人的精神,给老人塑了一铜像,安置在广场上。铜像安放那天,奇迹出现了,一群一群的鸟,飞过来,绕着老人的铜像哀鸣,久久不肯离去。

我轻易不落的泪,掉下来。鸟知道谁对它们好,鸟是感恩的。

有一段时间,我在植物园内住。是参加省作家读书班学习的,选的地方就是好。

两个人一间房,木头的房。房在密林深深处。推开木质窗,窗外就是树,浓密着,如烟地堆开去。

有树就有鸟。那鸟不是一只两只,而是一群一群。我们每天在鸟叫声中醒过来,在鸟叫声中洗脸、吃饭、读书、听课。在鸟叫声中散步。物欲两忘,直觉得自己做了神仙。

有女作家带了六岁的孩子来。那孩子每天大清早起床,就伏到窗台上,手握母亲的手机,对着窗外,神情专注。我问他,“干吗呢?给小鸟打电话啊?”他轻轻冲我“嘘”了声,一脸神秘地笑了。转过头去,继续专注地握着手机。后来他告诉我,他在给小鸟录音呢。“阿姨,你听你听,小鸟每天唱的歌都不一样。”他举着手机让我听,一脸的兴奋。手机里小鸟的叫声,铺天盖地灌进我的耳里来。如仙乐纷飞。

小鸟每天唱的歌都不一样,这句话,我铭记了。

孩子和秋风

孩子有本心。即便是肃杀的秋风,他们也给它镶上童话的金边,从中窥见生命的可亲和可爱。

我和几个孩子站在一片园子里,感受秋天的风。园子里长几棵高大的梧桐树,我们的脚底下,铺一层厚厚的梧桐叶。叶枯黄,脚踩在上面,嘎吱嘎吱,脆响。风还在一个劲儿地刮,吹打着树上可怜的几片叶子,那上面,就快成光秃秃的了。

我给孩子们上写作课,让孩子们描摹这秋天的风。以为他们一定会说寒冷、残酷和荒凉之类的,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

一个孩子说,秋天的风,像把大剪刀,它剪呀剪的,就把树上的叶子全剪光了。

我赞许了这个比喻。有二月春风似剪刀之说,秋天的风,何尝不是一把剪刀呢?只不过,它剪出来的不是花红叶绿,而是败柳残荷。

剪完了,它让阳光来住,这个孩子突然接着说一句。他仰向我的小脸,被风吹着,像只通红的小苹果。我怔住,抬头看树,那上面,果真的,爬满阳光啊,每根枝条上都是。失与得,从来都是如此均衡,树在失去叶子的同时,却承接了满树的阳光。

一个孩子说,秋天的风,像个魔术师,它会变出好多好吃的,菱角呀,花生呀,苹果呀,葡萄呀。还有桂花,可以做桂花糕。我昨天吃了桂花糕,妈妈说,是风变出来的。

我笑了。小可爱,经你这么一说,秋天的风,还真是香的。我和孩子们一起嗅,似乎就闻见了风的味道,像块蒸得热气腾腾的桂花糕。

一个孩子说,秋天的风,像个调皮的娃娃,他把树上的叶子,扯得东一片西一片的,那是在跟大树闹着玩呢。

哦,原来如此。秋天的风一路呼啸而下,原是藏着笑的,它是活泼的、热闹的,是在逗着我们玩的。孩子们伸出小手,跟风相握,他们把童年的笑声,丢在风里。

走出园子,风继续在刮。院墙边一丛**花,开得肆意流畅,一朵一朵,像新剥开的橘子瓣似的,瓣瓣舒展,颜色浓烈饱满。一个孩子跳过去,弯下腰嗅,突然快乐地冲我说,老师,我知道秋天的风还像什么了。

像什么呢?我微笑地看她。她的小脸蛋,真像一朵小菊花。

秋天的风,像一个小仙女,她走到菊花旁,轻轻吹一口气,菊花就开了。这个孩子被自己的想象激动着,脸上洇着兴奋的红晕。

我简直感动了。可不是,秋天的风,多像一个小仙女啊!她走到田野边,轻轻吹一口气,满田的稻子就黄了。她走到果园边,轻轻吹一口气,满树的果实就熟了,橙黄橘绿。还有小红灯笼似的柿子。还有青中带红的大枣,和胖娃娃一样的石榴。她走到旷野边,轻轻吹一口气,一地的草便都睡去了,做着柔软的金黄的梦。小野花们还在开着,星星点点,红的、白的、紫的,朵朵灿烂。在秋风里,在越来越高远澄清的天空下。

孩子有本心。即便是肃杀的秋风,他们也给它镶上童话的金边,从中窥见生命的可亲和可爱。

寂寞的马戏

人人都投以最饱满的热情,乐,是单纯的乐、朴素的乐、全心全意的乐。

马戏团来我们村子里表演,绝对是盛事一桩。

那些年,吾村除了偶尔的露天电影做会时的唱道情、过年时的群众演出,就数马戏团最让我们期盼了。娱乐也就这么多,却一个顶一个热闹有趣。人人都投以最饱满的热情,乐,是单纯的乐、朴素的乐、全心全意的乐。不见华丽铺张,却自有它的喜悦安康。

马戏团很快在村部晒场上安营扎寨,搭了帐篷住,几十口人住在一起。说是马戏团,马其实并不多,也就一匹两匹的,拴在帐篷外。有孩子拔了一把青草去喂它们,它们爱搭理不搭理的,骄傲得很。帐篷外面,牵上了长长的晾衣绳,挂了一绳的花花绿绿。风一吹,那些花花绿绿都飘拂起来,让那一个世界看上去,仿佛是顺水漂来的仙岛。

马戏团在吾村一逗留就是四五天,天天下午有演出。周围村子的人,也都赶过来看。学校也组织学生包场。午后,路上络绎不绝的,全是人。喧喧嚷嚷着,五颜六色着,兴兴的,都是活着的趣味。

马戏团里,总有几个耍杂技的女孩,她们穿水绿的衫,水粉的裤子。或者,水粉的衫,水绿的裤子。她们跟我的年纪相差无几,脸上打着胭脂水粉,面容姣好。她们在钢丝上腾挪扭转,把身体盛放成花朵。如水中浮莲。又似牡丹朝阳,一朵两朵三朵地开。头顶是清风明朗的天,真正叫人欢喜。

众人拼命鼓掌,拍得手都红了。有人感叹着,这些小丫头真是不简单。我奶奶怜惜她们,说:“这些伢儿呀,怕是骨头都练软了。”

我那时会翻筋斗,会倒立,小胳膊小腿也灵活得很。我能从我们村部晒场,一路翻着筋斗翻到家门口。看着她们,我动了小心思,我也要把骨头练软。我也要穿水粉的衫、水粉的裤,像花朵一样在钢丝上盛放。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进马戏团。

我为这事苦恼。

我缠磨着我爸,打听马戏团的事。我爸说:“这些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家里养不活了,从小被送进马戏团去。这些孩子,早上天不亮就要起来练功,练不好要挨师傅的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的,他们不知吃了多少鞭子的。”

我仍坚持着,我要去马戏团。

大人们都取笑我,说我是入了魔了,没人拿我的话当真。

我独自跑过去找马戏团的人。

是曲终人尽散,晒场上残留着一地的瓜子壳子。马戏团的人在收拾道具,帐篷门口的大锅里,熬着一大锅稀饭。里面有女孩子突然掀帘出来,挂一脸泪痕。后面有声音在追着骂:“叫你顶缸,你练多长时间了,怎么还学不会!跟头笨猪似的,你今天晚上觉不要睡了,什么时候把缸顶起来,什么时候睡觉!”

那女孩子看我一眼,转到帐篷后面去了。

一瘦瘦的男人,跟着走出来,长得尖嘴猴腮的,一脸的怒气冲冲,与台上的轻舞飞扬,有着极大的不同。我被吓住,只呆呆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一句话也不敢问。

有人在叫:“开饭啦!”一把大勺子在锅里搅。里面的人陆续出来了,一人手里拿一只瓷钵子,排着队,等着打稀饭。

女孩子都卸了妆,顶着一张黄瘦的小脸,漠然着。那些艳丽娇柔呢,那些水粉青嫩呢,都去了哪里了?我失望极了,扭头就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再不曾提过要进马戏团的事。后来的马戏,我亦很少看了。

你再捉一只蜻蜓给我,好吗

他们还像从前一样,是三个人,亲密无间。但分明又不是了,他们都长大了。

陆小卫第一次给方可可捉蜻蜓的时候,穿淡蓝的小汗衫,吸着鼻子,鼻翼上缀满细密的小汗珠。他手举一只绿蜻蜓,半曲着腰,对因摔了一跤而坐在地上大哭的方可可,一遍一遍哄着,“可可,我捉了只蜻蜓给你玩,你不要哭了,好吗?”那一年,陆小卫8岁,方可可6岁。

6岁的蓝心,站在陆小卫的身旁。蓝心吮着小拇指,眼巴巴盯着陆小卫手上的绿蜻蜓。她很想要,但陆小卫不会给她。陆小卫说她长得丑,有时跟她生起气来,就骂她“狼外婆”。狼外婆长得很丑么?方可可不知道。方可可只知道每次陆小卫骂蓝心狼外婆时,蓝心都会大哭着跑回家。不一会儿,蓝心的妈妈,那个跛着一只脚的刘阿姨,就会一手牵着蓝心,一手托着一碟瓜子或是糖果,出来寻他们。刘阿姨不会骂他们欺负蓝心,只是好脾气地抚着陆小卫的头,给他们瓜子或糖果吃,而后关照,“小卫,你大些,是可可和蓝心的哥哥哦,要带着两个妹妹好好玩,不要吵架。”陆小卫这时,会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用脚使劲踢一颗石子。

刘阿姨走后,蓝心慢慢蹭到陆小卫身边,跟温顺的小猫似的。陆小卫不看她,她就伸了小手小心翼翼去拉陆小卫的衣襟,另一只小手里,一准攥着一颗包装漂亮的水果糖。那糖纸是湖蓝色的,还有一圈白镶边。是她特地省下来的。“给你。”她把水果糖递到陆小卫跟前,带着乞求的神色。陆小卫起初还装模作样嘟着嘴,但不一会儿,就撑不住糖的诱惑了,把糖接过来,说:“好啦,我们一起玩啦。”蓝心便开心地笑了,一脸的山花烂漫。

陆小卫转身会和方可可分了糖吃,一人一半。湖蓝的糖纸,被两双小手递来递去。他们透过它的背面望太阳,太阳是蓝的。望飞鸟,飞鸟也是蓝的。方可可用它望陆小卫的脸,陆小卫的脸竟也是蓝的。他们快乐地惊叫。整个世界,都是蓝蓝的,一片波光潋滟。

多年之后,方可可忽然想起,那湖蓝的糖纸,像极了陆小卫给她捉的第一只蜻蜓的翅膀。她后来不哭了,她从地上爬起来,接过陆小卫给她捉的蜻蜓。她用手指头拨它鼓鼓的小眼睛,叫它唱歌。陆小卫笑了,蓝心笑了,她也笑了。

那一年,方可可、陆小卫、蓝心,一起住在一个大院里。他们青梅竹马,亲密无间。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方可可的家要搬到另一座小城去,那是她父亲工作的城。

那个时候,方可可和蓝心同班,好得像一对姐妹花。而陆小卫,已上小学五年级了,常常很了不起似的在她们面前背杜甫的诗词,翻来覆去只两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他有时还会和蓝心吵,吵急了还会骂蓝心狼外婆。蓝心不再哭,只是恨恨地咬着牙,瞪着眼看着陆小卫。

陆小卫却从不跟方可可吵,他还是一有好东西就想到方可可,甚至他最喜欢的一把卷笔刀,也送给了方可可。

方可可三年级学期结束时,父亲那边的房子已收拾好了,他们家真的就搬迁了。临走那天,大院里的人,都过来送行。女人们拉着方可可母亲的手,说着一些恋恋不舍的话。说着说着,就脆弱地抹起眼泪。

方可可也很难过,背着自己的小书包,跟蓝心话别。而眼睛却在人群里张望着,她在找陆小卫,而他,一直一直没有出现。

蓝心送方可可一根红丝带,要她在想她的时候,就把红丝带扎在头发上。方可可点点头答应了,回送蓝心一把卷笔刀,是陆小卫送她的。蓝心很喜欢这把小卷笔刀,她曾跟方可可说过,她最喜欢小白兔了。陆小卫送方可可的卷笔刀,造型恰恰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

陆小卫这时不知打哪儿冒出来,拉起方可可的手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冲方可可的母亲说:“阿姨,可可跟我去一会儿就回来。”

他们一路狂奔,冲出大院,冲出小巷,就冲到了他们惯常玩耍的小河边。那里终年河水潺潺,树木葱郁。陆小卫让方可可闭起眼睛等两分钟。待她张开眼时,她看到他的手里,正举着一只绿蜻蜓。

“可可,给你,我会想你的。”说完,陆小卫转身飞跑掉了。留下方可可,望着手上的绿蜻蜓,怔怔。

方可可在新的家,很怀念原来的大院。怀念得没有办法的时候,她就给蓝心写信,在信末,她会装着轻描淡写地问一句:陆小卫怎么样了?

蓝心的信,回得总是非常及时。她在信中,会事无巨细地把陆小卫的情况通报一番。譬如他在全校大会上受到表扬。他数学竞赛又得了一等奖。他打球时扭伤了一条胳膊。他不再骂她狼外婆,而是叫她蓝心。

方可可对着满页的纸,想着陆小卫的样子。窗外偶有蜻蜓飞过,它不是陆小卫为她捉的那只,她知道。

在小学六年级的那年暑假,方可可跑回去一次。蓝心还在那个大院住着,陆小卫却不在了,他随他的家人搬到另一个小区去了。

蓝心长成漂亮的大姑娘,脑后扎着高高的马尾巴。方可可和蓝心站在街角拐弯处吃冰淇淋,谈陆小卫。蓝心说:“他现在上初中了,个子很高了。”

冰淇淋吃掉后,蓝心去打了一个电话,陆小卫就来了,样子很高很瘦。他们还像从前一样,是三个人,亲密无间。但分明又不是了,他们都长大了。

他们坐在从前的小河边,除了笑,就是沉默。

陆小卫后来打破沉默,说:“可可,我给你捉只蜻蜓吧。”蓝心立即热烈响应,拍着手说:“好啊好啊,也给我捉一只吧。”

陆小卫就笑了,伸手拍一下蓝心的头说:“你捣什么乱?”那举止,竟是亲昵的,而与方可可,却是生疏的。方可可觉得心头一暗,太阳隐到了云端里。

一会儿,陆小卫就捉到了一只蜻蜓,红色的,有着透明的翅膀。他把蜻蜓小心地放到方可可的手上,蜻蜓的翅膀颤了颤,陆小卫的手,也颤了颤。方可可抬眼看他,他穿红色T恤,已是翩翩一少年。

蓝心一直追随着陆小卫的脚步走。

陆小卫高中,蓝心初中。陆小卫在北方上大学,蓝心努力两年,也考上陆小卫所在的那所大学。

方可可却在南方的一所大学里,寂寂。她与他们的距离,相隔了万水千山。

元旦的时候,陆小卫寄给方可可明信片,是他亲手制作的,上面粘着蜻蜓标本。他的话不多,只简洁的几个字:“可可,节日好。”

方可可不给他回寄,只托蓝心谢他。

方可可跟蓝心一直通信,也通电话。她们天南地北瞎聊一通,然后就聊陆小卫。蓝心说,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学生会主席,后面迷倒一帮小女生。

方可可笑得岔气,一边就在纸上写:陆小卫,陆小卫……

陆小卫在他毕业的那年夏天,突然跑到方可可的学校来看方可可。他玉树临风地站在方可可面前,方可可忍不住心跳了又跳。

方可可带他去他们学校食堂吃蚂蚁上树,还有藕粉圆子。他大口大口吃,说,再也没有吃过比这更好吃的东西了。

方可可知道,他多少有些伪装。他还像小时候那样,总是尽可能地让她高兴。

有疼痛穿心而过。但表面上,方可可却不动声色。

饭后,他们一起散步,沿着校门外的路走。走累了,他们就一起坐到路边的石阶上。

陆小卫突然问她:“可可,你收到我的信了么,我托蓝心寄给你的信?那几天,我正在忙着写毕业论文,没时间跑邮局,而快件必须到邮局才能寄出,所以我托蓝心了。”

“快件?”方可可愣一愣,随即明白了,她含糊着说:“早收到啦。”

陆小卫看看她,缓缓掉过头去,艰难地笑,“那么,蓝心说的都是真的了,你已经,有男朋友了?”

方可可大着声笑,说:“是啊是啊。”

夕阳西沉,一点一点地,落在心底。有鸽从高空飞过。这个城市没有蜻蜓,却有鸽。它们成群成群地从城市上空飞过,银色的翅膀上,驮着碎碎的夕阳,红色的忧伤。

他们不再说话,沉默地望着路对面。对面的路边,并排长着三棵紫薇树,花开得正好,一树的灿烂。红的,紫的,细密的花,纷纷扬扬。

“像不像你、我,还有蓝心?”方可可指着紫薇树,故作轻松地问陆小卫。

陆小卫只是若有似无地“哦”了声。刹那之间,他们变成陌生。

陆小卫走后的第二天,方可可收到蓝心的信,蓝心在信上说:“对不起了可可,我爱陆小卫,从小就爱。而从小,你就什么都比我强,你聪明,长得漂亮,你父母有本事。而我妈妈,却是个残疾人……”

我知道的,蓝心。方可可在心里面轻轻说。她伸手捂住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

不久,陆小卫给方可可寄来最后一张他亲手制作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照例粘着一只蜻蜓标本。薄薄的翅,透明的忧伤。他的话依然不多,只寥寥几个字。他说:“可可,我和蓝心恋爱了。”

方可可回:“祝福你们。”

再不联系。

再相见,已是几年之后,在陆小卫和蓝心的婚礼上。方可可喝醉了,一点也不记得当时的情形了,印象中,都是蓝心一团甜美如花的笑,雾似的缥缈。

事后,方可可听朋友说,那天,她大醉,醉酒后一直说着一句话:“你再捉一只蜻蜓给我,好吗?”

朋友笑她,“瞧你醉的,像个小孩子,还要什么蜻蜓。”

后来,朋友又说,那一天,同醉的,还有新郎官。他喝着喝着,就流泪了,嘴里面也嘟囔着什么蜻蜓蜻蜓的,没有人听得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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